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要从招帖开始讲起,什么是招帖呢?就是类似今天的寻人启事。明代万历年间的开封府出现两张寻人招帖。一张是寻找走失的婢女卢氏,年纪19岁,“鸦髻拳毛,赤脚矮身”,而且是“驼背弯腰斜歪走”,找到者赏银3两,招帖人是贾武。另一张是寻找离家出走的妻子索氏,年纪23岁,“发黑如漆,弓鞋长身”,还是“柳腰裙窄似婵娟”,找到者赏银也是3两,招帖人是胡宿。
这样的招帖在当时可以说是习以为常,但两个招帖并列,一个寻找婢女,一个寻找妻子,赏格却是一样,就不能不引起人们的议论。好事者看着招帖,高声朗诵,围观者议论纷纷,一个是“驼背弯腰斜歪走”的婢女,价值3两,另一个是“柳腰裙窄似婵娟”的娇妻,价值也是3两,为什么价钱会一样呢?人们的议论,恰巧被索氏的父亲索程听到了。
索程心想:女婿也太不近人情,妻子离家出走,也不告诉自己,却写什么招帖来丢人现眼,这不是有意与我们索家过不去吗?所以愤怒异常,来到女婿胡宿家谩骂。没有想到胡宿嬉皮笑脸,说自己外出做生意,也不知道妻子为什么离家出走,如今四处寻找不见,又听人说写招帖找人最有效,所以写了招帖,等找到妻子,再告诉岳丈不迟。
索程哪里会听女婿辩白,就来到祥符县衙告状,声称:恶女婿胡宿,嫌女儿陪嫁少,捏称其有外遇,每日殴打辱骂,形同罪囚。六月二十日,因为殴打伤重,以致身死,恐怕虐妻事泄露,将尸体偷偷掩埋,掩耳盗铃,写出招帖,谎言离家出走。恳请县太爷究出女儿尸体,验明伤痕,将恶婿正法。
女婿不甘示弱,也来到祥符县告状,声称:妻子索氏,素乏贞洁,在室有奸,淫性不改。嫌恶家贫,屡求改嫁。今月二十日早晨出去打水,被奸夫拐逃,岳父反而诬告我杀命匿尸。大凡娶妻,只图夫妇恩爱,传宗接代,嫁卖尚且不忍,何谈因仇杀人呢。即便是失误打死,家有公婆,外有四邻,岂能够掩饰。恳请县太爷做主,查明真像,命令岳父家族,同力缉捕,拘获逃妇,便可以辨明是非。
互控双方争论焦点在于丢失的人,索氏下落不明,则难以裁断孰是孰非,所以祥符知县将诉状归入卷宗,责令胡家及索家通力寻找索氏,并发出海捕文书,责令捕役查找。
开封府人烟辐辏,寻找失踪的人,肯定是不容易,所以两个月过去,毫无音信。这一天,在安业坊这个地方,有人发现一个已经废弃的枯井内有死人,便告知坊长。坊长见是人命案件,急忙到祥符县衙呈告。
祥符知县接到报案,带领仵作、衙役前往勘验。等尸体打捞上来,已经是高度腐烂。经仵作检验,可以确定是具女尸,因为腐烂,已经不能够检验身上的伤痕,但额头骨破裂,肋骨折断,显然都是致命伤。
索程听说发现了女尸,便赶赴现场,看也不看,便冲上前痛哭说:我那可怜的女儿,就这样被那可恶的女婿打死了,还弃尸井中。苍天有眼,如今你现身了,县太爷必然替你报仇。
祥符知县把胡宿带来认尸,胡宿看了看,当即否认说:这不是我的妻子!一是衣着不同,我妻身着花布短衫,蓝布长裙,此尸身则窄袖小袄,粗布短裙;二是头饰不同,我妻发长如漆,光可鉴人,此尸头发稀疏,鸦髻拳毛;三是身材不同,我妻身高腿长,此尸赤脚矮身。还请县太爷明鉴,重新验看。
此案从索程控告到缉捕,已经是两个多月,如果再不破获,县太爷显然难以推脱办案迟延的责任,也会被上司看不起。如今尸体已经找到,又经原告辨认属实,当然可以定案。对于胡宿的辩解,祥符知县早已听的不耐烦了,所以认定胡宿否认犯罪,拒不认尸,推脱责任,因此使用严刑拷勘。
几番酷刑之后,胡宿只好承认杀妻弃尸。祥符知县依据《大明律·妻妾殴夫》条规定将胡宿拟为“绞监候”,申报各上司核准。那具女尸,因为已经腐烂,祥符知县便命令仵作抬到城外乱葬岗子,暂时掩埋,听候上司覆检。
明代有恤刑制度,这年冬天,刑部的边郎中来到开封府,在复核胡宿案件时,发现一些疑点。
第一,寻人招帖无非是两个目的:一是确实寻找丢失的人,开出重赏,以期尽快寻找到。二是为了告状,因为失主已经招帖寻找,没有找到,便可以到官府报案,由官府代为寻找。前者是为了找人,后者是为了报案。从这两个招帖内容来看,为了报案的可能性很大,若是如此,则写招帖人应该知道丢失人的去向,有贼喊捉贼之嫌疑。
第二,验尸时,胡宿已经讲明尸体与妻子相貌特征不符,祥符知县为什么不予核实?
