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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的人体自燃之谜,世界未解之谜人体自燃之谜

发布时间:2023-06-16 19:57来源:奇趣网编辑:QiQu阅读: 当前位置:奇趣网 > 未解之谜 > 手机阅读

在科幻电影或者电视剧里,我们经常能看到有些具有特异功能的人,有掌控火的能力,甚至可以自己燃烧起来。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极少数的人,也会自己燃烧。不过,他们并非是自己引燃的,而且还会因此失去自己的生命。

这,就是科学界著名的人体自燃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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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历史上第一次记载人体自燃之谜,是在1673年的一份法国的医学资料上。

当时,一个叫做Millet的巴黎人,躺在一个草垫床上,莫名其妙地就燃烧起来。很快,除了头骨和几根手指的骨头之外,其他部位全都化为灰烬。

在大约100年后,英格兰也发生了类似的事情。一位60岁的老妇人,被发现死在家中的地上,浑身上下就像一块被烧过的木头一样。

自此以后,人体自燃的现象时而发生,至今已经发生了200多次。

科学家始终想不通:究竟一个好好的人,为何会自燃?我们知道,燃烧需要三个必要条件:可燃物、温度、氧气。

可是,在这些事件中,除了氧气之外,其他条件都不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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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正常体温都是在36.5-37.5度之间,世界上能被这个温度引燃的化学物质,实在是少得可怜。

而且,人体虽然是有机物,但人肉毕竟不是可燃物,最多只能被烧伤。如果想要烧成灰烬,那温度更不是人类能够承受或者产生的。

更诡异的是,人体自燃现象发生时,除了这个人本身之外,最多也就是他碰触到的物体可能会被烧到,甚至附近的物体都会完好无损。

拿刚才提到的那个巴黎人来说,他发生自燃的时候,除了身体下面的一部分草垫外,其他部分草垫都完好无损。要知道,草垫是非常易燃的物体,竟然能够完好无损,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甚至还有传闻,记载一个人走在路上,突然发生自燃,而他身上的衣服竟然都没有一点损毁!

包括我国,也有类似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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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一个小男孩的屁股突然着火,将裤子引燃,还好被及时扑灭。

当时医院诊断,认为是静电的作用,于是将小男孩送到无静电房间。结果,他的身体还是着火了。

根据目前的物理理论,人体自燃现象完全无法解释。

于是,科学家从量子角度思考,认为这个世界有一种微观粒子,比原子还小,并命名为“燃粒子”。而这些人之所以会自燃,就是因为身体上携带了燃粒子。

不过,这也只是一个猜测而已,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燃粒子的存在。

另外,还有一些科学家认为,所谓的人体自燃之谜其实只是其他常规现象被误解的结果。甚至还有科学家指出,人体自燃之谜根本就是一个谎言。总之,说法不一而足。

不论怎样,还是很希望科学家早日找到但。毕竟小编小的时候读到这个谜题的时候,就很担心,会不会自己哪一天走在路上,就突然着火了,那可咋办呢……

(人山人海,相遇不易。如果觉得小编这篇文章还可以,请点击关注,我们一起探索有趣的科学世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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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未解之迷—人体自燃

