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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县屠城记「历史档案禹县屠城惨案始末」

发布时间:2023-12-06 07:25来源:奇趣网编辑:QiQu阅读: 当前位置:奇趣网 > 奇闻趣事 > 手机阅读

颍川派—刘俊民/文

禹县屠城记「历史档案禹县屠城惨案始末」

颍川派(yingchuanpai)

1925年春节前后,位于河南腹地的禹县发生了一场震撼全国、骇人听闻的“屠城惨案”。数千人死于非命,满城财货,几被掳掠一空。

屠城惨案的凶手,是民国军阀胡景翼领导的国民二军驻禹部队。

90多年过去了,这一事件在时光的长河中,不时浮出水面。但是,由于事件起因复杂,又时隔久远,相关资料各说各话,莫衷一是。

仅从名称而言,这一惨案又被称为“甲子除夕战”“禹县民变”“禹县兵乱”“打陕军”……

不同的名称,代表着不同的立场,不同的解读。

历史的意义,在于鉴往知来。历史研究的目的,在于析疑存真。

这一惨案已经过去将近百年,应该认真地加以审视,以真相告慰当年的死难者。

禹县屠城记「历史档案禹县屠城惨案始末」

禹县南城门

诱因:驻军欺凌激发民变

追溯这一事件的起因,需要从冯玉祥发动的北京政变说起。

1924年10月23日,冯玉祥在胡景翼等人协助下,临阵倒戈进占北京,解除内阁总理吴佩孚的职务并监禁总统曹锟,宣布成立“国民军”。此后,他授意摄政内阁通过《修正清室优待条件》,废除帝号,驱逐溥仪出宫。

吴佩孚退守河南,意欲依靠在豫直系力量,东山再起。新任内阁总理段祺瑞力促国民二军胡景翼进军河南,并任命为河南督军。同时面电令陕西督军刘镇华入豫,刘镇华统领着十万“镇嵩军”,所部憨玉琨攻占洛阳,被任为豫陕甘剿匪副司令。

为了争夺河南控制权,憨玉琨与胡景翼部队最终进行了一场决战:史称胡憨之战。

禹县,当时处在憨玉琨势力与胡景翼势力的交错地带,驻军是国民二军的王祥生团。该团原属曹世英旅。直奉大战时,曹世英被张作霖俘获,所部除王祥生团外,基本覆灭。

距禹县不远的郏县,则驻扎着憨玉琨的部队,其首领王振(王老五)、张德胜,都曾是恶名昭彰的匪徒。

禹县屠城惨案的起因,各方说法不一。表面上是因军队向地方武装勒索枪支,实则是各种因素交织影响,最终因索枪问题而爆发。

事件发生后,镇嵩军方面与禹县受害者代表曾发出多份电报,声称事件起因于曹、王部队在禹县索求无度。

刘镇华密电称:禹州曹世英部,迫收商团民团枪枝,激起反抗。集合襄、郏、许昌附近各县武装警察、民团数万人,与曹部开战……

禹县难民代表张林泉等联名电报称:(陕军曹世英)在禹三年,奸杀抢掠日有所闻。又复勾结恶绅,无恶不作,有证可据。其明索供给,计达四十余万,栽赃科讹,约亦六十余万。名为军队,实过土匪……时屈年关,曹世英先以京津废钞五万元,迫商民换现,违则自由行动。商民畏祸,勉为应付。甫经兑迄,王祥生又勒索现洋四千元,限二日缴齐,商民措款逾限。

禹县人王照青《陕军屠城追记一文》论及“军逼民变发生冲突之远因及近因”。远因是陕军驻禹多年,商民视之如蛇蝎,地方绅士也时有受压迫威胁之感。近因则是陕军参加第二次直奉战争失利,兵力受损,意欲吞并禹县商团、武装警察及民团枪支,激起地方绅民的愤恨与恐惧。在此背景下,禹县有影响力之人士,乃共谋结合地方团队与红枪会,发动政变,想一举消灭之。发动事变者,有禹县商会会长樊海瀛,前会长梁乾元,商团队长王鸿业,公款局局长陶成章,武装警察队队长赵青云,神垕乡团张书信、张涌泉等。

