白莲教说,这一看法的代表是劳乃宣的《义和拳教门源流考》。认为义和团起源于白莲教。
大刀会说,大刀会是清代华北由贫苦农民为主的一个团体,成员演练“金钟罩”,认为可以刀枪不入,也被认为是义和团的起源之一。
乡团说,也有部分人认为义和团起源于民间的乡团组织。
拳会说,在清代有许多传播武术的民间团体,如义和拳、梅花拳等,特别是义和拳在长期发展中蒙上了浓厚的民间宗教色彩。被认为是义和团的前身。
义和团的成分极为复杂,既有贫苦农民、手工业者、城市贫民、小商贩和运输工人等下层人民,也有部分官军、富绅甚至王公贵族,后期也混杂进了不少流氓无赖,“上自王公卿相,下至娼优隶卒,几乎无人不团”使得义和团的组织极为松散,不利于集中力量打击敌人。
据陈贵宗《义和团的组织和宗旨》所说,义和团的组织大致分为:此外,义和团还有“红灯照”“蓝灯照”“黑灯照”(寡妇组成)花灯照(妓女组成)等妇女组织。
义和团内部又可分为官团,私团与假团。所谓官团是指接受清廷的招抚,向清政府挂号,接受清廷官员的统率,领取其粮饷。官团得到清政府的承认,听从其调遣。承认官团是清廷控制义和团的手段。私团则大多系团民自发组织,带有很大的独立性。自行设坛或从事“灭洋”斗争。假团则有其复杂性,一般说来,义和团是一个几乎人人可以加入的松散的组织,但实际上,有很多义和团组织被清政府以“伪团”,“假团”的名义镇压。
“假团”分两种情况,一是不服从清政府的统治并对其构成威胁,因而被消灭,是其镇压和消灭义和团的借口。二是部分不良分子甚至教民假扮义和团横行不法,前者如“素不安分之徒,或投坛附和,或仿效装束,鱼肉良善。”(《天津一月记》)后者如“奉教者皆扮成假义和拳会,各处寻仇杀人,北京西城尤多”(《义和团运动史料丛编》),“直北一带,天主教民往往效拳匪服色,四出行劫。有被获者,自称义和团,则地方官即释之。”(《庚子记事》)
义和团有自己的一套纪律,既有官方颁发的十条团规,也有自己独特的规定,如“毋贪财、毋好色、毋违父母命、毋犯朝廷法,杀洋人、灭赃官,行于市必俯首,不可左右顾,遇同道则合十”等。这些戒规在初期得到了较好的遵守,当时有人的记载就说明了这个问题:“看其连日由各处所来团民不下数万,多似乡愚务农之人,既无为首之人调遣,又无锋利器械;且是自备资斧,所食不过小米饭玉米面而已。
既不图名,又不为利,奋不顾身,置性命于战场,不约而同,万众一心;况只仇杀洋人与奉教之人,并不伤害良民;以此而论,似是仗义”(《庚子记事》),有时义和团甚至担负起维持治安的责任,如“刻有聂军门所统之武卫军兵多人,皆持器械,向各处抢夺。经匪首曹福田拿获二十余人,皆杀死。”(《天津拳匪变乱纪事》)。
义和团运动后期,由于成员日益复杂,出现了许多违法乱纪的现象,但连后来的清政府上谕也不得不承认“……涞涿拳匪既焚堂毁路,亟派直隶练军弹压。乃该军所至,漫无纪律,戕虐良民,而拳匪专持仇教之说,不扰乡里,以致百姓皆畏兵而爱匪,匪势由此大炽,匪党亦愈聚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