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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开篇6个字微言大义又准又狠的意思,左传第一篇讲的什么

发布时间:2024-01-09 07:05来源:奇趣网编辑:QiQu阅读: 当前位置:奇趣网 > 奇闻趣事 > 手机阅读

左传开篇6个字微言大义又准又狠的意思,左传第一篇讲的什么

染指于鼎

​本文主旨放在文末。

01

这个故事,发生在春秋时期的郑国。

那一年,是公元前605年。

彼时,朝中有位重臣,官任大夫,名公子宋,字子公

据传,子公是个奇人,具有特异功能。

怎么个特异法?食指会动。

指头不会动,那叫残疾。

别抬杠,人家子公的食指,在将要遇上美食前,就会不受大脑的支配,顾自活蹦乱跳。

蹦嚓嚓,蹦嚓嚓,跟吃了某种药似的兴奋莫名。

(吃某种药什么状态我也没见过,都是听说,瞎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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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食具(南京博物馆藏)

​02

话说一日,子公接到内官通传,新任国君郑灵公要见他。

(郑灵公,姬姓,郑氏,名夷,乃郑穆公长子,亦称公子夷。)

公元前606年冬十月,穆公染疾归天。

得众臣扶持,公子夷登上王位,成为郑国第十二任国君。

国君有召,子公即刻进见。

刚到宫门口,碰上老熟人了:子家。

(子家,姬姓,东门氏,名归生,同子公一样,郑国顶梁柱,执政大臣。)

两下相遇,拱手寒暄几句,然后一同进宫。

走着走着,子公突然收住了脚。

“子公,咋了?”子家纳罕问道。

子公举手,一本正经道:“你看我这手指,有何异样?”

子家瞪大了眼睛瞧看。可左瞧右瞧,上瞅下瞅,端详好半天,也没发现有啥奇怪之处。

“你好好看,第二根,食指。它是不是一直在动?”子公提醒道。

“指头要不会动,那叫残疾。”

估计子家和你想到了一块儿,也玩起了手指头,

“谁不会啊?你瞧,我的也在动。”

“不一样。”子公的神情愈发认真。

“子家,你那是手动的,我这是自动的。告诉你个秘密,每当我这手指自动,一准儿会有美食在前。”

子家将信将疑:“真的?”

“非常灵验,一次都没落空过。”子公眉飞色舞,娓娓道来:

“有一次,我去晋国公干。刚到地儿,食指就动了。你猜,我吃到了啥?洮河石花鱼!还有一次,我出使楚国。好家伙,手指动起来就没停,恨不得自断飞去。你再猜,那天,楚国老大请我吃的啥?天鹅!”

天鹅可是良禽,仙鸟,你子公怕不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吧?

子家正欲开玩笑,恰巧一内官匆匆走来。

叫住一问,子公顿时怔住了。

“王上得到一只大王八,不,大鼋(楚人为庆祝他登基送的),少说也有二三百斤重。让我赶紧找厨子宰了烹了,犒劳诸位大臣。两位大人,有口福了。”

嘿,子公的食指,还真有特异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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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鼋

​03

对于这档子异事,春秋史官左丘明所著《左传》中是这样记载的:

“楚人献鼋于郑灵公。公子宋与子家将见。子公之食指动,以示子家,曰:他日我如此,必尝异味。及入,宰夫将解鼋,相视而笑。”

但很快,子公就笑不出来了。

因为,刚上任的郑灵公搞恶作剧,摆了他一道。

当时,瞥见子公和子家这对好基友挤眉弄眼,“相视而笑”,郑灵公好奇心起,就私下问子家,咋回事?

笑啥呢?