在禹县事变中,红枪会人员广泛参与,是与陕军对抗的主要力量。但死伤也最为惨重。《禹县志》云:红枪会为八卦教、义和拳变名,传习符咒,号能避枪炮。曹士英力主招降土匪,匪患却越来越严重。附近百姓,争相加入红枪会以自卫。曹士英又惧怕红枪会与他产生对抗,严令禁止。

禹县屠城记「历史档案禹县屠城惨案始末」

胡景翼

民情:矛盾交织的禹县社会

在胡憨相争的大背景下,禹县惨案的另一重要起因,则是憨玉琨部对禹县地方武装的策动。

2月24日,胡景翼发出的通电中这样写道:“(憨玉琨)复煽惑禹县团警哗变。”

担任调解工作的国民三军统帅孙岳,立场与胡景翼相近:“夫禹州肇事之动因,实起于曹世英与王老五。”

《王祥生传》称:时胡憨战争将起,禹州团匪,以地域之见,附憨以敌胡,以祥生为胡委也,突攻之。

值得注意的是,在事件过程中,并没有憨玉琨军队身影出现。怎样才能证实憨军的主导作用呢?

时任禹县电报局局长的袁仲明在回忆录《禹变记》中写道:

夜二时许,枪声愈来愈紧,间有机枪,街中喊张得胜进城了,同时有刘稽查带枪兵九人,来处云,陶斐然(成章)叫来防护,并出一纸电文交我云:陶某交我批发出。文谓:郏县憨师长玉琨,禹县已向曹旅攻击,解除其武装,请队伍速发。大意如此。由此一概明白,盖陶斐然系地方绅董,力主反陕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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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县公款局局长陶成章,为起事首领之一

文中又道:后悉范(海瀛)已受憨玉琨收编为旅长。

禹县民间武装接受憨玉琨的收编并联合多方力量,趁曹王部队虚弱之际,发动了这场驱逐陕军的行动。但是憨军正在西撤布防,未能如约赴援。

此外,禹县地方派系争夺势力范围,与陕军曹士英、王祥生之间的矛盾,也是惨案诱因之一。

袁仲明《禹变记》中,剖析了禹县当时的派系斗争:

此次禹变死人如此之多,损失巨大,推其原因,由来已久。地方由郭(玉岑)宋(豹岑)二派操纵,各有党徒。宋派略好,尚有所不为,郭派则无所不至,凡一县官或其他机关之来,即用种种办法,施以包围,入其彀中,即成为派系之傀儡,于是一方攻击,一方辩护,上级目迷五色,难定曲直。余旅禹多年,深知其弊,故防止被包围,时加警惕。至此次事变,足见彼等不顾大局,至于此极也。民国以来,禹县多经事变,历任县长相对弱势,难以钳制地方势力。而在禹县屠城惨案发生时,新任县长则为一刚刚毕业的文弱青年,在事变中被多方责难,而毫无施展。

当时《新闻报》刊登的《河南禹县浩劫写真记》,又将禹县派系间的矛盾与曹、王二人间的矛盾结合了起来:曹士英部下团生素日跋扈骄横,道路侧目,当北方战事结束后,王祥生首先回禹,意在收束曹士英遗部、驻扎禹县,而曹旅长部属王子文不服改编,双方竟成对峙之势,及曹返禹,收拾残部,双方互相猜忌,王祥生招募徒手兵士,在禹县训练,每欲吸引地方枪支补充实力,因有曹旅监视,未敢即逞,乃奇想天开,向警务处荐部属排长杜文杰至禹接充武警队长,以便吸取武警枪支而增势力,武警民团为自卫计,乃暗结红枪会,遂成势不两立之局。该民团畏之如虎,始而结曹旅以抵王,继而曹见民团势力甚大,又反助王以抵制民团,终致综错交恶,而禹县乃至烽烟遍地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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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县民居

起事:除夕凌晨除陕军

张林泉诉情电文中,这样描述事发过程:旧历十二月廿八日(1月22日)夜,(王团)率兵迫令武警缴械,曹旅团长王成章(成之)亦向商团攻击,武警商团无以明令缴械,势不得不为正当防御,遂致巷战数日。

这一说法,将曹王作为主动攻击方。但据相关资料,禹县民间武装是广泛招引友军,进行主动进攻的一方,其目的是将陕军尽数消灭驱逐,且对陕军家属进行了报复性攻击。

如果没有事先约定,驻扎在神垕的张书信民团不可能事发当夜就赶进县城,郏县至许昌之间数万民间力量,更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参与战斗。