揭秘人体自燃之谜 我们生活在一个危险的世界里,身边有各种易燃、易爆的东西。那么,我们的身体会不会突然起火?这种想法存在已久,一些莫名其妙的燃烧现象似乎也证实了人体自燃的发生。 人体自燃———这是真实事件还是凭空捏造?不论相信与否,我们将一同检验证据,看看科学与超自然现象会碰撞出怎样的火花。 “人体自燃”似乎一直存在,为何自燃却一直没有答案 1986年3月26日傍晚,美国纽约州北部的消防员接到报案,请他们去调查一起让人摸不着头脑的火灾。那个叫乔治·莫特的人上床睡觉的时候还好好的,一个原本有180磅重的人,最后被烧得只剩下三磅半的骨头,可是,火却没把房子烧掉。 几十年来,火灾研究员们一直百思不得其解。什么样的火可以吞噬一个人却不会烧掉他所在的房间?看到自己的身体燃烧起来,这个人一定会设法灭火。除非,火势太猛,来不及扑救。 这不是惟一的一起人被神秘的火烧死的事件。几个世纪以来的观点一直认为吞噬这些人的火焰来自他们自己身体里面。支持者把这称为“人体自燃”。 拉里·阿诺德撰写的《燃烧》一书,讲的就是人体自燃。反对的人则认为,人体自燃纯属无稽之谈。 在极少数事件里,有目击证人,而且自燃者在燃烧之后活了下来。2002年元旦,在比利时布鲁塞尔北面,阿黛儿·瓦达克正和家人一起从海滩拣了一些贝壳后,开车回家,突然发现自己的大腿冒出火焰。她从腰部到膝盖被严重烧伤。她的医生至今无法查明起火的原因。 为了寻找真相,拉里·阿诺德,全球知名的异常火灾研究员和法医生物学家马克·贝尼奇决定对此进行调查。 烛芯效应成功地解释了为何有人连骨头都化为灰烬 关于这些怪异的燃烧案例,17世纪的欧洲,有些医生认为答案是酒精!但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身体应该是从里面开始燃烧。在缺少氧气的体内,这种事显然不会发生。最近出现了一种相对合理的解释,被称为烛芯效应。 有时,最离奇的谜题有着最平凡的谜底。科学家认为,我们可以把一个穿着衣服的人,设想为里外反转的蜡烛,衣服是烛芯,人体脂肪是蜡。即便是很小的火苗也可能会穿透皮肤,点燃脂肪,而后慢慢地、持续地燃烧。 法医生物学家马克用一块布和一块猪肉演示了这种效应。猪的脂肪与人类脂肪十分相像。如果条件符合,脂肪和布就会像蜡烛一样,烧到几乎什么也不剩。 烛芯效应几乎是个完美的答案,它证明了人体自身就有燃烧源,只要环境条件符合,人体就可以自我毁灭。然而有一点疑问是烛芯效应未能回答的:用猪做实验时,常会留下不少完整的骨头,而在被认为是人体自燃的事件中,骨骼多半都化为灰烬。 人类学研究生安吉·克里斯滕森专心攻克这个问题。安吉发现,人体自燃的受害者与最容易患骨质疏松症的人群的基本情况非常相近。而骨质疏松的人骨在火葬时更容易被烧尽。 烛芯理论也解释了这些案例中的一个怪诞现象:为什么腿脚常常完好无损?脚和小腿上的脂肪很少,而且通常没有被布料包裹———也就是说,没有燃料、也没有烛芯。研究者认为,烛芯效应显然是导致乔治·莫特死亡的原因。 阿黛儿事件中导致自燃的是贝壳上沾有的钠 烛芯效应或许能说明乔治·莫特的死因,却无法解释阿黛儿·瓦达克的遭遇。她的大腿在目击者面前燃烧起来。在比利时,拉里·阿诺德和马克·贝尼奇在阿黛儿一案中将有重大突破。 在调查的过程中,贝尼奇仔细查看了有关阿黛儿的衣物及贝壳的分析报告,结果发现了一条被忽略的线索,那就是钠。钠是不溶于水的蜡质金属,遇水会有强烈的反应。钠跟水起反应后,会产生一种非常活跃的物质:氢氧化钠。反应过程释放出热量,继而使衣物和布料开始燃烧。火花到处乱窜,这也许就是他们看到的火花。这种火很难扑灭,这也跟目击者的说法吻合。从这一点来看,这起事件应该与超自然现象无关。 事情经过可能是这样的:沙滩上四散着烟火,阿黛儿放进口袋里的贝壳上沾有烟火残渣中的钠。后来,她把湿手绢放进了同一个口袋里,钠也因此被点燃。阿诺德和贝尼奇向阿黛儿说明了他们的发现。 马克说:“检验结果明确显示现场有钠,有什么东西沾到了钠。如果把钠放进水里、就会生热,在某些情况下,这股热量足以让东西燃烧起来。” 拉里说:“现在我们可以肯定这是自燃,毫无疑问。” “人体自燃”的受害者大多年迈、体重超标、吸烟,而且独居 关于神秘火灾之谜,科学已提供了部分答案;那么,能否解释乔治·莫特的遭遇?还有一个问题尚未解开:会是什么引发了这场致命的火灾呢? 贝尼奇说:“关于莫特先生的意外遭遇,有几种可能的解释。”被认为是人体自燃的案例中有一条经常出现的线索:吸烟。没有人知道那天晚上,他是否曾吸烟,但贝尼奇相信有这个可能。 贝尼奇说:“有报告指出,他原来是吸烟的,后来戒掉了;也有报告说,他仍在吸烟。我们必须把这种情况考虑进来。当时他正躺在床上。他可能意外点燃了什么,最有可能是床上的东西;接着,他被一氧化碳呛昏,在后来的整个过程中始终没有醒来。” 闷燃的床单散发出无味的致命气体一氧化碳,他可能因为吸入一氧化碳而昏迷。接着,火烧进皮肤、点燃脂肪,把他变成了缓慢燃烧的蜡烛。他的衣服和床单就像是烛芯,他的脂肪是蜡。火的热度不够高,所以没烧掉房间里的其他物品。烛芯理论是一项重大突破,这显然就是乔治·莫特事件的原因。 确凿的事实是:从没有人亲眼目睹一个人或是一个动物自行燃烧、并化为灰烬。更糟的是:在被疑为人体自燃的案例中,受害者大多是年迈、衰弱的人,常有体重超标、吸烟等问题,而且都是独居。 http://gb.cri.cn/8403/2006/03/08/782@9351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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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自燃之谜是怎么回事?

