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佟湘玉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自古道:“盖棺事定,入土为安。”
无论是古代的厚葬制度,还是西藏传统的天葬制度,亦或是如今的公墓管理制度都体现了人们对死者的敬畏之心。
然而,最近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大塘镇水沟村一村民母亲的遗体下葬当天却被“抢走”。
为何已经下葬的遗体被“抢走”?又是何人“抢走”了遗体?
原来,9月27日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大塘镇水沟村村民杨某的母亲去世,按照当地的习俗,杨某及其家人在10月3日安葬了母亲的遗体。
但在遗体安葬后,大塘镇镇长带人强行刨土开棺,并带走了杨某母亲的遗体。
被带走“遗体”的墓地现场
据相关媒体报道,大塘镇镇长之所以带走杨某母亲的遗体是因为杨某并非少数民族,其所在地区已被禁止土葬。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及事发地《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
对于大塘镇镇长的回复,杨某表示并不认同,其认为“开棺抢尸”的行为对母亲是极大的侮辱。就算要火化,也需要家属重新安排丧葬,而不是直接将“遗体”带走。
一、村民可以在耕地上建坟吗?事实上,农村土地除了规定为国有土地以外的,其余均归农民集体所有。因此,村民对自家的承包地有经营权与使用权。
加之,农民祖祖辈辈、生老病死都在土地上,与土地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因此对于大多数农村村民而言,在耕地上修坟建墓是最寻常不过的事情。
那么,村民在耕地上建坟真的违法吗?
答案是肯定的。
2020年1月1日实施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由此可知,村民在耕地上修坟建墓是不合法的。若村民未经批准就擅自在农用地上建造着丧葬设施,相关管理部门有权将其取缔,并将土地复原。
当然,除了不能在耕地上建造坟墓外,以下4类地方也被禁止修坟:(一)林地;(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因此,农村村民一定不要在上述4类地方修坟建墓,否则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二、占用耕地建坟,需要迁移吗?
虽说,法律规定村民不能在耕地、林地上修建坟墓,但“入土为安”是大部分中国人根深蒂固的传统思想。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尤其是一些较偏远的地区,依旧存在乱占耕地修坟的现象。
对于这个问题,村民需要清楚的是,占用耕地建坟已经违背了“保护18亿亩耕地”的红线,相关部门一旦知悉,会要求村民必须要把坟墓迁移。
有人会问,农村村庄附近都是耕地,能把坟迁哪里去?难不成人死了就不埋了吗?
目前,许多村都设置了“农村公益性墓地”,此类墓地不能进行买卖,只能为本村村民提供安葬服务。因此,村民可以选择将坟迁到此处。当然,如果农村没有公墓,相关部门也没有规划一片区域给农民修建坟地使用,村民只能按照当地的相关规定,进行火葬或者土葬等。
但有网友称,“我们这里土葬墓地四万起价,加上丧事起码得十万以上了......”
想要解决这一问题,想要杜绝村民占用耕地修建坟地的行为,最重要的就是划拨土地修建农村陵园,同时相关部门还需对价格进行合理的管控。
俗语有言,“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每一块墓碑都代表着一个失去的生命,从出生到死亡,每一个生命都应该被尊重,都应该得到尊重。无论是土葬还是火葬,小编认为,都应该尊重个人意愿,不能搞一刀切。对此,您有何看法呢?请在留言区写下您宝贵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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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曝贵州一村民葬后遗体被抢,此事背后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近日,有记者在贵州省某个偏远城镇中发现了一件“怪事”,村民杨某的母亲在下葬以后,居然又被镇里的工作人员强行“挖出来”,并且带到殡仪馆去火化了,但是尽管镇里的工作人员是有些“粗暴”和“不尊重”,但是他们也都是根据规定办事,再加上本身也是杨某本身没有考虑到事情的严重性,所以才导致“抢尸体”的事情发生了。
首先,根据贵州省丧葬的相关规定来看,包括回族、维吾尔族在内的十个民族,是可以保留少数民族的丧葬习惯的,不管是否对死者遗体进行火化,其他人都是不得干涉的。但是很遗憾的是,杨某及其母亲都不是规定内的十个民族之一,所以杨某所说的要让政府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也是“莫须有”的说法。
其次,由于杨某所在的村子是比较偏远的,城里面的殡仪馆要派车过来的话,至少需要提前两天告知,毕竟殡仪馆的车子并不多,提前预约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而在杨某母亲的葬礼期间,其实镇里面已经下发了多次通知了,让杨某按照规定办事,但是均遭到了杨某的拒绝。
而后,在杨某母亲的葬礼结束的时候,殡仪馆的车还是没有来,所以杨某便让邻居们把母亲的遗体放入棺木中,埋在了事先准备好的坟地里了。
最后,尽管杨某的母亲已经下葬了,但是不活化就将遗体直接埋入土地里,本身是不符合规定的,而且杨某对此也是知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