王照青《陕军屠城追记》:(禹县发动事变者)于农历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元1925年1月23日)早晨开始向陕军发动攻击,不料战斗发生后,陕军坚决抵抗……

王伯骏《回首八十年》:禹县商团联合红枪会于1925年元月22日(农历腊月二十八日)攻打陕军王团,陕军及其眷属惨死甚众。

值得指出的是,枪战发生的时间,为腊月二十九日(1925年1月23日)凌晨二时许。在民间习惯上,亦称为腊月二十八夜间。

在深夜突袭面前,陕军十分被动。

据民国《禹县志》:当天晚上,张书信率神后乡团自禹县城北门进入,先攻入清颍驿,收缴王祥生部队的枪支。王祥生不敌,逃到许昌求救。陕军王子文守护十三帮会馆旅部,久攻未下。

这一过程中,陕军伤亡惨重。《禹县屠城记》主旨在声讨陕军暴行,但也如实记录了事变第一回合地方武装的优势:余伏门隙窥之,须叟稍稍见人行,详审之,竟非兵士,喜甚……各街虽间有死尸横地,然多服兵服,料无辜百姓尚无大伤亡。

战斗中,禹县地方武装喊出“陕西人腰断三节一个不留”口号。曹的侄儿曹增瑞、军需郭维藩、连长白石牢等均被杀死。军官家属28家遇害,又有记载称,“曹世英之子被砍成肉块,王祥生之父被剁成肉泥”。

第二天,电报局长袁仲明受邀拜会返回县城的曹士英,一路之上,见到各小巷内,红枪会成员尸体纵横。但也有陕军家属被枪杀在路旁,甚至有将女人剜去眼者,小儿尚活在血泊中,吮其死母之乳。是皆初发难时地方势力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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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县东关外的颍滨经舍(张良洞)

驰援:到底搬来了多少救兵?

在第一回合的战斗中,陕军失利,一面据守十三帮旅部,一面向开封求援。据记载,当时四个城门,尚未完全失守。

各地方武装在袭击部分得手之后,急于在城中搜寻陕军家属,杀人泄忿,而红枪会组织,则在抢劫之后,即时出城,换部来战。由于组织涣散,失去了一举驱逐陕军的良机。又因对陕军家属实施灭门行为,很快招致了陕军更加野蛮的报复。

至于援军力量,各方记录如下:

《禹县志》:正月初一日,陕军旅长蒋某率兵屠禹。旅长蒋某(世杰),团长张某(清泉)自东门入,团长刘某自北门入,焚杀三昼夜。

《禹县屠城记》:适接探报,督办已入电郑州岳师、许昌蒋旅,就往宿车上军队各办一团,至和尚桥会合,飞驰来援。我军有恃,乃驻以相待。午后郑许两团相继开到。

袁仲明《禹变记》:元月一日晓,许昌蒋旅张团已达禹县东关,拂晓待进,时西门为地方所占,北东南三门在陕军手,陕军王祥生团所部姚英成守南门,人少,枪少,不敢动,及张团已至城外,一次冲锋直至南街之大牌坊,已近城中心。

至于求援的方式,禹县志称:“王祥生奔许昌告变,督军胡景翼疑军民交讧,电询电报局长某,乃以樊梁陶张谋叛,复为祸遂烈。”电报虽为最为便捷的通讯途径。事发当晚,电报局虽为地方武装占据,但县长赵某也逃至此处,势必会以电报形式向开封方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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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枪会成员

屠掠:春节的禹县几成地狱

陕军入城后,在城关寻找地方团队及红枪会未能逃出者,展开了血腥、残酷、恐怖的大屠杀,遇到男人穿长袍者,开口要钱,不给钱,就一枪毙命。遇到穿崛肚小棉袄者,穿踢死牛皮鞋者,二话不说,一枪毙命。并把樊海瀛的洋楼,赵青云的住宅,统统焚烧。起事商绅领袖多由西南城角缒城而下,潜逃各地。张涌泉被捕后,遭肢解而死。梁乾元则被游街示众。

当时,城中多是手持刀矛的红枪会成员,面对洋枪射击,无处逃避,各小巷内尸体纵横。

在消灭地方武装的同时,更令人发指的是,军队对平民的屠杀与侮辱,“不啻入恶魔世界!”

