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兆明本是湖北松滋县农村的一个普通农民,却糟蹋8名女性并且杀害其中3人。是什么原因导致覃兆明会做出这种伤心病狂的事情来的呢?覃兆明还曾是监狱的常客,直到入狱的时候,警方都没有发现他糟蹋杀人的罪行,下面就一起来看看他的犯案经过以及全部罪行。
抢劫被抓迁出惊天案件覃兆明生于1974年湖北松滋县农村的一个普通农民,小学文化,曾与2006年的时候因盗窃罪被判刑4年,在2012年的时候,在广东又因抢劫罪被警方抓捕,据调查他一共作案13起,数罪并发被判15年!在入狱后警方通过当的DNA比对,迁出覃兆明还犯有惊天案件。
8月29日,松滋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在侦察多起案件时,发现现场留下的指纹,经过提取检验与在沙洋陈家山监狱服刑的覃兆明的指纹特征相似,后刑侦大队赶赴沙洋监狱进行核实DNA,确认了现场留下的DNA就是湖北松滋农民覃兆明。
糟蹋8人致死3人惨剧终被揭开2000年3月30日晚10时许,覃兆明在松滋新江口镇白云边酒厂附近,看见受害人冉某(女,殁年17岁)从新江口朝老城镇方向走去。遂起歹意,尾随一段后,在路边木材堆上捡了一根胶绳子,从后面勒住冉某脖子,将其拖到松滋堤坡下实施糟蹋致其死亡。
松滋警方成立了20多人的侦破专班,现场勘查提取到凶残色魔的DNA,案发现场8米外,捡到一串6枚钥匙和1把指甲剪的钥扣,疑为凶手落下。技侦人员百般努力,从指甲剪上提到大半个指纹,民警初步给作案人画像:年龄20-40岁之间,单身男性,离过婚。
2000年年12月10日晚7时许,覃兆明在松滋市米积台车站看见受害人刘某(女,殁年30岁)骑自行车从米积台镇往沙道观镇方向行驶,覃兆明骑摩托车尾随其后,走到沙道观镇泰山闸村村级公路上,覃兆明超车将其推倒在地,用手掐住其喉咙,将其拖到一个草垛的后面,实施糟蹋致其死亡。
民警分析覃兆明的犯罪心理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嫌疑人离婚后生理需要得不到满足,仇视女性。二是性心理不正常,有粗暴倾向,三起命案都发生在其与前妻离婚之后,并且作案前都曾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