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才刚毕业,像花一样的年纪,因为在网络上赌博今天站在这里……”审判长一番语重心长的教导,让被告人姚某某低下了头。
近日,蕉城法院当庭宣判一起网络赌博案件,同时对被告人姚某某进行法庭教育。
基本案情经审理查明,2020年10月初,被告人姚某某在“55世纪”网站上参与赌博后,在客服的教唆下开始发展下级会员参与,先后发展了颜某某、黄某某、章某某等人作为下线,还建了微信群组织这些人员参与赌博。经司法鉴证,2020年10月24日,姚某某等人合计充值186 240元,姚某某从赌博网站获取下级赢钱金额的1%作为抽成,共获利5000元。
判决结果蕉城法院认为,被告人姚某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姚某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零三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二、被告人姚某某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五千元,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上缴国库。
法庭教育“通过这次事件希望你一定要吸取教训,你的人生才刚开始,接下去要走好每一步。你要牢记,所有的行为都应该在遵纪守法的框架下,没有天下掉馅饼,通过不劳就可以获得很多收益的事儿。你年纪尚小、涉世不深,平日要多和长辈、请教,希望你牢记。”
经过审判长一番春风化雨的开导,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姚某某深刻悔过,“本人自案发后一直在反省,因为我的错误行为不仅害人又害己,我认识到赌博是一种败坏社会风气的不良行为,今后绝不会再参与,我一定会改过自新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蕉法君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网络赌博”本质上与传统赌博并没有什么区别,大家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不要动歪脑筋,利用社交软件等工具从事违法犯罪的盈利活动,妄图借助没有现实场所和现金交易从而逃避法律制裁。网络并非犯罪的法外之地,开设网络赌场,组织、参与赌博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转自清正蕉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