《禹县屠城记》这样记载了陕军的报复计划:王团长且告众,禹县极富,大家发财就在此次。他团营亦欢然应之……当开始攻城时,旅长曾拟下令,凡近城十里以内,五岁以上者,悉杀无赦。赖前岁旅长在此所纳之妾,以乡土关情,痛哭哀求,长跪不起,令始未下,乃改命凡城内有关系人家,可书一某团某营保护字条,粘贴门处,以便识别而免殃及。

以下种种情景,为一陕军军官的见闻。既记载于《禹县屠城记》中,也曾在报章新闻间广泛传播。

将至东街,遇兵一群,押解男妇老少约百余名,驱人数家:须臾又有兵由北押来男妇约五六十名,亦分驱其中。当门密塞桌椅席荐之属,泼洋油其上,各兵以一二三为口号,同时放火,烈焰飞腾,室内哭叫惨切,而兵则拍手哗笑,四周围观。间有欲冒火冲出,或被火逼迫登屋图逃者,群兵又以乱枪击之。

折至康家拐(地名,在禹县北门内),一片灰烬中,有多数兵士围聚于烧残破屋间。趋前视之,败堵内横陈二十余少妇,皆惊悸无人色、泪簌簌下,墙隅尚有女尸八九血流犹浸浸未已。各兵轮流争就,兽态百出,且有欢笑大呼者曰:谁敢执拗,可拖送墙隅!忽二兵争就一妇,一兵拔手枪击其敌,众大哗,谓不应如此。击人者不服,适一官长过,众请其评判。官长亦无法排解,笑向众曰:城内正多,何必争此残花。回首命所随三护兵,各出自来得(枪名),对准横卧诸妇,轰然一响,毕尽其命,众鸟兽散。

至西门,门外横尸一具,有一妇蓬头垢面,抱子伏尸而哭。城上兵士见之。其一曰:我立此能一枪击死妇孺二人。其一曰:汝决不能。更一兵不答话,便举枪拟之,呼曰:看我(读哦音,秦人土语)!果一弹穿妇孺同毙,众咸称奖不止。未几,又有一老者白发骀背,手持一绳,一少年肩棍相偕来,见妇孺状大骇,老者似痛极而踣,少年亦放声号眺,既伏视妇孺,又奔扶老者,睹其仓皇、令人心碎。众兵噪曰:厌物!厌物!仆方欲劝止,群又一排枪击杀之。

入城之后,陕军以搜寻枪支为名,逐户入宅,搜刮民财。事后,兵士们携至许昌变卖的抢掠物品,几乎包含了所有的日常物品:衣服、衾枕、案凳、桌椅、箱笼、瓷铁器物,无所不备。

也有一些平民未遭抢劫。除了与陕军有关系者,均须以数十元乃至数百元购置一保护条。也有人缴费十元,领取一个红十字会的袖章,换取自由出入。

城中各重要商户被悉数缚去。或罚数千,或罚数万,要求即时备款来赎,违即加罪枪毙。主要街巷,须另付保险费,西街七万、南街四万、余家巷三万,而每家更须至少各缴四百元。

听闻富会将财物投入井中隐藏,兵士又逼人下井打捞,如果一无所获或者收获甚微,则将打捞者毙于井中。

事变中,曹王军队所劫财物有五百余车,而援军载至许昌的数量更在其上。

不久,曹王部队换防撤走,临走之时又把禹县富户人家的轿车一百多辆全部抢走,“从此禹县无轿车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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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阀混战,人民遭殃(剧照)

死难:不可计量的数字

有多少人死于这场灾难,又有多少财物被劫掠破坏?