人体自燃是一个人的身体未与外界火种接触而自动着火燃烧的现象,它有着丰富的历史记载。有些受害人只是轻微灼伤,另一些则化为灰烬。最奇怪的是,受害人所坐的椅子、所睡的床,甚至所穿的衣服,有时竟然没有烧毁。尤有甚者,有些人虽然全身烧焦,但一只脚、一条腿或一些指头依然完好无损。

人体自然的事例早见于17世纪的医学报告,到了20世纪有关文献更有详尽的记载。其间发生的事例多达200余宗。

初时一般认为,这种厄运大多降临那些酗酒、肥胖和独居的妇女身上。她们几乎全在冬天晚上自燃,尸体在燃烧的火炉旁边。不用说,出事时并无证人在场。据当时的见解,这是上帝的惩罚。

现代科学界和医学界都否定人体自燃的说法。虽然有人曾经提出一些理论,但目前还没有合理的生理学论据,足以说明人体如何自燃甚至化为灰烬,因为要把人体的组织和骨骼全部烧毁,只有在温度超过华氏3000度的高压火葬场才有可能。至于烧焦了的尸体上有未损坏的衣物或皮肉完整的残肢,那就更神秘莫测了。

最早期有充分证据的人体自然事件之一,是巴托林于1673年所记录的,巴黎一个贫苦妇人神秘地被火烧死。那妇人嗜饮烈酒,酒痛之深,达到三年不吃任何食物的程度。有一天晚上,她上床睡觉后,夜里即自燃而死。次日早上,只有她的头部和手指头遗留下来,身体其余部分均烧成灰烬。报道此事的人是法国人雷尔,他于十七世纪年发表了第一篇关于人体自燃的论文。

关于人体离奇自燃的一项异常生动详细的报道,是由一位名叫李加特的人提供的。李加特是法国莱姆斯区一名实习医生,事发时住在当地一家小旅馆里。旅馆主人米勒有一个絮叨不休的太太,每天都喝到酩酊大醉。1725年2月19日晚上,由于很多人前来参加次日的盛大交易会,旅馆全部客满。米勒和妻子很早便上床休息。米勒太太不能入睡,独自下楼去。她平时常到厨房点燃的火炉前喝到烂醉。这时米勒已进入梦乡,但到凌晨两点钟左右,突然惊醒。他嗅到烟熏的气味,连忙跑到楼下,沿途拍门把客人叫醒。张皇失措的住客走到大厨房时,看到着火焚烧的并非厨房,而是米勒太太。她躺在火炉附近,全身几乎烧光,只余下部分头颅、四肢末段和几根脊骨。除了尸体下面的地板和她所坐的椅子略有烧痕外,厨房里其余物品丝毫未损。

