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工信部等七部门印发《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其中指出,要实施龙头企业培育行动,提高钢铁产业集中度。近年来,随着钢铁行业兼并重组步伐的推进,很多国有企业以股权划转的形式实现了地区企业间的重组,而这也是目前国有钢铁企业之间重组的重要方式。
以股权划转完成重组
辽宁省国资委向鞍钢集团
无偿划转本钢集团51%股权
2021年8月20日,辽宁省国资委与鞍钢集团签署协议,根据该协议,辽宁省国资委将向鞍钢集团无偿划转持有的本钢集团51%股权。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鞍钢集团将持有本钢集团51%股权,本钢集团将成为鞍钢集团控股子公司。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持股比例,不会对公司构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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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控向中国宝武
无偿划转新钢集团51%股权
2022年4月23日,新钢股份发布公告,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根据协议,江西国控将向中国宝武无偿划转其持有的新钢集团51%股权。
中国中钢整体划入中国宝武
2022年12月21日,据国务院国资委网站消息,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重组,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划入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不再作为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2023年6月底,中国宝武与中钢集团完成重组,中钢集团整体划入中国宝武,本次划转完成后,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仍为中钢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朝阳市政府向鞍钢集团
转让凌钢集团49%股权
2023年3月30日,鞍钢集团与辽宁省朝阳市政府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仪式在鞍钢会展中心举行,朝阳市政府将其持有的凌钢集团49%股权转让至鞍钢集团。2023年8月1日,凌钢股份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提示性公告》,根据公告信息显示,朝阳市国资委与鞍钢集团已根据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就凌钢集团49%股权进行了交割,本次股权转让后,鞍钢集团持有凌钢集团49%股权,朝阳市国资委持有凌钢集团41%股权,辽宁省财政厅持有凌钢集团10%股权。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凌钢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朝阳市国资委。
河南资本集团投资公司
拟无偿划转安阳钢铁20%股份
2023年7月3日,安阳钢铁发布公告称,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资本集团投资公司)拟将其直接所持安阳钢铁约5.74亿股(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无偿划转至安钢集团。安钢集团此前直接持有安阳钢铁46.78%股份,此次收购后将持有安阳钢铁66.78%的股权,此次收购不会导致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湘钢资产经营将华菱线缆41.8%股权
无偿划转给湘钢集团
8月13日,华菱线缆发布公告,根据公告显示,8月10日,湘钢集团与湘钢资产经营签订了《股权划转协议书》,湘钢资产经营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将其持有的全部华菱线缆41.8%股权(2.23亿股公司股份)无偿划转给湘钢集团。湘钢资产经营本次权益变动前为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不再为控股股东,华菱线缆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湖南省国资委。
国企改革的必然之路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稳定器和压舱石。自2020年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开始,国企间的整合重组一直在加速推进。据数据显示,随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开展,国企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持续深化,以市场化方式推进4组7家中央企业战略性重组;新组建、接收8家中央企业;协调推动30余个中央企业专业化整合重点项目,中央企业涉及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领域营业收入占总体比重超过70%;全国省属国有企业实施116组347家重组,开展专业化整合2150次。而鞍本重组、宝武重组中钢均为国企三年改革行动中的重要一环。
2023年6月14日,在国资委召开的中央企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暨并购重组工作专题会上也曾指出,要聚焦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流工作经验,明确工作思路。
会议指出,近年来中央企业以资本市场深化改革为契机,主动运用并购重组手段促进资产和业务布局优化完善,提升国有资源运营配置效率,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下一步,中央企业要把握新定位、扛起新使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上市公司为平台开展并购重组,助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为中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更好发挥作用提供坚实支撑。
而无论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还是中央企业深化市场改革,都对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高企业效率,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而企业间的整合重组无疑是做大做强做优国有资本的必然选择。
钢企重组大势所趋
钢铁行业是我国的重要基础产业,其发展状况直接影响到整个制造业。而目前,我国钢铁行业虽然产量大,但存在产能过剩、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因此,通过联合重组,优化产能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是钢铁行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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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主任金贤东在7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从补短板、锻长板这两方面集中发力,加快建设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在锻长板方面,将推动钢铁等重点行业加快联合重组。
8月21日,工信部等七部门印发《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其中指出,要实施龙头企业培育行动,提高钢铁产业集中度。具体内容为: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建设世界一流超大型钢铁企业集团,推动全国钢铁产能优化布局。支持在细分钢铁市场中具有主导权的专业化企业进一步整合资源,打造钢铁产业生态圈。鼓励钢铁企业开展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改变部分地区钢铁产业“小散乱”局面。对完成实质性兼并重组的钢铁企业,研究给予更大力度的产能置换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积极向实施兼并重组、布局调整、转型升级的钢铁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我国钢铁企业数量众多,但集中度一直处于较低水平,严重制约了我国钢铁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国内大型钢铁企业纷纷并购重组,行业集中度有所回升,但仍然与行业有序发展和产业政策的要求有较大差距。从全球并购重组周期、钢铁产业内在规律和企业发展需求角度看,推进我国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是大势所趋。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钢铁行业的总体发展形势不太乐观,不少企业步入亏损状态,行业的整体效益偏低。为了应对当前的严峻形势,企业在通过降本、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等举措积极自救的同时,也将目光瞄准了并购、重组,通过提升产业集中度,不断提升自身的竞争力,而这也将是钢铁行业未来发展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