由于没有详尽、完整的统计,各种说法参差不一。其中,参与善后的红十字会许昌分会报告称:

自阳历元月二十八日到禹之日起,至二月八日回许之日止,经敝分会派员分头跟同检察办理,计掩埋人民尸体一千五百三十八具,兵士尸体一百六十余具,乡民领回七百余具。人民受伤者九百余名,兵士受伤者二百余名,医治者五百余名。此外,葬身火窟及堕落水井者尚待调查,暂付阙如。

红十字会许昌分会1月28日到禹,而在此之前,已有人组织乞丐收埋城内死尸。可以肯定的是,实际死难者数字,要远超报告。

张林泉电文则称:经十字会验埋者四千七百余人,死于商号民宅内自行殓殡者一千五百余人,焚为灰烬者二千余人,缒城逃避死于城壕内外者,九百余人,损失财物计达千万,焚烧房屋二千余间,计值亦在百万以上,所抢财物,除将城内车马用尽外,复抓乡民之车数百辆,分送许昌和尚桥车点,搬运十余日,有目共见,可询可查者也。

《禹县屠城记》:晤一红十字会中人,谓据确实报告,此番禹县损伤,现已得知之数,房舍焚烧一万余间,男女尸骸七千余具,而乡中火中调查未周,搜寻未出者,尚不与焉。

《禹变记》:军队要棺木七十余具;掩埋队(自许昌来)在南关外乡间掘成长壕埋人,达数里之长,尸体以大车装载不及,用绳系而拖之,一次数人……据红十字会报告,共三千余人,实皆乡民,并无一个土匪。

《河南禹县浩劫写真记》:据红十字会报告,民人死亡两千余人,受伤者数百人,房屋烧毁四百余间,财产损失四百万元以上,团警力图报复,将曹旅王团伤亡三百余人,其家口亦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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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禹县街景

后续:难以平复的创伤

惨案发生后,在舆论压力下,胡景翼将王祥生枪毙,对曹士英予以通缉,并派人带现款五万元,前往禹州进行赈恤。胡景翼本人又亲自到省议会,引咎自责,声泪俱下,试图挽回影响。

借助舆情,憨玉琨一方喊出了“豫人治豫”的主张,并以兵力优势扩大事态,占领了原属国民二军所控制的登封、密县。2月23日,两军在禹县白沙交锋,胡憨战争由此爆发,历时30余日,以镇嵩军溃败、憨玉琨自杀而告终。此战之后,国民军成为仅次于奉系的第二大军事集团。

禹县浩劫,被称为“数千年历史中最残酷惨痛之事件”,由此给禹人带来的精神创伤,远非一时所能平复。搜刮殆尽的劫掠,也沉重地打击了当地民生。伴随着执续的动乱,药商纷纷迁出禹县,历经数百年形成的全国药品中转市场就此衰落。广大农村更是兵匪横行,被蹂躏殆遍。

号称革命的国民二军发生如此恶行,也受到了举国舆论的一致谴责与反思。报章评论道:国家豢养军队,所以卫民,今竟残民至此,可太息痛恨者也!虽然,今日各方军队,何莫非视奸烧抢掠为天职,间有一二自号军纪严明者,亦不过以处境不同,勉维一时之秩序耳,一有变故,即亦原形毕露,兵匪不分矣。无他,其军队之质,固无异也。

失去民心的军队,终究遭受民心反噬。不久,国民二军在与奉系军阀的争斗中,遭遇红枪会痛击,就此一败涂地。

“当陕军之败也,瓦解之状,足为殷鉴。既与豫民结怨之深,其败也,尽为乡人所杀。”惨案中收容避难平民的禹县电报局与禹县红十字会,此刻又成了陕军溃兵的避难地,袁仲明感慨道:“循环报复,惨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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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会徽章

主要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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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屠城