这时一名警官和两名宪兵恰好在附近巡逻,听见旅馆中人声鼎沸,于是入内探询。他们看见米勒太太冒烟的尸体后,立即把米勒逮捕,怀疑他是凶手。镇上的人早已知道米勒太太不但是个酒鬼,而且是个泼妇,因此怀疑备受困扰的米勒蓄意把妻子杀死,以便和旅馆一名女仆人双宿双飞。控方指米勒在妻子喝醉后把酒瓶里余下的烈酒倒在她身上,然后放火烧她,事后设法布局,使人相信这是一宗意外。

话说那位青年医生李加特在事发时也跑到楼下,亲眼看到米勒太太烧焦的尸体。他在审讯过程中为米勒作证,说受害人的身体全部烧光,却留下头颅和四肢末段,而附近物件也丝毫没有波及,这显然并非人为因素造成。法庭上的辩论非常激烈,控方坚持称米勒是杀人凶手。米勒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处死刑。然而李加特仍不断陈辞,指出这件事绝不可能是普通的纵火杀人案,而是“上帝的惩罚”。结果,法庭撤销判决,宣布米勒无罪释放。然而,可怜的米勒也就此断送了一生。他经过那次打击后,精神极度颓丧,从此在医院中度过余生。

意大利教士贝多利在祈祷时,身体突然着火焚烧。他是遭遇身体自燃后尚能生存数天的少数受害人之一。报道这件事的是曾替他治疗的巴塔利亚医生,这篇报道见于1776年10月佛罗伦萨的一份学报。

事发期间,贝多利正在全国各地旅行,有天晚上抵达姊夫家里,由姊夫带领其到暂时歇宿的房间。由于他穿的衬衫是用马毛做的,把肩膀刮得很不舒服,他一进房就要了一条手帕,把衬衫和肩膀隔开。接着,他独自留在房中祈祷。

过了几分钟,房中传出教士的痛苦呼叫声,全屋人立刻冲进他的房间。他们看见贝多利躺在地上,全身给一团小火焰包围,但上前察看时,火焰便逐渐消退,最后熄灭了。次日早上,贝多利接受巴塔利亚医生检查。他发现伤者右臂的皮肤几乎完全脱离肌肉,吊在骨头上。从肩膀直至大腿,皮肤也受到同样损伤。烧得最严重的部分是右手,已开始腐烂。巴塔利亚医生虽然立即进行治疗,但伤者的情况不断恶化,老是说口渴想喝水,而且全身抽搐得令人吃惊。据说,他坐过的那张椅子满布“腐烂和使人恶心的物质”。贝多利一直发热,陷于昏迷状态,又不断呕吐,第四天在昏迷中死亡。

巴塔利亚医生无法在贝多利身上找出染病迹象。最可怕的是,在死亡之前,他的身体已发出腐肉般的恶臭。巴塔利亚医生还说,看见有虫子从贝多利身上爬到床上,他的指甲也脱落了。

巴塔利亚记得贝多利最初给送到他那里时,右手好像给人用棍棒打过似的,衬衫上还有“摇曳的火焰”,很快便把衬衫烧成灰烬,袖口却完整无缺。而且奇怪得很,放在衬衫与肩膀之间的手帕竟未烧着,裤子也完好无损。虽然他的头发一根也没有烧焦,帽子却完全焚毁。房间里并没有起火的迹象,可是本来盛满油的一盏油灯已完全枯竭,灯芯也烧成了灰烬。

奥弗顿医生在《田纳西州医学会学报》发表一篇文章,记述该州那士维尔大学数学教授汉密尔顿因“局部自燃”受伤的情形。1835年1月5日,汉密尔顿教授从大学返家,那天天气很冷,温度表记录得的气温只有华氏8度。

突然间,他觉得左腿灼热疼痛,就像给黄蜂叮了一口似的。他朝下一看,腿上竟有一团几时高的火焰,直径如一个银币大小,顶部则呈扁平形状。他立即用手拍打,但无法把火焰拍熄。幸而汉密尔顿教授保持冷静,想起如果火焰没有氧供应就会自动熄灭,于是两手拱成杯状盖在燃烧之处,火果然熄了。

可是,他仍然感到剧痛,进屋之后,便立即脱下长裤和内裤,检查伤口。他看见伤口约宽1时,长3时,干爽,呈青黑色,在左腿下方斜斜伸展。他又检查了内裤,发现正对伤口之处已经烧穿,但洞口周围丝毫没有烧焦的痕迹。最奇怪的是,长裤竟然完好无损,只是底面靠近内裤烧穿的地方有许多暗黄色的绒毛,用小刀便可以刮去。

