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国家中,都有“上将”这一军衔存在,是许多国家将级军官中高级别的军衔称号。而在我国关于“上将”这一军衔的级别曾有过多次的调整,不同的时期也有所差异。如我们都知道的十大元帅,那是曾经的最高军衔,而如今上将是最高军衔。
民国时期上将是什么级别民国时期又分为北洋政府时期和国民政府时期,虽然国民政府沿用的北洋政府了的军衔制,但却也有很大的差别。
北洋政府时期:1912年8月,北洋政府颁布《陆军官佐士兵等级表》,军官军衔设三等九级。其中将官设置为:上将、中将、少将。上将为将官最高级别,同时也是最高军衔级别。
国民政府时期:1931年4月,国民党政府颁布《陆军军官佐及士兵等级表》,沿用北洋政府时期的军衔制,衔级和衔称都不变。当时授军衔没有统一的机构,国民政府可以授,总司令部可以授,军事委员会可以授,甚至上级机关或军政长官也可以授。另外,当时军衔和职务相比,衔高职低的情况比较普遍,军长大都授上将。一些地方军阀,也自封为上将。
后来,为了整顿军队军衔混乱状况,以适应其军事上的需要,国民政府决定对军衔进行修订。1934年7月和1935年1月,国民政府重新制定了陆、海、空军《官制表》和《士兵等级表》。1935年3月,颁布了新的军衔等级表,把上将分为一级上将、二级上将,增设特级上将。
新中国时期上将是什么级别新中国成立后,关于“上将”这一军衔级别做过多次调整。
1955年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式实行军衔制。其中,将官设置为:大将、上将、中将、少将。上将为将官中的第二大级别。
1965年5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的决定》,1965年6月1日开始实施。
1988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恢复军衔制,并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军衔条例规定,上将分为一级上将和上将两个级别,一级上将空缺未授予。
1994年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决定,不再设一级上将。修改后的军衔设3等10级,即将官: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上将为最高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