第三,索程与胡宿互控,胡宿则讲妻子有外遇,才推测妻子与奸夫一起逃走。索氏是否有外遇,索程认为是女婿造谣,而胡宿则认为索氏淫性不改,祥符知县为什么不传集邻佑,问明此事呢?而此事关系到索氏是否遭受殴打身死,也关系到是否被人拐逃。这也应该是祥符知县办案的疏漏之处。
这个知县实在是糊涂断案,不但能力低下,而且毫无章法,所以边郎中相当气愤,便将此事告知巡按御史。巡按御史要边郎中全权处理,一旦查出祥符知县审理错误,定将之弹劾,交刑部议罪。
边郎中得到巡按御史的特许,便展开了调查。边郎中首先来到城外乱葬岗子,掘开坟墓重新检验尸体。当棺木打开,所有的人都惊呆了,谁也不会想到这具尸体居然变成了男尸,而那具女尸却不知去向。边郎中当即传讯埋尸的仵作。据仵作讲:掩埋尸体时向索程索要工本费,而索程不肯给,反而说爱埋不埋,与他何干?仵作因此生气,便把尸体扔进河里,正值夏水大涨,早就不知道漂到何处。恰在此时,开封府衙役带来一具饿毙的无名尸体,他们不愿意挖坑掩埋,便给了仵作几个钱,就用安葬女尸的棺木埋了,所以开棺即是男尸。
仵作索贿,衙役偷懒,这种行为按照律例,应该给予处罚,但是他们属于“无禄人”,一般是打上几十板子,行刑者同是在衙门当差,惺惺惜惺惺,也不会受到多少痛苦,所以类似的违法行为才会屡见不鲜。问题是索程为什么不肯出钱安葬亲生女儿?而是任凭仵作随意处置呢?想必是索程同样认出那具女尸不是自己的女儿。
边郎中提讯索程。据供:当时见到女尸,因为老眼昏花,没有认清,便误认是自己的女儿。等县太爷裁断女婿杀妻的时候,自己已经看出女尸不是自己的女儿。因为女婿平日对自己及女儿都不好,更痛恨女婿总说自己的女儿不贞,所以没有告诉县太爷这具尸体不是自己的女儿。既然不是自己的女儿,凭什么要出钱将之安葬?所以置之不理。
既然这具女尸不是索程的女儿,那么到底是谁呢?边郎中马上想起那两张招帖,所以立即到某街某巷某寓去带写招帖人贾武前来听审。衙役们前往,哪里有贾武的踪影?据邻佑讲,贾武乃是外省客商,素来行踪不定。衙役无奈,只好回禀。既然找不到贾武,只好提讯胡宿。
据胡宿讲:自己乃是本府的屠户,经常外出屠宰猪羊,而妻子索氏不守妇道,与他人有染,因此胡宿曾经将索氏痛打,但从未起过杀心,仅仅是管教。边郎中认为胡宿指称索氏有奸,就应该指明奸夫是谁,否则便是凭空诬陷。胡宿只好说出奸夫乃是邻居宗固,并且说索氏失踪那天,宗固也不见了,故而推测索氏被人奸拐。边郎中痛斥胡宿为什么不早将此事告知祥符知县,如今身受重刑,全是自找,然后派衙役寻找宗固。
边郎中将此案疑点一一查明,但重要的嫌疑人贾武及宗固都不在。依据贾武招帖所描述婢女的模样,这具女尸应该是丢失的婢女,就可以推测是主人贾武,虐待婢女致死,或者是婢女逃亡,被别人杀死。但是,因为贾武是外省客商,只好行文该省,协助查拿,另案处理。索氏不见踪影,显然是与宗固一起潜逃。案件查到此处,可以说线索全部中断。
边郎中虽然可以确定不是胡宿杀妻,但找不到索氏,也不能定案。面对这样的情况,边郎中也是束手无策,只好发下海捕文书,勒令捕役缉拿这三人归案,一是碰碰运气,二是必须要做官样文章。祥符知县此时暗自庆幸,且看边郎中如何办理。