伤口虽然有些地方与普通伤口不同,但为汉密尔顿诊断的医生经过检查后,仍然把它当作普通烧伤一样医治。伤口很深,过了整整32天才愈合。治愈之后,伤口周围的肌肉依然有一段很长的时间不断隐隐作痛,而且疤痕呈现一种很不寻常的青黑色。

英国南安普敦附近一条乡村发生的一场怪火,夺去了基利夫妇的性命。1905年2月26日早上,邻居听见基利家中传出尖叫声,进去时即发现屋内已经着火。

基利先生躺在地上,已经完全化为灰烬。基利太太则坐在安乐椅上,虽已烧成黑炭,但仍可辨认。警方发现屋内有张桌子翻倒,油灯也掉在地上,但他们不明白一盏油灯怎能造成这场灾害。最奇怪的是,基利太太所坐的安乐椅竟然没有烧坏。

1910年,印度狄纳波附近曼那村的两名巡警发现一具烧焦的妇人尸体。他们把这具衣服无损但仍然在冒烟的尸体送到地方法官那里。据巡警说,发现尸体时房间里并无失火迹象。

英国布莱斯附近的怀特利湾有一对姓迪尤尔的姐妹,是退休的学校教员。姐姐名叫玛格丽特,妹妹名叫威廉明娜。1923年3月22日晚上,玛格丽特跑到邻居家中,慌张地诉说妹妹已经烧死。邻居进入她家里发现威廉明娜烧焦的尸体躺在床上。床和被褥并无火烧的痕迹,屋内各处也没有失火迹象。

在死因侦讯中,玛格丽特一再发誓发现妹妹尸体躺在床上的情形,正如邻居所见的一样。但验尸官认为睡床安然无损,而躺在其上的人竟烧成灰烬,简直荒谬绝伦。他斥责玛格丽特撒谎,声言要起诉她,并在死因侦讯间暂时押候。

邻居和舆论也都不相信玛格丽特的供辞,玛格丽特备受压力,在重新开庭侦讯时承认作伪证。她说自已实际上是在家里楼下看见威廉明娜身体着火,但一息尚存,于是她把火扑熄后,便扶妹妹上楼,安置在床上,但不久妹妹便死去了。

虽然楼下也没有起火迹象,可是验尸官认为这个说法比玛格丽特原来的口供合理一些。

验尸官宣布裁定威廉明娜的死因是“意外烧死”。不过,他事后说,这宗案件是他历来侦查过的最奇特的案件之一。

1953年3月1日,南加罗来纳州缘镇的伍德先生被人发现在他紧闭门窗的汽车前座上被烧成黑炭。当时他的汽车停在291号公路旁边,油箱里还有半箱汽油。除了挡风玻璃因受热而起泡及向内凹陷外,全车并无损坏。

78岁残废老人杨锡金住在檀香山冒纳基亚街1130号,1956年12月,邻居发现他遭蓝色火焰包围。15分钟后,消防员到来时,他的躯体和椅子已烧成灰烬。可是,搁在对面轮椅上的双脚完整无损,连周围的家具和窗帘也没有损坏。

人体自燃的遇难者很少是儿童,伊利诺州洛克福镇的普鲁伊特却是一个例外。这名四个月大的婴孩于1959年春因严重烧伤致死,可是他的衣服并没有烧焦的痕迹,床上的被褥也没有损坏。

1950年十月的一个晚上,年方19岁的安德鲁斯小姐和男朋友克里福德在伦敦一家夜总会跳舞。突然,她胸前和背部起火,瞬即烧及头发。克里福德和其他客人均设法把火扑灭,但始终无法救回她的性命。

克里福德在法庭上作证说:“舞池中没有人吸烟。桌子上没有蜡烛,我也未看见她的衣服给任何东西烧着。我知道说来令人难以置信,但事实上我觉得火焰是从她的身体内发出来的。”

其他证人也同意他所说的话。结果,法庭裁定安德鲁斯小姐是“死于原因不明的一场火”。

密西根州旁提亚克市的30岁汽车工人彼得森,由于健康欠佳,几个月来一直心情沮丧。1959年12月13日下午7时45分,有人发现他死在自己的汽车里,看来是自杀。当时驾驶座侧边的座位仍在冒烟,排气管已经扭曲,伸进关闭了门窗的车厢里。

