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的《灰姑娘》故事,来源于格林童话,之后被拍成电影,写成戏剧,上百年来火热程度经久不衰。本以为这样一个极具欧洲特色的故事一定是西方人的创造,然而在一千年前,我国唐代一位作家的杂记小说中就出现了这个故事,几乎一模一样的版本,到底谁是抄袭者,似乎还有待进一步分析。
这个故事就出自唐代段成式创作的笔记小说集《酉阳杂俎》中,“灰姑娘”名叫叶限,是个侗族女孩,住在岭南广东地方,母亲早死,他的父亲是一位洞主,但是父亲去世后,叶限被后妈虐待,每天罚她上山打水,一次在河里捡到一条骨骼清奇的金鱼,就带回家去自己养。
她的后母一次趁他不注意,和自己的两个女儿把金鱼吃掉了,埋掉鱼骨。叶限知道后很伤心,但此时神人降临,告诉她拿到鱼骨,祈祷许愿要啥有啥。一次当地的国王举办宴会,叶限的后妈跟女儿们都去参加,叶限等到后妈走后就请求鱼骨给自己一双漂亮的金鞋,也悄悄去参加了集会。
但后来叶限被后妈给认出来了,逃跑过程中金鞋掉在了现场。被国王捡到,国王要整个地区的所有女子试穿这双鞋,但没人能够适合。最后叶限被找到了,并告诉了国王这个故事,叶限被封为了皇后。然后后母和她的女儿都得到了惩罚。
这个叶限的故事和格林童话的《灰姑娘》相似之处都是,女孩被后母虐待,同时得到神秘力量的帮助,最终嫁入豪门,然后恶人得到惩罚,而线索都是一只只有女孩本人可以穿上脚的鞋子。不同的是,格林童话的灰姑娘是依靠精灵一类的神秘力量帮助,这和北欧一直流传的神话相通,而叶限的故事是得到神鱼的帮助,这也适合我国的传统,总认为奇怪的鱼一定是龙的产物。
同时作为故事线索的鞋子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小”,可能从这个小鞋上可是找到一些故事原创者的线索,欧洲古代自然没有“裹小脚”的习俗,或者说“以小脚为贵”,但是我国有,所以如果说这个故事最早为中国人创造,大概也也没什么不可以,不然,好端端的,格林童话为什么要让灰姑娘是小脚女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