棍刑即木桩刑,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是拿根棍子,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正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给这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
对于此刑,19世纪的《大百科全书》下了这样的:“行刑方法在于将木桩插入犯人身体,最常见的是插入肛门,任其死去。”
根据木桩直径的不同,有时肛门事先用扩张器张开或用刀割开,然后刽子手将木桩插入,再用锤子钉。在有的地区,木桩插入五六十厘米后,刽子手会把木桩竖起来,插入先挖好的坑里,让木桩配合犯人的自重,一点点地深入,直至其从腋下、胸部、背部或肛腹穿出,在一般情况下,被如此"修理"的犯人往往要承受三天以上的折磨。
棍刑在正史上并未出现,但类似的还有莫言创作的小说《檀香刑》的的刑法檀香刑。《檀香刑》里面描述到在19世纪,1900年,莫言笔下的孙丙为了阻挠德国人在山东半岛修建铁路,破坏家乡的风水,被德国人施以中国史上最残酷刑罚“檀香刑”
据莫言小说内描述:这刑罚为了惩罚犯人,把一根檀香木削成如宝剑大小的形状,比宝剑更长更宽。制成后,放入滚烫的香油里面煮,煮制的时候还要加入面团,生牛肉,让檀香木沾上谷物和肉食的气息。
煮制五日后,檀香木会变得表面非常的坚硬和柔韧的材质,但是表面会非常的顺滑,因为香油都沁入木棍内,那么这个残酷的刑具就制作好了。对受刑人施法时,首先让受刑人趴在案台上,然后施刑者一手持檀香木,一手持大木锤,将檀香木由犯人肛门处打进,贯穿全身,由口而出,或者由口而进,穿肛而出。
而整个过程里,由于檀香木由很好的柔韧性和表面的油脂光滑性,再加上施刑人的技巧,很好的避开了犯人的重要组织器官,受刑的犯人不会立即毙命,生不如此的活着,而如果犯人由濒死的状态,施刑者还会给犯人灌注续命汤,最后犯人看着自己全身腐烂生蛆,痛苦至极的死去。
在《檀香刑》小说中,孙丙受刑后的前四天还用自己改良的“猫腔”骂人,真的可以说他是一名铁骨铮铮的汉子了。像檀香刑这种无比残忍的刑罚,丝毫不比古代的凌迟处死要“友善”,但檀香刑在中国的史书上并没有记载,相反在欧洲倒有一种类似的刑法。
欧洲宗教战争期间,木桩刑尤其流行,在1669年的意大利皮埃蒙城,一个贵族的女儿德拉图尔浑身赤裸地被穿身而死,一群刽子手将她高高举起游行,并宣称尸体便是他们的旗帜。1958年,伊拉克国王的舅舅因同性恋被处木桩刑,之所以选择该刑是因为他"喜欢在屁眼里插玩意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