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年间,广东惠潮嘉道、嘉应州(今广东梅州)发生一桩离奇怪事,说来颇有些趣味,又带些惊悚。究竟此事如何一个离奇古怪,且听“大狮”娓娓道来。
话说,嘉应州地界有个光棍汉名叫蔡三顺,人品不端,凶狡无赖,整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为乡邻所鄙视。
乾隆十二年八月,蔡三顺死乞白赖地非要给村中富户张五哥打短工,张五哥不待见他,但碍于乡邻情面,权且赏他一碗饭吃。
张五哥并不知道,蔡三顺醉翁之意不在酒,这个无赖之所以非要给张五哥打工,真实目的是为了接近张五哥的妻子张五嫂。这个张五嫂在乡里是出了名的大美人,蔡三顺觊觎张五嫂的美色已久,故而假借打工之名,寻找机会接近张五嫂,意图强行无礼而后快。
奈何张五嫂是个规矩的女人,平时极少抛头露面,蔡三顺迟迟找不到机会,而张家的农活也已经忙完了,蔡三顺只得悻悻离去,但他贼心不死,赌咒发誓:“不得手决不罢休!”
一天,蔡三顺进山捕猎,偶遇张五嫂孤身在山路上行走,此乃天赐良机,一旦错过再无机会。于是,蔡三顺拦住张五嫂的去路,嬉皮笑脸地问张五嫂从哪里来,又往哪里去?
张五嫂是个老实人,以为乡里乡亲的不会有事,随之说了实话,告知蔡三顺,她是从娘家来,回家里去。
说罢,请蔡三顺让开去路,让她早点回去,以免她的丈夫担心。蔡三顺哪肯放过她,不由分说,一把将她的腰肢搂住,抱起来就往山上跑。张五嫂一介弱质女流,怎是蔡三顺这头野兽的对手,任她拼命挣扎,又哭又叫,始终无法挣脱,到头来清白受辱,惨遭玷污。
张五嫂大骂蔡三顺是衣冠禽兽,蔡三顺不以为然,威胁张五嫂,胆敢把此事传扬出去,就要她好看。张五嫂不惧威胁,扬言要把此事告诉丈夫张五哥,让张五哥为她雪耻。
此言一出,蔡三顺脸色不变,他知道此事一旦被张五哥知道,他的小命也就保不住了。既然如此,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反正已经得偿所愿了,留下活口只会给自己徒增麻烦,不如把她弄死算了。
想罢,蔡三顺捡起一根硬木,朝着张五嫂劈头盖脸地乱打,将一个卿卿佳人生生打得面目全非,死于非命。
见自己闯下大祸,蔡三顺不敢在此地逗留,丢下带血的木棍,仓皇逃离。就在他逃走后不久,有几个山民进山捡柴,无意间发现了张五嫂的尸体,又在尸体不远处发现一支梭镖。捡起梭镖一看,杆上刻着一个“蔡”字,有人认出这是蔡三顺的梭镖。以此断定蔡三顺带着梭镖进山捕猎时偶遇张五嫂,先将张五嫂掳至无人处强行无礼之后,再杀人灭口。
随后,山民喊来张五哥,张五哥抚着妻子的尸身大哭一场,当场发誓,一定要为妻子报仇雪恨,遂到知州衙门控告蔡三顺的罪行。
知州衙门立即发出飞签火票,命三班衙役速速将蔡三顺缉捕归案。不出三天,蔡三顺便被抓获,挨了一顿大刑之后,又被判了一个斩立决。之所以不等秋后问斩,一来是蔡三顺实属可恶,罪不容恕;二来是张五哥找了关系、使了银子。所以蔡三顺没被判“斩监候”,而是直接判了个“斩立决”。
说话间到了行刑那天,说来真不凑巧,负责监斩的官吏有事去了外省,一时半会回不来,而依照《大清律例》,监斩官不在,其余“佐杂官”不得监刑,这下可犯了难,如果在定好的时日不将该斩的犯人斩首,被认为是大不吉。可是监斩官不在家,旁人又不好做主,就这么着从清晨一直拖到了傍晚,还是没能想出一个两全之策。
偏巧有个姓汪的总兵来衙门办事,听闻这件难办之事之后,不屑地说:“你们这些读书人办事真不痛快,不就是杀一个恶徒么,何至于这么拖沓!难道州牧不在,你们就只会唉声叹气么?这事不劳你们费心,交由汪某来办也就是了。”
说罢,这位汪总兵喊过一个姓程的武官,吩咐他全权处理此事。程武官立即到死丘牢中将蔡三顺“提”了出来,又让牢头帮着找个刽子手,趁着天色还没有完全黑下来,从速把这件差事办妥了。