满清入关的屠城---转
扬州十日、嘉定三屠、苏州之屠、南昌之屠、赣州之屠、江阴之屠、昆山之屠、嘉兴之屠、海宁之屠、济南之屠、金华之屠、厦门之屠、潮州之屠,沅江之屠、舟山之屠、湘潭之屠、南雄之屠、泾县之屠、大同之屠、汾州、太谷、泌州、泽州等。这些惨绝人寰的屠杀,模式基本一致:根据清军头子发布的屠城令,实施的残忍的集体杀戮,和无耻的集体强 J。而屠杀后,不仅人头被堆积成“京观”,甚至还将女性的敏感部位割下,作为论功行赏的凭据!“取阴肉或割乳头,验功之所,积成丘阜”。
荷兰使臣约翰·纽霍夫(JohnNieuhoff)在其《在联合省的东印度公司出师中国鞑靼大汗皇帝朝廷》一书中亦记述到:“鞑靼全军入城之后,全城顿时是一片凄惨景象,每个士兵开始破坏,抢走—切可以到手的东西;妇女、儿童和老人哭声震天;从11月26日到12月15日,各处街道所听到的,全是拷打、杀戮反叛蛮子的声音;全城到处是哀号、屠杀、劫掠”。
南雄大屠杀,“家家燕子巢空林,伏尸如山莽充斥。....死者无头生被掳,有头还与无头伍。血泚焦土掩红颜,孤孩尚探娘怀乳。(清军文书陈殿桂,《雄州店家歌》)
广州大屠杀,“甲申更姓,七年讨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极。血溅天街,蝼蚁聚食。饥鸟啄肠,飞上城北。北风牛溲,堆积髑髅。或如宝塔,或如山邱。五行共尽,无智无愚,无贵无贱,同为一区。”(《祭共冢文》王鸣雷)亲眼目睹了这次屠杀的王鸣雷,描绘人头堆积的像山丘和宝塔一样高!广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广州市志--宗教志》记载:“清顺治七年(1650),清军攻广州,屠戮甚惨,死难70万人。居民几无噍类……累骸烬成阜,行人于二三里外望如积雪。在东郊乌龙冈,真修和尚雇人收拾尸骸,‘聚而殓之,埋其余烬’,合葬立碑。”西方人魏斐德写道:“尸体在东门外焚烧了好几天。.....直至19世纪,仍可看见一座积结成块的骨灰堆。”。
嘉定大屠杀,嘉定三屠杀了50多万。“市民之中,悬梁者,投井者,投河者,血面者,断肢者,被砍未死手足犹动者,骨肉狼籍”。清兵“悉从屋上奔驰,通行无阻。城内难民因街上砖石阻塞,不得逃生,皆纷纷投河死,水为之不流”。“兵丁每遇一人,辄呼蛮子献宝,其入悉取腰缠奉之,意满方释。遇他兵,勒取如前。所献不多,辄砍三刀。至物尽则杀”。(《嘉定乙酉纪事》)清军围困嘉定城时,在城外,“选美妇室女数十人,……悉去衣裙,淫蛊毒虐”。嘉定沦陷后,清军抢掠“大家闺彦及民间妇女有美色者生虏,白昼于街坊当众奸淫;……有不从者,用长钉钉其两手于板,仍逼淫之”。“妇女不胜其嬲,毙者七人。”(《嘉定屠城纪略》)
潮州大屠杀,“纵兵屠掠,遗骸十余万”,揭阳县观音堂海德和尚等收尸聚焚于西湖山,将骨灰葬在西湖南岩。福建同安县屠城死难5万余人,梵天寺主持释无疑收尸合葬于寺东北一里之地,建亭“无祠亭”,墓碑上则刻“万善同归所”。
常熟大屠杀,“通衢小巷,桥畔河干,败屋眢井,皆积尸累累,通记不下五千余人,而男女之被掳去者不计焉。”“沿塘树木,人头悬累累,皆全发乡民也。”(《海角遗编》)
扬州大屠杀,除了著名的《扬州十日记》外,还有《扬州城守纪略》(“初,高杰兵之至扬也,士民皆迁湖潴以避之;多为偎Γ信e室沦丧者。及北警戒严,郊外人谓城可恃,皆相扶携入城;不得入者,稽首长号,哀声震地。公辄令开城纳之。至是城破,豫王下令屠之,凡七日乃止。”“亟收公(史可法)遗骸,而天暑众尸皆蒸变,不能辨识,得威哭而去”)、《明季南略》(“廿五日丁丑,可法开门出战,清兵破城入,屠杀甚惨”)等资料。扬州城破,扬州顿成地狱,死者达80余万。比地狱更难忘是人民引颈受戮的场面。史载:只要遇见一个满族士兵,“南人不论多寡,皆垂首匍伏,引颈受刀,无一敢逃者。”一个清兵,遇见近五十名青壮男子,清兵横刀一呼:“蛮子来!蛮子来!”这些人皆战战兢兢,无一敢动。这个清兵押着这些人(无捆绑)去杀人场,无一人敢反抗,甚至没一人敢跑。到刑场后,清兵喝令:“跪!”呼啦啦全部跪倒,任其屠杀。
昆山大屠杀,“总计城中人被屠戮者十之四,沉河堕井投缳者十之二,被俘者十之二,以逸者十之一,藏匿幸免者十之一。”(《昆新两县续修合志》卷五一兵纪),“杀戮一空,其逃出城门践溺死者,妇女、婴孩无算。昆山顶上僧寮中,匿妇女千人,小儿一声,搜戮殆尽,血流奔泻,如涧水暴下”!(《研堂见闻杂记罚》)
