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8时,台风“苏拉”(超强台风级)中心位于东莞东南方约510公里的南海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7级。预计“苏拉”将于9月1日下午至夜间在惠来到香港一带沿海登陆(强台风级或超强台风级,14级-16级),也有可能在广东省东部近岸海面折向西偏南方向移动。
受其影响,9月1日白天起东莞风力将明显加大,1日傍晚到夜间东莞将出现狂风暴雨,过程平均风力将达8-10级、阵风11-12级,沿海及高地局部可达13级;1-2日有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过程雨量达100-300毫米,最强时雨强80-100毫米。东莞已于31日8时启动防台风二级应急响应。
8月31日下午,东莞市三防办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镇街(园区)三防指挥所(部)、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做好台风“苏拉”防御工作。
8月31日18时起,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停工,高空作业人员、户外作业人员、水上作业人员全部停止施工作业;全市旅游景区(点)、公园、户外游乐场所等全部关闭停业;全市所有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实施停课。8月31日20时起,全市所有渡口码头、渡船客船停止运行。
气象、水文等部门要密切掌握台风发展动态,综合研判风、雨、浪、潮、洪、涝风险。各级三防指挥所(部)要加强综合会商,及时果断启动防台风应急响应。要加强台风预警信息发布和防御宣传,引导公众做好防风、防雨、防潮准备,台风影响期间尽可能停留在坚固的室内,非必要不要外出。
各镇街(园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特殊群体临灾转移“四个一”机制,确保台风影响区域所有渔船回港到位,所有暴潮巨浪高危区、小流域洪水高危区、山区地质灾害高危区、滨海旅游度假区、危破房、低洼地简易房、户外施工作业人员转移到位,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最迟9月1日10时前,落实危险区域群众转移措施,到安全区域或避护场所避险。
此外,应急抢险队伍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有关机械、设备、物资、人力要进入戒备状态,人员和装备适当前置到风险较大区域,随时准备投入防台风行动和应对险情灾情。
采写:南都记者曾奕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