也该正义伸张,此案居然有了新的线索。开封府有位名叫徐绍周的书吏,在去彰德府出公差的时候,发现新情况。那个时候的书吏,地位不高,升迁的机会也很少,但能够利用自己在官府办理各种事务的机会,捞取钱财,假公济私,因此在外面生活的逍遥自在。为了公事的顺利,徐绍周请相关人等到妓院吃花酒。明代是允许开设妓院的,但是不允许官吏光顾妓院。《大明律·官吏宿娼》条规定:凡官吏宿娼者,杖六十。挟妓饮酒,亦坐此律。按理说徐绍周请与公事相关的官吏去妓院,乃是违法的行为,不过法律仅是针对被查获者而言,如果没有被查获,也就不会受到处罚。
却说徐绍周带领一帮人来妓院吃花酒,来了一群妓女听候客人点要,徐绍周从中发现了索氏。本来徐绍周与索氏是邻居,索氏曾经是自己的情妇,却不想在彰德府妓院相见,所以便点下索氏。徐绍周问索氏因为什么原因到了彰德府?索氏讲:因为自己经常招惹男人,被丈夫胡宿得知,痛遭毒打,因此在六月二十日,趁早晨挑水的时候,与情夫一起逃到彰德府。如今被你认出,念你我曾经相好,请你不要声张,今天的夜合之资,我就不要了。
徐绍周虽然满口答应,但心里也反复地权衡利弊。如果报官,自己到妓院的事情就有可能暴露;若是不报官,无辜的胡宿因此被判了绞刑,边郎中破不了此案要受处分,这是伤天害理。所以徐绍周回到开封府,便一五一十地告知了边郎中。
边郎中听罢大喜,立即选派10名精干的衙役,带同徐绍周、胡宿,前往彰德府捉拿索氏及其情夫,最终将索氏与宗固押回开封府。经过审讯,索氏与宗固供出他们逃亡的经过。
原来,宗固与索氏相好已非一日,这天索氏被丈夫殴打之后,借着挑水的时机,找到宗固诉苦。宗固好言安慰,做饭款待,便将索氏藏匿起来。后来听说胡宿与丈人索程相互诉讼,怕被官府查出,两人便趁深夜逃出开封府。当来到彰德府时,由于盘缠已经用尽,无以为生。索氏见宗固一筹莫展,也很着急,便说:这个地方没有人认识我们,我到青楼为娼,以接客赚钱,你就可以衣食无忧了,待我赚足了钱,再与你白头到老如何?宗固见有钱赚,也就欣然同意,因此索氏进入青楼,改名“如花”。索氏颇有姿色,生意也很好,想不到以前的旧相好徐绍周前来嫖娼,认出了自己。索氏哀求徐绍周不要声张,但也放心不下,便与宗固商议远逃,没有想到开封府衙役来得这样快,把他们抓了回来,如今只好听凭官府处置。
案情大白,边郎中便可以拟判了。按照《大明律》因为索氏“风情荡逸”,还有“见金大而好淫”的恶行,所以交官媒发卖。宗固,拐来逃妇,虽然没有贩卖,但使之为娼,与贩卖无异,因此要杖一百,徒三年。至于索程,就是因为“父教犹歉”,就是教导不好,误认女尸而不明告,是“虚捏之情可恶”,因此就要处以杖一百、徒三年的刑罚。胡宿知道妻妾与人通奸而不告官,有纵容妻子犯奸的嫌疑,本夫要被杖九十。胡宿知道妻子的奸情,没有交官处置,自己殴打而看管不严,致使妻子与人同逃,也算有罪,因为索氏是私自逃走,所以可以无罪开释,但所受刑讯,不予任何赔偿。贾武显然是虐待婢女致死,以招帖寻人不见,便可以报官走失,由官府代为缉捕,自己就可以卸责了。因其是外省客商,只好行文该省,协助查拿,另案处理。
求一部老电影名
是《失踪之谜》,90年代中央一台的正大剧场播过。剧情梗概:男主人公报案声称妻子失踪了,警察为其寻到一陌生女子自称是其妻子。男主人公并不认识此女,但由于此女人对男主人公家中情况了如指掌,再加上当地的牧师也为该女人作证,所以大家无人相信男主人公的话。
