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15日日军宣布无条件偷笑,这个日子相信很多人都记忆犹深。那么二战后日本战败的战争赔款问题大多数人可能不太了解,日本祸害我国数十年但是我国没有获得一毛钱的战争赔款。但是这里我要介绍一个获益最大的国家,那就是菲律宾。
首先来介绍一下菲律宾的历史,在二战前菲律宾是美国的殖民地,这也就是为什么菲律宾一直视美国马首是瞻的原因所在。在二战中日军完全击垮了驻菲律宾的美军,完全占领了菲律宾全境,建立了傀儡政府。二战之后,菲律宾又到了美国手里,直到1946年美军完全同意菲律宾独立,由此菲律宾以一个主权国家的形象屹立在世人的面前。
菲律宾在二战中损失惨重。据菲官方统计,因战争丧生者111余万人,战争损失161亿比索有余,合计超过80亿美元。战后,菲律宾朝野上下对日本的赔偿寄予厚望,菲政府尤其希望通过拆迁赔偿,将日本的工业生产能力转移到本国,乃至于以此为基础提前制定了雄心勃勃的工业发展和经济复兴计划。
说起两国的谈判历史,可以说是十分艰难的,期间虽然有美国的干预,但是菲律宾丝毫不买账,依然要求赔偿82亿美金的战争赔款。迫于菲律宾的反复压力,终于在1956年5月9日,双方正式签署《日本菲律宾赔偿协定》和《关于经济开发借款的换文》,菲方自日本获得价值8亿美元的赔偿和长期贷款。
然而日本的战争赔款,被当时的菲律宾马克斯总统夫妇当作私人或家族的财产私吞和挥霍掉了,真正受到战争损害的菲律宾人民并没有拿到本该赔给他们的战争赔款。有些人觉得8亿美金不算多,但这在1956年的时候,对我国来说都算是一比巨款。况且比较其他国家的赔款菲律宾的赔款可谓是最多的。 印度尼西亚 /8亿美元 /战争赔款 ,菲律宾 /8亿美元 ,缅甸 /2亿美元 ,越南 /3900万美元 ,老挝 /278万美元,韩国 /3亿美元 /在法律上不具备资格国家通过“斗争”获得的赔款,中国 /0日元。
二战后日本对各国的战争赔款始末,哪些国家获得了赔偿
缅甸:1954年,日本与缅甸达成了赔款协议。日本赔偿缅甸战争损失2亿美元,分10年付清。日本1963年再次向缅甸提供1亿5千万美元的无偿援助和3千万美元的借款,作为变相的增补赔偿。
印度尼西亚:
1958年,日本与印尼达成了赔款协议。日本向印尼提供纯赔款2.2亿美元,分12年付清,同时日本将1952年—1958年对印尼出口商品所得的1.8亿美元交付印尼,另外日本在20年之内再向印尼提供4亿美元借款。
菲律宾:
1956年,日本与菲律宾达成了赔款协议。日本向菲律宾提供纯赔款5.5亿美元,分10年付清,另外在20年内向菲律宾提供2.5亿美元的借款。
越南、老挝、柬埔寨:
1958年—1959年,日本赔偿越南3900万美元,赔偿老挝278万美元,赔偿柬埔寨417万美元,由于当时越南处于南、北分裂时期,钱交给南方西贡政府。
马来西亚、新加坡:
1967年,日本向马来西亚、新加坡支付5000万美元赔款,各得一半。
韩国:
1965年,日本与韩国达成协议,日本向韩国提供纯赔偿3亿美元,分10年付清。另外在20年内向韩国提供2亿美元的贷款。
泰国:
1955年,日本与泰国达成协议,日本偿还战争时期向泰国借的54亿日元,另外给予无偿经济援助96亿日元。
其他一些小额的就不再说了。
中国其实是也得到了,我们要简单回顾整个过程:
二战结束之初,中国一直没有放弃赔款,但当时日本的经济已经全崩溃了,没钱,只有用机器设备等实物进行赔偿。1947年起,盟国从日本运走4万余台机器及其他工业产品,有54%的运到中国,如新中国海军第一代指挥舰“南昌”号的前身是日本赔偿军舰“宇治”号,国民党海军时称“长治”号。
1951年9月,在美国的主持下,在旧金山召开了由52国参加的对日讲和会议。苏联、波兰和捷克斯洛伐克由于抗议美国不让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中国代表参加会议,拒绝在和约上签字。
当时苏联和英国主张由受战争损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派代表参加旧金山和会。然而美国却主张邀请台湾的国民党政府。双方争执不下,最后只好达成双方都不邀请的妥协案,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台湾国民党政府都没有参加旧金山对日和会。
在旧金山和会上,美国代表说:参加会议的各战胜国都有权向日本索取战争赔款。但由于日本的资源和经济现状,我们不得不面对日本无力支付巨额战争赔款这一事实。美国建议各国对日本的战争赔款予以宽大的处理。在美国的说服下,英国、苏联、荷兰、澳大利亚都宣布放弃日本的战争赔款,只有那些东南亚小国强烈要求日本对其进行战争赔款。
国民党政府败退到台湾后,为了能得到美国资金和武器的援助,选择听命于其,1952年,在美国的要求下,日本与国民党政府签订了“华日和平条约”。在条约中,国民党政府表明放弃要求日本进行战争赔款的权力。
条约签订后,日本和台湾保持了比较密切的经济关系,特别是日本企业对台湾的直接投资,是当时对台湾投资最多的国家。
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并未宣布放弃赔偿,当时要求赔500亿美元。
1972年中日恢复邦交后,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
虽然战争赔款是免了,但经济上还是得给予扶持的,1978年,中国提出重工业发展计划,由于缺乏资金,开始向日本大规模借款,因为当时其它国家都无意向中国提供巨额借款。1978年中国向日本提出55亿美元的巨额借款要求,日本政府最后同意向中国借款3900亿日元。后来日本政府又在1984年、1988年和1998年,三次向中国提供了巨额政府贷款,共计20000亿日元。日元贷款的特点是:数额大,利息低(年息3%左右),偿还期限长(偿还期限30年),是一种少有的优惠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