牢头不敢怠慢,立即到破庙去找一个人称薛大刀的刽子手,赶巧薛大刀不在,只有小徒弟在家。牢头怕回去挨骂,只能央求小徒弟接下这桩差事。小徒弟不敢不给面子,但他没有什么经验,于是咕咚咚喝了几碗酒壮胆,这才拿上师父的大刀,跟着牢头一步三晃地到了法场。
此时天色已经大黑,程武官嫌晦气,没有在现场监刑,而是去了营房喝酒,交代牢头把事情办妥之后,立即给他报信。漆黑的法场之中,只有牢头和小徒弟,还有个等着挨刀的蔡三顺,月色昏暗,阴风阵阵,让人禁不住地打寒颤。牢头胆子小,不敢看血淋淋的场面,远远地站在法场外面,留下小徒弟一个人斩首蔡三顺。
小徒弟虽然也有些慌乱,但毕竟跟随师父见过大场面,加之提前喝了酒壮胆,索性把大刀高举,双臂同时用力,大刀斜着砍了下去。瞬间一股血腥气息扑面而来,蔡三顺连吭都没吭一声,就趴在血泊中一动不动了。
小徒弟赶紧拎着带血的大刀跑到牢头跟前,让牢头看了看刀口上新鲜的血迹,然后两人匆匆去找程武官报信。程武官听两人说已经把差事办妥了,非常高兴,留下两人喝酒。一经交谈才知道,三人居然是同乡,自然说话越发投缘,酒也就越喝越多,直到再也喝不下去,趴在桌上呼呼大睡。
待至拂晓时分,程武官从醉梦中醒来,将牢头和小徒弟喊醒之后,三人踉踉跄跄地到法场去查看尸体。没曾想,到了法场之后,三人全都傻了眼。只见地上只有一大片干枯的血迹,却不见蔡三顺的尸首。这一下,三人全都慌了,要知道丢了犯人的尸首,等同于“私放犯人”,这可是大罪,三人谁也脱不了干系。
三人急急火火地绕着法场找了个遍,可什么也找不到。牢头质问小徒弟,到底有没有斩下蔡三顺的人头?小徒弟说感觉一刀下去,犯人的脑袋和身子搬了家,当时天太黑,他没能看清,这会儿再问他,他真心说不清楚了。
还是程副官够稳重,他认为蔡三顺的尸首并不是被野兽或是有人故意拖走的,八成是自己跑掉的。换言之,蔡三顺挨了一刀不假,但只是昏厥却没有断气,醒来之后见四外无人,索性自己跑掉了。是否如此,未曾可知,有道是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无论如何也要把人找到才行。
程武官不敢耽搁,立即找到汪总兵,承认自己有失职之罪,请求戴罪立功。汪总兵跟他是多年的老兄弟,自然不能让他为难,于是派出官兵,要求掘地三尺也要把蔡三顺给找出来,但此事不可张扬,只能秘密行事。
官兵抓人,不在话下,只半日光景,便找到了蔡三顺的藏身之处,随之将重伤的蔡三顺,以及隐藏蔡三顺的人员,一并带到汪总兵的面前。
原来,在法场之上,小徒弟的确一刀砍中了蔡三顺,但砍掉的只是半个肩头,虽然蔡三顺的颈部也被砍了一个大口子,但没有伤到骨骼,侥幸保住了性命。小徒弟以为砍掉的半个肩头是犯人的头颅,又见犯人不动弹了,误以为犯人已经被正法,于是向牢头交差。而牢头也没有过去察看,只是凭借小徒弟的一家之言,就以为小徒弟不负所望办妥了差事,随即带着小徒弟去找程武官交差。
就在他们走后,昏死过去的蔡三顺苏醒过来,挣扎着爬起身,捡起被砍掉的半个肩头,踉跄着走出法场,趁着头脑还算清晰,躲进了一个远房表兄的家中。表兄略通医术,赶紧给表弟敷药治伤,蔡三顺总算活了过来,但也仅仅是多活了半天,就又被官兵发现抓了回去,还连累他的表兄跟着倒了霉。
汪总兵立即让人把蔡三顺斩杀,同时也没有放过蔡三顺的表兄,下令一并处决,但只将蔡三顺的人头送去交差。又嘱咐涉及此事的一干人等,谁也不准再提这件事。
照理说这件事情办得虽然鲁莽荒唐,但好歹也算办妥了。殊不知,有个跟汪总兵有嫌隙的小吏,居然把这件事情捅了出去,最终被一层层传到刑部。刑部为之大怒,派出专员彻查此事,最终连累州府之中许多官员丢了顶戴花翎,汪总兵与程武官发配戍边,牢头和那个小徒弟被判绞刑。至此,这桩离奇且荒唐的案子才算完结。
由此可见,往往不经意间的一件小事,不期就会演变成一场大事,甚至会产生出不可预测的祸端,这或许就是蝴蝶效应吧。所以说,做人做事一定要细心,断不可因一时大意而悔恨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