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宣克炅
2020-03-24 21:36
3月22日凌晨4点左右,天山路威宁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行人被货车撞击后倒地死亡。
事故发生后,民警到场调查处置,据了解,死者年约46、7岁,发生事故的地点位于天山路西向东方向上。发生事故后货车司机随即停车查看,发现该男子躺在地面上已遭碾压。
由于事故发生时间为凌晨,因此不排除司机视线不佳,再加上司机所驾驶的货车车身较高、可能因此没有注意到该男子。有市民称:不排除该男子有喝酒的嫌疑,在现场摇摇晃晃的样子,随后倒在地上。但该男子是否饮酒须警方做进一步调查。
看看新闻Knews记者从警方处了解到,3月22日3时25分许,天山路威宁路路口发生一起货车与行人交通事故,致一名行人当场死亡。目前,货车驾驶员崔某(男,32岁)已被警方控制,并初步排除酒驾毒驾嫌疑。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而在3月22日傍晚6点多,龙吴路华泾路发生一起SUV车撞击骑车男子的事故,导致骑车男子头面部血迹斑斑、倒地不省人事,事发后,120急救人员赶赴现场将伤员抬走救治,据了解,伤员伤势较重。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在事故现场看到,该路口位于上徐浦大桥的匝道口,车辆来往频繁,少数非机动车有趁着空档闯红灯的情况发生;虽然东西方向上有天桥、但仍有少数行人不走天桥、不走人行横道线,直接从机动车道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在此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和行人,还是要谨慎慢行,过路口遵章守纪,注意避让,切勿心存侥幸。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宣克炅 编辑:王珏)
被车撞导致人死亡的原因是什么
首先是重要生命器官的损伤。 尽管直接撞击的部位是下肢,但是人体在翻滚、摔落的过程中是可以发生其他部位的损伤的,比如头部撞击挡风玻璃或者地面。这种情况下如果撞击力度足够,完全可以发生颅脑损伤,严重的肯定是可以当场致死的。
接下来是出血。这里就包括血管和器官的破裂了。 大血管破裂这种不用多说,人体短时间内大量失血是可以很快发生死亡的。而一些特殊部位,仅仅需要百毫升这个级别的出血即可发生死亡,而且抢救困难,比如心脏破裂发生的心包填塞,再比如颅内的出血等等。
体内器官的话,肝、脾、肾等等器官的破裂都会导致不同程度的内出血,达到一定的量那也是肯定会死人的。 这种器官的损伤,可以是撞击或者摔落直接的冲击造成的,也可以是人体翻滚旋转过程中的离心力对内脏器官的撕扯造成的。
上面这两种是最常见、可以直接造成死亡的原因了,其他的,在受伤之后发生感染、血栓、休克等等也是可能会死人的。
扩展资料:
1、现场组织:临时组织救护小组,统一指挥,避免慌乱,要立即扑灭烈火或排除发生火灾的一切诱因,如熄车祸灭发动机、关闭电源、搬开易燃物品,同时派人向急救中心呼救。指派人员负责保护肇事现场,维持秩序。开展自救互救,做好检伤分类,以便及时救护。
2、根据分类:分轻重缓急进行救护,对垂危病人及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心脏按压和口对口人工呼吸。对意识丧失者宜用手帕、手指清除伤员口鼻中泥土、呕吐物、假牙等,随后让伤员侧卧或俯卧。对出血者立即止血包扎。如发现开放性气胸,进行严密封闭包扎。
伴呼吸困难张力性气胸,条件许可时,可在第二肋骨与锁骨中线交叉点行穿刺排气或放置引流管。骨折处进行固定。对呼吸困难、缺氧并有胸廓损伤、胸壁浮动(呼吸反常运动)者,应立即用衣物、棉垫等充填,并适当加压包扎,以限制浮动。
3、正确搬运:不论在何种情况下,抢救人员特别要预防颈椎错位、脊髓损伤,须注意:
(1)凡重伤员从车内搬动、移出前,首先应在草地放置颈托,或行颈部固定,以防颈椎错位,损伤脊髓,发生高位截瘫。一时无颈 托,可用硬纸板、硬橡皮、厚的帆布,仿照颈托,剪成前后两片,用布条包扎固定。
