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传说中流传着伏羲女娲兄妹通婚的故事。
故事中说,伏羲和女娲是兄妹关系,天降洪水,兄妹俩爬进一个大葫芦里,躲过了劫难,然后兄妹结婚,繁衍了人类。
在唐末李元的《独异志》中记载最详:“昔宇宙初开之时,只有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咒曰:‘天若遣我兄妹二人为夫妻,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于烟即合。其妹即来就兄。”
在河南唐河出土的汉画石上,有一幅伏羲女娲图,其前均有两朵烟,象征着夫妻可以结合。
还有的汉墓画像石上的伏羲女娲像,多做交尾状。将伏羲画成鳞身,将女娲画成蛇躯。把他们比喻成人格化的蛇神和女神。有的汉画石上的伏羲和女娲分别手捧着太阳和月亮,意为伏羲是太阳神,是阳精;女娲是月亮神,是阴精;取义阳光雨露滋育着万物生长。
如今,在陕西省临潼骊山有一座人祖庙,庙里面仍供奉着女娲。这里每年要举行两次祭祀,一次在农历3月3日,一次在农历6月15日。当地的人们又把这两次庙会称为“单子会”。
很多不育的妇女往往趁庙会之时,夹着床单,怀里藏着布娃娃,先到骊山的人祖庙给女娲烧香许愿,然后再偷偷地夜宿附近的树林中。附近各村的青壮年男子,在晚饭后也多上山,遇到这些不育的妇女,便可就地同居。次日清晨,这些妇女回村时,只能低头走路,不可回顾,否则会“冲喜”。
这种奇异的“野合”风俗,恐怕也是从远古伏羲女娲兄妹通婚的传说中遗传下来的。
为什么在中国远古时兄妹可以通婚呢?这就要从人类最原始的婚姻状态说起。人类最初是没有婚姻和家庭观念的。
最初人类的两性关系是杂乱的,随着古人采集、狩猎经济的发展,古人们在劳动中开始按照男女、年龄进行分工,他们的思维也发生了进步。父母开始不愿与自己的子女发生两性关系,最后人类终于排斥了杂乱的两性关系,发展成比较固定的血缘群团,又称血缘家庭或血缘公社。
它既是一个生产生活单位,又是一个内部通婚的集团。在这里面开始不许祖辈与少辈之间、双亲与子女之间发生两性关系,而却允许兄弟姐妹之间互相通婚。这种血缘群婚在人类发展史上经历了以百万年计的漫长岁月,据人类学家考证,在我国发现的云南元谋人、陕西蓝田人均属于分类学上的直立人阶段,他们大致都处于血缘公社时期。
在我国的少数民族中,如纳西族、傣族、苗族、侗族、壮族、黎族、高山族等,现在还都流传着兄妹通婚的神话。此外,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现在还或多或少地保留着血缘婚的残余。
伏羲和女娲的年代距今有多长时间,现代的历史学家还给不出一个准确答案。但是有一点可以认定,他们一定是生活在原始社会的血缘公社时期,而这一时期的时间跨度,要有百万年以上。
马克思曾说:“在原始时代,姊妹曾经是妻子,而这是合乎道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