还有著名的《江阴城守纪》:“满城杀尽,然后封刀。……城中所存无几,躲在寺观塔上隐僻处及僧印白等,共计大小五十三人。是役也,守城八十一日,城内死者九万七千馀人,城外死者七万五千馀人。” 清兵在江阴的观音寺“掠妇女淫污地上,僧恶其秽,密于后屋放火。兵大怒,大杀百余人,僧尽死。”(《明季北略》卷11)
在南昌,八旗军把掠来的妇女分给各营,昼夜不停的L J(“各旗分取之,同营者迭嬲无昼夜”)。这些女性“除所杀及道死、水死、自经死,而在营者亦十余万,自愿在营而死者,亦十有七八。而先至之兵已各私载卤获连轲而下,所掠男女一并斤卖。其初有不愿死者,望城破或胜,庶几生还;至始知见掠转卖,长与乡里辞也,莫不悲号动天,奋身决赴。浮尸蔽江,天为厉霾。”(徐世溥《江变纪略》)此书是满清查禁的重点,在乾隆44年被明令销毁,靠着手抄本流传下来。
虽然经过了满清“文字狱”的摧残,但这些暴行依然留下了大量的真实记录:广州大屠杀有西方传教士目击纪录,大同大屠杀,甚至在第一历史档案馆都可以找到资料。
各地为剃发的屠杀:“去秋新令:不剃发者以违制论斩。令发后,吏诇不剃发者至军门,朝至朝斩,夕至夕斩。”(《陈确集》卷三十)
顺治二年7月30日,清军至沙镇,“见者即逼索金银,索金讫,即挥刀下斩,女人或拥之行淫,讫,即掳之入舟。”“遇男女,则牵颈而发其地中之藏,少或支吾,即剖腹刳肠。”(《研堂见闻杂录》)
顺治二年,清军实施扬州大屠杀后,至无锡时,“舟中俱有妇人,自扬州掠来者,装饰俱罗绮珠翠,粉白黛绿。”(《明季南略》卷4)
顺治元年(1644)4月,清兵到达盩厔县境内,生员孙文光的妻子费氏被掠去,“计无可托,因绐之曰:‘我有金帛藏眢井中,幸取从之。’兵喜,与俱至井旁,氏探身窥井,即倒股而下。兵恨无金又兼失妇,遂连下巨石击之而去。”(民国《盩厔县志》卷6)
清兴安总兵抢夺妇女达100多人,“淫欲无厌”。制作长押床,裸姬妾数十人于床,“次第就押床淫之。复植木桩于地,锐其表,将众姬一一签木桩上,刀剜其阴,以线贯之为玩弄,抛其尸于江上。”(《平寇志》卷12)
顺治二年(1645)江阴城陷时,有母子3人,“一母一子,一女十四岁。兵淫其女,哀号不忍闻”,后兵杀其子,释母,“抱女马上去”。又有一兵“挟一妇人走,后随两小儿,大可八岁,小可六岁”,兵杀二子,抱其母走。(《明季南略》卷4)
顺治二年(1645)5月9日,南京失陷时,当涂孙陶氏被清兵所掠,“缚其手,介刃于两指之间,曰:从我则完,不从则裂。陶曰:义不以身辱,速尽为惠。兵稍创其指,血流竟手。曰:从乎?曰:不从。卒怒,裂其手而下,且剜其胸,寸磔死。”(《明史》卷303)
昆山县庠生胡泓时遇害,其妻陆氏21岁抱着三岁的儿子,欲跳井,被一清兵所执。“氏徒跣被发,解佩刀自破其面,……氏骂不绝口,至维亭挥刀剖腹而死。”(光绪六年《昆新两县续修合志》卷36)
明朝都督章钦臣的妻子金氏,一个弱女子,不肯屈服于淫威,被用1000刀刮死。此事,系清代著名学者全祖望,冒着杀头危险记载下来的。
在四川,清军于1647年公开发布告示,宣称:全城尽屠,或屠男而留女。把四川人杀光了以后,就把罪恶全部推给也杀了一点人的张献忠,还编造出张献忠杀人6个亿的历史第一大谎言!在整个中国,“县无完村,村无完家,家无完人,人无完妇”。敢反抗的忠勇之士几被杀尽,留下的大抵是一些顺服的奴才。此外,满清又杀苗民一百万,杀回民数百万,把漠北蒙古的准葛尔部落杀到最后一个幼童!在世界历史上都是罕见的残忍!
在满清入关后,中国人口损失的总数,很可能是一个大大超过5000万的惊人的天文数字!!人口减员超过1亿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当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的时候,孙中山先生提出"驱除鞑虏"的口号,北京以及分散在全国各地的满族旗人并没有因此逃回老家去,而是纷纷改成汉姓,使用汉文汉语,就地包装成汉族。
我们应该还历史一个真实,历史就是历史!无论从什么角度来衡量,只要有起码的人类良知,就不应再为世界历史上最残暴的屠夫们歌功颂德。以世界人民的空前劫难、我们祖先的滚滚人头,来彰显它们的“旷世武功”,赞美它们登峰造极的杀人本事。