(2)对昏倒在坐椅上伤员,安放颈托后,可以将其颈及躯干一并固定在靠背上,然后拆卸座椅,与伤员一起搬出。
(3)对抛离座位的危重、昏迷伤员,应原地上颈托,包扎伤口,再由数人按脊柱损伤的原则搬运伤员。动作要轻柔,腰臀部托住,搬运者用力要整齐一致,平放在木板或担架上。
现场急救后伤员根据轻重缓急由急救车运送。千万不要现场拦车运送危重病人,否则由于其他车辆缺乏特殊抢救设备,伤员多半采用不正确半坐位、半卧位、歪侧卧位等而加重伤势,甚至死于途中。
药物可增加车祸危险;阿托品等几类药物会使驾驶人员在行车中昏昏欲睡,从而导致危险的发生。为此,医生建议经常驾车者慎重服药,确保安全。
据了解,可能导致驾驶人员发生危险的几类药物为:镇静药,如安定、安宁等;镇痛药,如吗啡、可卡因等;抗抑郁药、抗焦虑药,如多虑平、丙咪嗪等;降压、降糖药,如复方降压片、优降糖等;抗心绞痛药,包括心痛定、消心痛、硝酸甘油制剂等;抗过敏药,如扑尔敏等。
以上药物可诱发不同程度的头昏、视力下降、乏力、反应迟钝等不良反应。专家建议,长时间驾车的人一定要注意自身的调节,可以趁休息的时候做简单的运动。对于药品的使用,要仔细阅读其说明书。同时,最好是去医院请医生给予帮助,尽量避免使用对驾驶员造成副作用的药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车祸
“恐怖大片”黑龙江2车深夜激撞,1人当场死亡,到底怎么回事?
两车相撞,引来祸患!大火吞噬车身,一人被困车中,惨遭烈焰环烧,他是有多痛苦啊!交通安全需更加重视,一幕幕血的教训足够让人引起深思了!
事件梳理9月11日晚上8点多钟,黑龙江安达市先源一中附近发生一起重大的交通事故,两辆私家车径直对撞,燃起了大火,一人被困车中,疑似当场死亡,场面触目惊心!
根据现场视频可知:火势巨大并不时的伴有爆鸣声,两辆私家车都被烧成了骨架,在夜色中显的更加耀眼。事发后当地相关部门,医疗救护人员赶到现场进行紧急救治、处理工作。
大火扑灭之后,两辆车子都只剩下了残骸,目击者说“真的太惨了,火光冲天”。事故现场封锁,是不允许靠近的。事发的具体经过及结果需要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通报!
夜间行车视线模糊,更易发生事故,那么就要求我们比白天开车更要小心谨慎。交通安全不容小觑,这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幸福。对于那些在交通事故中,逝去的人们,我们要怀着敬畏之心,吸取教训。
一个人的离去,造就的是一个家庭悲剧,他们的家属需要很长时间,才可以走出阴影。所以,为了我们自己,也为了家人,我们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
夜间行车还是要避免疲劳驾驶,这起事故当中,两车径直对撞,那么就说明有车肯定是出现了逆行的情况,如果意识足够清晰,逆行应该是不太可能,有此可见,当时有司机可能就是意识就会模糊,根本情况只有两种可能,睡意太浓,或者酒驾,这两点都是开车的禁忌啊!
同时建议各位司机,最好是要在车上准备三种自救工具:车载灭火器、救生锤、急救箱。在火势比较小的情况下,可以用车载灭火器灭火,避免火势扩大;救生锤则可以在车门无法打开的时候,提供便利,避免困在车中,无法逃出;如果真的不幸发生了起火,那么可以用急救箱中物品对伤口进行处理。
悲剧已经发生,说什么都已经晚了,所以每个人在开车的时候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这是绝对不能疏忽的问题,一旦稍有疏忽,付出的就有可能是生命的代价,而出了这样的事情,最难过的肯定就是家人了。
人类总有一种侥幸心理,在没有发生意外时,总觉得那些事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当意外来临时,才开始后悔,“早知道当时不……”无论是开车、过马路、或者其他事,我们都应该多加小心,不要等到悲剧发生,才来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