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扯淡一下“空印案”吧,其实这个案子属于典型的案情简单,背景复杂。史料记载中疑点重重,连发生的时间都没法完全确定,至于收牵连人数更是众说纷纭,吐槽机唯一可以确定的是绝对没有上万人。
案发时间——洪武九年还是十五年?目前大部分人觉得空印案爆发于洪武十五年(1382年)是因为《明史·刑法志》里的一句话,“先是十五年空印事发”,其后又记载那一年刑部核查钱粮和军需诸事。吐槽机个人认为这个记载是错误的,这个时间和很多参与人的记录对不上。
我们知道方孝孺的老爹方克勤就受到过空印案的牵连,为此方孝孺还专门写了一篇叫《先府君行状》的文章。文章里清楚的记载老爹在洪武八年被人陷害入狱,次年将要释放的时候又被空印案牵连,于洪武九年十月二十四死去,如果空印案发生在洪武十五年,方克勤根本赶不上。
另外《明史》中关于空印案的记载本身就自相矛盾,里面说当时朱元璋盛怒,宰相大夫皆不敢谏,洪武十三年朱元璋就把宰相废了,哪里还有宰相?另外《明史》中记载上书分辨的郑士利是通过宰相把文书转给御使再呈交朱元璋的,这又是哪来的宰相?
案发经过——不单纯是提前盖章如果我们把案发时间定在洪武九年,那这个案子就没有表面那么简单了,空印案本身过程并不复杂,就是根据惯例地方每年需要拿着收支账册到京师,跟户部核对数字相符后才给结算。
但是因为账册记载本身就是动态的,没法彻底封账,户部核对有出入又必须重新造册加印,来回山高路远,这一年可能光跑腿玩儿了。故此从元朝开始地方掌印官就直接在空白账册上盖印,官员到京师边和户部核对边填内容,免得来回折腾。
很多人觉得朱元璋之前不知道空印账册的事儿,发现后才小题大做的大开杀戒,简直就是逼官去死,太过残暴云云。表面上看确实是这样,官员入京也是要花钱的,即使现代这么发达的财务管理手段,都没法避免不平账的问题,你让古代官员来回跑腿,不就是欺负人嘛?
但是吐槽机认为朱元璋非但早就知道空印惯例,他更晓得“耗羡”陋习!那帐其实根本不难平,早在汉代地方就会额外收税,用以弥补转运和熔铸的损耗,这部分钱完全归地方所有,他们只要拿出一些来,账册必然和户部一样,因为户部的账册算半公开的。
所以朱元璋的愤怒不单纯来自空印,他想要的和雍正差不多,你得把火耗还给朝廷点。另外朱元璋其实也算借题发挥,在那两年这老头被过不算顺利,被他死死压制的官员们有反扑的迹象。
其实我们翻看《明太祖实录》就会发现,洪武八年到九年明朝并不消停,连绵不绝的天灾加用兵频繁,连京师都有大地震的记录。到了洪武九年更闹心,没事就有大号红色流星到处落,在古代这玩意叫“星变”,属于出大事儿的前兆。
处理结果——人工应验的朱元璋通常在古代星星运行轨迹不对了皇帝就得做点啥,下个罪己诏啦!广开言路啦!接受社会批评意见啦!相当迷信的朱元璋也没能免俗,他觉得下罪己诏这事儿有点丢人,还是广开言路吧,大家可以提点意见。
根据记载大号流星出现那天是闰九月初,朱元璋诏求直言应该也差不多是那段时间,很快一个叫叶伯巨的哥们就出来浪了,他给朱元璋总结出三条错误,“分封太侈,用刑太繁,求治太速”。大概意思是你对亲戚太好,对官员太不好,而且步子迈太大,容易扯着蛋。
朱元璋的反应是这孙子离间天家骨肉,押来京师,老子亲自射死他(真这么说的)。其实老叶说的也不见得不对,朱元璋显然有点小心眼儿,他觉得这帮贪官开始反扑了,于是决定扩大点打击面,把星变这事儿人工应验一下。
于是老头把刚过年就发现的空印之事扩大化很多,在这年十月宣布主印者但凡盖过空白账册的全杀,副手流放。这么扩大一下自然是杀得人头滚滚,冤不冤的各人都有自己判断,吐槽机就不废话了。
倒是这究竟杀掉多少人值得扯淡一下,现代很多人说杀掉了上万人,出处也是《明史》拿空印和郭桓两案比较胡蓝案的四万人,郭桓案又记载杀了数万人,所以凭空推论出空印案杀掉上万官员。
吐槽机可以明确的说这绝不可能,其他三案杀几万人可能有株连亲属情况,空印案判决很明确,只杀官员本人,明初拢共才2万左右官员,杀掉一多半,连行政体系都没法运行了。事实上洪武九年收税情况并没出现大波动,侧面证明没那么夸张。
总结起来吧,空印案的发生或许有点冤枉,但杀死官员人数没那么吓人,吐槽机个人比较倾向半个当事人方孝孺的说法,他在《叶郑传》里说“狱凡数百人”,下狱的才几百人,被杀的怎么都过不了千的,扯淡完毕。
朱元璋真的在“空印案”中诛杀了上万名官员吗?答案是肯定的。
这就是朱元璋一贯做事的风格啊——连根拔起,大兴牢狱。不只是空印案,在其他洪武三案中,朱元璋都采取了非常血腥的政策。
朱元璋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仁君,他对自己的大臣也好,对百姓也罢,其实都很残忍。
因此,朱元璋因为空印案一怒之下诛杀了上万名官员,这应该是可信的,并不是后人的以讹传讹。
关于洪武四大案的受牵连的人数,在《明史·刑法志》中是这样说的:
郭桓案“系死者数万人”。
“二狱(空印案与郭桓案)所诛杀已过当。而胡惟庸、蓝玉两狱,株连死者且四万”。
虽然没有给出具体的数字。但是,既然空印案和郭桓、胡惟庸、蓝玉三案能并称“洪武四大案”,就意味着死者人数应该与其他三个案件是同等数量级,即都是数万人被株连。
确实有一些人辩解,可能没有那么多人。
他们举出的反例,就是如方孝孺在《叶郑传》提到,在空印案发生后,“凡主印吏及署字有名者皆逮系御史狱。狱凡数百人。士利兄亦以河南时空印系狱中”。
但是,这个说法并不能概括全部株连的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