这本非大事,也没啥见不得人的,子家便当做奇谈,一五一十,从前到后给郑灵公讲了一遍。

郑灵公听罢,心下犯了嘀咕:“这也叫特异功能?本王的脚趾头也会动,岂不成了大师?今儿个,本王就让你当众出糗,不灵一回。”

郑灵公玩心顿起,显然忘了“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层皮”的老理儿,忘了面子的重要性。

片刻光景,大鼎支起,柴火点旺。

嘁哩喀喳,大王八便被厨子解得七零八碎,全扔进鼎里煮上了。

以此可见,彼时的厨艺还是很简单的,大有暴殄天物之嫌。

若放在现在,炒,熘,炸,煨,扒;蒸,汆,焗,焖,溻,要不弄出百八十样的做法来,都对不起那二三百斤的大王八。

说话间,大鼎中的王八汤已被煮翻了花,顷刻浓香四溢,扑面而来。

子公是个吃货,当即馋得涎水上涌,直吧嗒嘴儿。

此生能喝上这样一碗王八汤,吃上一块王八肉,死也值了!

但,令子公怎么也没想到,此时,郑灵公正嘻嘻哈哈地叮嘱侍从呢:

“听着,待会儿汤好肉熟,除了子公,大伙一家一碗。本王就让他瞪眼瞅,吃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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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食具(碗)

​04

长话短说。

大鼋汤好,侍从遵命分发。

第一碗,呈给了郑灵公;

接着,是三公(太师、太傅、太保);

再次,是六卿(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

随后,是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

先给的,肉多汤少;后给的,汤多肉少。

按说,轮到子公,至少也是半碗肉半碗汤。

事实却是,到他跟前,居然跳过去了!

子公都伸手去接了,侍从竟连瞅都没瞅他一眼。

子公眼睁睁地瞅着,瞬间石化......

而更气人的,还在后头:

郑灵公“吧唧”一口,品咂有声:

“诸位爱卿,这王八汤,汤浓肉白,真真世间难得的美味佳肴。亚圣云: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本王呢,独喝汤,不如众喝汤。所以,本王不敢独享,故邀请众爱卿一起喝汤。来,大家都干了这碗汤,尝尝味道咋样?”

接下来,重臣纷纷跪谢,高呼万岁;

滋滋溜溜,吃肉喝汤,一个个连声啧叹:“好吃,好喝!谢大王!”

这还是开玩笑吗?摆明了羞辱人。

子公顿觉窘迫不堪,脸上跟万花筒似的,红一阵白一阵,青一阵黑一阵。

郑国的重臣,位高权重,却因一碗大鼋汤而颜面尽失,丢大了人。

这口王八气,该咋出?

斜睃到郑灵公洋洋自得,子公自是怒气冲顶,霍地站起,大步走到烹鼋大鼎前,伸出他那根具有特异功能的食指,往残汤里蘸了蘸,送进嘴巴一唆啰,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大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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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左传·宣公四年》载:“子公怒,染指于鼎,尝之而出。”

成语“染指于鼎”,便由此而出。

鼎,三足两耳,喻国之重器,权力象征。

子公放肆伸手,无疑是对王权的觊觎和挑衅。

郑灵公见状,顿时气够呛,啪,摔了汤碗:“子公你也忒狂了吧?就不怕本王治你个欺君犯上之罪,剁了你的爪子?!”

至此,子公与郑灵公彻底结了仇,彼此视对方为眼中钉,肉中刺,意欲除之而后快。

一日,子公下朝,密见子家,耳语道:“我感觉郑夷那厮要杀我。与其坐以待毙,倒不如先下手为强,废了他。”

起初,子家还极力劝阻子公,臣子谋反,可是大逆不道,会被后世戳烂脊梁骨的。

但架不住子公几番拉拢,终也参与密谋,暗中招兵买马,并重金收买郑灵公周遭侍从,等待时机,策动弑君政变。

机会很快到来:

公元前605年,郑灵公举行完秋祭,早早回了宫,睡下了。子公派遣死士,夜潜入宫,几乎没费周折,就干掉了郑灵公。

次日,子公子家便告示天下,郑灵公突发恶疾,暴亡殡天。

紧接着拥立郑灵公的弟弟公子坚为国君,史称郑襄公。

这,便是由一碗王八汤引发的血色政变。

06

因为一碗王八汤,郑灵公也进入了短命君王之列,在位不足一年;