禹县屠城记「历史档案禹县屠城惨案始末」

谁知道1930年甘肃礼县那次马廷贤军队屠城的始末?

  礼县发生了一起震惊中外、惨绝人寰的屠杀事件,有七千多人被杀,因礼县古称兰仓,此次事件又称“兰仓惨案。”
  1930年春夏之交,正值蒋介石、冯玉祥、阎锡山中原大战,甘肃是冯、阎联军的在后方。蒋介石为了削弱冯、阎的力量,花重金收买了盘踞临夏的马廷襄、马廷贤兄弟,并委任马廷贤为“讨逆军十五路总指挥,”命令他们扰乱西北军的后方。于是,马廷贤乘机扩充势力,抢占地盘,先后攻陷了武威、永昌、民勤、卓尼等地、1930年5月又攻陷了天水。天水被占后,陇南十三县不战而降。礼县县长马绍棠被委任为第二旅旅长。不久,马廷贤通知马绍去秦安任职。马绍棠疑虑重重,认为是“调虎离山”,便筹集粮食,扩充民团,整修城防,准备武力抗拒,并四处求援。作好准备后,马绍棠即将新派来的县长安澜拘押入狱。马廷贤闻讯大怒,派韩进录、王占林率兵六千直奔礼县。农历六月十七日开始围城,并猛攻四面城门。马绍棠则据城固守,双方对峙二十余日,马绍棠粮尽弹绝,外援无望,派人谈判。韩进录、王占林一面谈判,一面请煤矿技工,准备炸城。闰六月十日,马廷贤军队挖地道至东北城墙下,遂用炸药炸倒城墙,人马蜂拥而入。马绍棠督军死战,终不能敌,遂四散逃走。韩、王军如狼似虎,不分老小,逢人便杀。屠杀整整持续了一天一夜,城内八千余人,死亡七千二百多,死尸遍地,血流成河。马绍棠被俘,押解到天水后被杀。
  礼县屠城,震惊全国,在全国舆论的压力下,蒋介石才于1931年元月派严尔艾赴天水调查。严尔艾在天水收受马廷贤巨额贿赂后,不顾事实真相,竟给蒋介石汇报:“马廷贤军纪严明,绝无屠杀不法惰事。”马廷贤反被南京政府任命为“陇南绥靖指挥。”消息发表后,社会各界反应十分强烈。陇南旅兰人士集会族行通电反对,要求惩办祸首,监察院也声言要弹劾严尔艾。蒋介石在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下,不得不重新处理屠城事件。这年9月,他一面派川军师长黄隐率军进马廷贤,一面密示马廷贤躲避风头。马廷贤遂携带金银珠宝秘密逃往南京隐居。至此,一场惨绝人寰的屠城血案就这样不了了之。
  1933年2月,礼县赈济分会主席刘继贤收集掩埋遇难人员遗骨,得到广广泛响应,共筹资白洋1400元,在城北山麓掘一深坑,把收集到的遗骨重新安葬。其上建17级砖塔,称为“寄骨塔”。塔3丈6尺,围7丈8尺,缀以对联,嵌以碑记,议定每年六月初十为悼念日,该塔后在“文革“中被拆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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