男主人公与作证的牧师单独在家中时,发现牧师突然疑似心脏病发作倒地不起,男主人公自以为这是搞清楚真相的好机会,遂出门报了警和救护车,不料警察上门后发现男主人公家中只有那位“妻子”一人,牧师踪影全无。正谈话间,本该“晕厥”的牧师竟然堂而皇之登门,自称是把圣经忘记在男主人公家中才回来拿的,众人一看,果然圣经就在客厅桌上。大家对男主人公彻底失去了信任。
男主人公心中气苦,单独质问女子。女子坦诚相告是为了那一笔巨额保险金。原来男主人公曾经为其妻子买过巨额保险。男主人公顿时恍然。
女子与牧师联手将男主人公锁在卧室里,然后女子去办理保险金理赔业务,牧师留下来看住男主人公。男主人公绞尽脑汁利用牧师的疏忽将插在卧室门外锁眼中的钥匙从门底缝隙处拉了进来,打开门击倒了牧师后急忙驾车追赶女子。没几分钟后牧师清醒过来后也立即追来。
就在女子拿到保险金单的一刹那,男主人公赶到了。随后接到报警的警察也赶来了,警察指责男主人公报假警,说妻子来办理保险金业务并不犯法。男主人公歇斯底里地大喊这不是他的妻子,警察问其有何证据,男主人公顺口说出你们可以去某某山下可找到尸体,顿时真相大白。原来男主人公谋杀了妻子意图骗取保险金,警察则认为事情蹊跷,便联合牧师与警察的妻子演了一出冒名顶替的闹剧,成功地让男主人公不打自招。
此剧由于其大出观众意料之外的剧情,一经播出便广受好评,后在多家电视台陆续播出。山东广播电视报将该剧评为“绝妙的贼喊捉贼”。
明清奇案之无血刀痕,究竟发生了什么奇事?
死者的弟弟状告土豪俞厥杀了自己的兄长连宗,土豪俞厥状告连宗不交田租,敲诈勒索,原告、被告,两个人比较混乱,连宗已经死了,土豪俞厥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坚持验伤,另一方死者的弟弟不让验伤,这让知县非常好奇,到了现场一看,左肋有一处刺伤,一直到后背的刀伤,绝对是致命的,可是伤口周围是白色的没有血痕,知县认定此人是先死亡,后刺伤。
县令就说这具尸体的刀伤虽然是致命伤,可是肉无血色,死后所为,死者的弟弟连宇诬告土豪俞厥,要定连宇的罪,连宇跪下,说自己是冤枉的,自己的哥哥死在了地主家里,这件事肯定有蹊跷,还说李秩也知道事情的经过。
传李秩到场,李秩就说,连宗死的前一晚,俞厥跟李秩、连宗三个人一起喝酒,俞厥就说妇人有一处长有黑痣可以富贵,大家都好奇的时候,连宗就说了,怪不得主人这么有钱,原来是主母私处有黑痣,当时大家都不敢说话了,这件事连宗是怎么知道的?俞厥当时非常愤怒,没想到第二天连宗就去世了。
回到家以后俞厥就问自己的妻子,是不是跟连宗有染,要么连宗怎么知道这么隐秘的事,如果不说就要杀了她,没办法鲍氏就说出了自己跟连宗的事情,因为俞厥非常抠门,自己偷着给娘家运粮食的时候被连宗抓到了,要是不跟连宗在一起,连宗就把鲍氏的丑行揭露出来,没办法就跟连宗好上了。
为了不让这种丑事宣扬出去,俞厥用麻绳把连宗绑在大板凳上,用利刃将左肋之下刺穿一个孔,在用滚热的开水浇在身上,这样就没有血痕了,第二天告诉连宇,连宗是中风死的,案子也算结了,真正杀人的事俞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