医生检验过他的尸体后,宣布他是中一氧化碳毒致死,这与自杀的推测正好吻合。可是,他们无法解释彼得森的背部、大腿和手臂为什么会三度烧伤,以及他的鼻子、喉咙和肺部为什么会灼伤。最奇怪的是,他的衣服甚至内衣裤丝毫没有损坏,烧焦的皮肉还竖起没有烧毁的体毛。调查人员起初认为汽车的排烟可能带有热力,后来又怀疑有谋杀成分,但都不能解释彼得森死时的情况。

在一宗人体自燃事件中,受害者不止一人,而有六个。以下是1966年12月27日《奈及利亚先驱报》有关该次事件的报道:拉歌斯市一户七口之家,有六个成员烧死的事件……目前已成为最难解答的谜团。

据昨日的现场调查显示,该木房子中一切物件完好无损,甚至两张棉褥也仍然整齐地铺在两张铁架床上……

这场烧死六个人的大火对整个房间似乎无损……但从死者被焚的严重情况看来,房中物件,包括本墙和屋顶的铁皮,本应荡然无存。

虽然较早时传说,有人乘那家人睡熟时,从窗口泼进汽油,然后点火焚烧,但昨日的调查已证明此一说法不正确。

人体自燃的现象并不为20世纪科学界所承认,既未被列入世界卫生组织编订的“国际疾病分类法”中,也不是美国或国立医学图书馆生物学与医学图书索引的一个条目。尽管警察、消防员、纵火案专家、验尸官和病理学家提出不少证据,但大多数医生和科学家仍然认为那些看来无容争辩的事例未经彻底调查。

不过,并非历代的人都抱这种怀疑态度。17和18世纪时,人体自燃现象,特别是发生于酒徒身上的事例,一般被视作是上帝的惩罚。到了19世纪,由于生物学与化学的进步,研究人员得以从非宗教的角度找寻这些不明火灾的成因。他们提出了更多可能性,包括以下列举的一种或多种的结合:

肠内的气体容易燃烧。

尸体产生易燃气体。

干草堆及肥料堆产生的热力,足以引起自燃。

某些元素或混合物一旦暴露于空气中就会自动着火,如人体元素之一的磷。

有些化学品本身并不活跃,但与其他物品混合时会引起爆炸。

某些昆虫和鱼类发光表示可能有内火。

人体内所含的大量脂肪是极佳的燃料。

静电产生火花,在某种情况下可能引起人体着火。

然而,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上述各种假设都不是人体自燃的真正成因。1851年时,一位德国化学家已经指出,喝了大量白兰地酒的人即使接近火也不会着火。其后在19世纪末期,几位医生曾声称不明白水分含量多而脂肪含量相当少的人体为什么会着火。1905年4月22日,(美国医学)杂志对相信人体自燃的人予以迎头痛击,指出“在全部发表过的人体自燃事件中,几乎半数来自法国这个神经过敏的国家”。

为了验证酒精可使人体变成高度易燃的说法,科学家先把老鼠放在酒精中浸一年,然后点火焚烧。结果,老鼠的外皮腾起烈火,皮下外层肌肉也被烧焦,但内部组织及器官则依然无损。后来他们又用在酒精中浸了更长时间的博物馆标本作试验,结果也是一样。

消化系统产生的易燃气体的确可能在人体聚积,造成危险。英国有位牧师便受到警告,不可吹熄圣坛的蜡烛,以免呼出的气体着火。

静电也可能是一个原因。据美国防火协会的防火手册说,人体聚积的静电负荷达数千伏电力可通过头发放出,一般不会造成伤害,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例如在制造易燃物品的工厂或使用气体麻醉剂的医院手术室中,这种人就可能引起爆炸,但从没有人烧成灰烬而设备无损的先例。

此外,还有人提出其他的自然因素,其中包括流星、闪电、体内原子爆炸、激光束、微波辐射、高频音响、地磁通量等等,但这些因素如何发挥作用,则未有解释。总之,人体自燃现象直至目前为止仍然是一个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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