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州的苗公言,他所在的村落有一手艺人,暂称之为某公,常用青竹编织些小物件赴城中早市售卖,每日天未亮时便动身。一日早起,行至一偏僻处,遇一女子,年约十七八岁,长相清秀,衣着艳丽,对某公言,有腿疾,需至前方某处。请求他相助。某公疑其来路不明,恐是鬼魅。未作答,径直离开。次日,又相遇。女子以腿疾再求。公生恐惧,未答,乃速离。后公与友人议此异事,友笑曰,此艳遇耳,何拒之?若再相遇,当助矣,大丈夫岂惧鬼乎!公无以言对。次日又赴早市,果再与那女子相遇。
公对其言,你要去往何处?女子道,不过一两里路罢了!某公便将那女子置于背篓中,依她口中的路径行去,那些路都是没有多少人行走的,杂草丛生。此时天将亮起,某公只觉背上的女子越加的沉重了。这时只听女子言道,再快些,将至住所。公再往前去,并不见有住户的踪迹。此时只听远处传来雄鸡的鸣叫声。某公只觉背篓更加重了。这时只听女子惊慌说道,到了到了,就是这里。言毕,没有了动静。公往面前一看,四周荒无人烟,只有一土堆而已。连忙放下女子,待他看时,却吓得他魂飞魄散,那有什么艳丽女子,背篓中不过是一块墓碑而已。公再看时,见那碑上姓名年月均能辨。某公后去那女子所在的村落询问,那埋葬她之处,果是自己送她去的地方,只是那墓碑不知为何会跑到一两里路之外,这还真是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啊!
苗公又说。
他所在的地方,有个陈公,闲居在家,每日傍晚,都会出门走动散心。某夜,陈公至一石桥,桥下有芦苇,甚高,公正扶栏眺望,突闻桥下有一男一女交谈的声音,言辞无非是男女情爱之语罢了!公细搜索,并不见人。只笑道,好一个谈情说爱之地。次日晚,陈公携孙游,又至石桥,那男欢女爱之语又起,陈公孙儿彼时只五六岁,只见他拉着陈公的手说道,姥爷快看,水中有人,一个哥哥一个姐姐,在笑。陈公大惊,慌忙带着孙儿离开了。
次日,陈公找人至石桥处细探,果见男女尸体各一具,呈拥抱状,不能分离。报官后察之,乃一对相爱男女,婚姻受双方父母阻,故双双投河自尽。陈公知晓后叹道,这世间年轻人的婚姻,应由他(她)们做七分主,父母做三分主,方才能和和美美,多些幸福,少些悲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