因为一碗王八汤,子家死后也没得好,襄公六年,国人以其弑杀灵公,罪不可赦,将其族人驱逐流放。

《史记》:“六年,子家卒,国人复逐其族,以其弑灵公也。”

至于身具特异功能、染指于鼎的子公,终局如何,史书中鲜有记载。

但是,从同谋子家的下场看,他应该也好不到哪儿去。

春秋礼崩,臣子干掉君主实在太多了。

《春秋》是孔子写的,这次的大锅居然扣给了“子家“,因为他主政,不在其位的子公根本不值一提。

主公胡闹可以给“灵“的称号,臣子责任也根据权力大小划分。

这就是礼的神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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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庄公剧照

​07

历史上最牛逼的微言大义,是《左传》开篇。

原文:

隐公元年【经】元年春王正月。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

细节:

郑武公在申国娶了一妻子,叫武姜,生下庄公和共叔段。庄公出生时脚先出来,武姜受到惊吓,因此给他取名叫“寤生”,所以很厌恶他。武姜偏爱共叔段,想立共叔段为世子,多次向武公请求,武公都不答应。到庄公即位的时候,武姜就替共叔段请求分封到制邑去。庄公说:“制邑是个险要的地方,从前虢叔就死在那里,若是封给其它城邑,我都可以照吩咐办。”武姜便请求封给太叔京邑,庄公答应了,让他住在那里,称他为京城太叔。大夫祭仲说:“分封的都城如果城墙超过三百方丈长,那就会成为国家的祸害。先王的制度规定,国内最大的城邑不能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中等的不得超过它的五分之一,小的不能超过它的九分之一。京邑的城墙不合法度,非法制所许,恐怕对您有所不利。”庄公说:“姜氏想要这样,我怎能躲开这种祸害呢?”祭仲回答说:“姜氏哪有满足的时候!不如及早处置,别让祸根滋长蔓延,一滋长蔓延就难办了。蔓延开来的野草还不能铲除干净,何况是您受宠爱的弟弟呢?”庄公说:“多做不义的事情,必定会自己垮台,你姑且等着瞧吧。过了不久,太叔段使原来属于郑国的西边和北边的边邑也背叛归为自己。公子吕说:“国家不能有两个国君,现在您打算怎么办?您如果打算把郑国交给太叔,那么我就去服待他;如果不给,那么就请除掉他,不要使百姓们产生疑虑。”庄公说:“不用除掉他,他自己将要遭到灾祸的。”太叔又把两属的边邑改为自己统辖的地方,一直扩展到廪延。公子吕说:“可以行动了!土地扩大了,他将得到老百姓的拥护。”庄公说:“对君主不义,对兄长不亲,土地虽然扩大了,他也会垮台的。”太叔修治城廓,聚集百姓,修整盔甲武器,准备好兵马战车,将要偷袭郑国。武姜打算开城门作内应。庄公打听到公叔段偷袭的时候,说:“可以出击了!”命令子封率领车二百乘,去讨伐京邑。京邑的人民背叛共叔段,共叔段于是逃到鄢城。庄公又追到鄢城讨伐他。五月二十三日,太叔段逃到共国。

左传开篇6个字微言大义又准又狠的意思,左传第一篇讲的什么

​简单点说就是:哥哥郑庄公,在鄢这个地方,打败了弟弟。

而《左传》为什么要用“郑伯克段于鄢”这六个字呢?

简单翻译一下:

称庄公为“郑伯”,是讥讽他对弟弟失教(其实是称庄公工于心计,放纵弟弟,让弟弟谋反);

不说共叔段是庄公弟弟,一是因为共叔段不遵守做弟弟的本分,二是抬高弟弟的身份;

由此,兄弟俩如同两个国君一样争斗,所以便用“克”字;

而赶走共叔段,原本就是郑庄公本意,不写共叔段自动出奔,是史官下笔有为难之处。

这个很像今天仍旧沿用的某种辞令——“勿谓言之不预也。”

书曰:“郑伯克段于鄢。” 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不言出奔,难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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