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节又到了,虽然每个月都有十五满月夜,但中元节的月夜,却多少给人一种异乎寻常的感受。尽管随着文明祭扫的推广,清冷的月光下,大都市的水泥马路上纸钱的灰堆越来越少,十字路口也再难看到纸人纸马和成套的纸房屋、纸家具被一把火点燃。古老的风俗正在现代文明的进击下偃旗息鼓,但传承已久的故事传说,却可以披上现代的外衣,继续在都市的水泥丛林中游荡。一个不留意,它就有可能钻进你的耳朵里,就像从地下伸出的冷冰冰的手,悄无声息地摸上来,拨弄拨弄你颤动的小心脏。
都市传说,这是个听起来既陌生又时髦的名词,是个民俗学的概念。它是我们非常熟悉的民间故事的分支亚种,只是这些民间故事的背景并不是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前”,而是发生在当下,发生在现代都市中,讲述和传播它们的,也并非炉火旁的老爷爷老太婆,而是当代社会中见多识广的都市人。这些故事有些荒诞不经,但大多数听起来似乎有鼻子有眼,它们不仅听起来信源可靠,甚至新闻媒体都会加入到传播和求证行列之中。下水道里的变种金鱼、老鼠肉做的羊肉串、长着猫脸的老太太,便宜得离奇的外卖,等等,这些都市传说毫无疑问都带有鲜明的都市印记,因此,它们也被都市人一本正经地口耳相传。
纵使它们听起来如此贴近现代人的都市生活,但当我们进行深入研究时,就会发现,这些所谓的新出现的都市传说,包含的母题却颇为古老,与古人心心相通。分明是老套的故事乔装改扮,披上一层现代都市的外套,竟能吸引一众现代都市青年心甘情愿口耳相传,乐此不疲。更有趣的是,随着都市在全球范围内的扩张,同一母题的都市传说也流传于世界各地,并且在当地社会生活和文化环境的熏陶改造下,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新的都市传说。
这是一个妙趣横生的话题,也是一个适合在暑热夜晚给人消烦解闷的谈资。当然,传说就是传说,哪怕它再光怪陆离、引人入胜,哪怕它再信誓旦旦,消息可靠,哪怕它是七大姑八大姨五服之外的哥哥嫂子告诉你的“绝对是真的”的故事,也请谨记,除了亘古相通的好奇心之外,它绝对不是“真的”!
它只是个都市传说。
本文出自《新京报·书评周刊》8月20日专题《都市传说》。
「主题」B01 | 都市传说
「主题」B02-03 | 这绝对是“真的”!何谓都市传说?
「主题」B04丨猫猫有话说:都市传说的常客
「主题」B05丨没看够?书籍、电影中的都市传说
「主题」B06-07丨在现代思想的接力中
「访谈」B08丨《浪漫的谎言与小说的真实》 我们为什么不幸福?
“我……我也来讲一个”。
又是一个漫长的夜晚,身边是一群半生不熟的面孔,各自三五成群地凑在一起,唯有自己像个稻草人一样枯坐在桌边,坐立不安。眼看着主人和宾朋有说有笑、渐入佳境,自己却像是恰好位于屋子里的盲点,无人闻问,只能看着周围人的嘴唇不停活动,舌头上下翻腾,自己的喉咙却空空荡荡,挤不出只言片语插进对方热烈的谈话中。
眼看社恐女神与尴尬仙子正穿过熙攘的人群连臂而至,双双冲自己抛来冷冰冰的媚眼。就在这千钧一发时刻,肾脏终于猛然想起了自己此刻应尽的责任不是向膀胱输送液体,而是向大脑发送激素。欢快的暖流直捣颅腔,强行解锁了脑回沟里那只沉睡许久的宝箱,但见眼睛里小星星一闪,灵感的火花瞬间化作飞溅的唾沫喷走了近在咫尺的社恐与尴尬。那句著名的开场白终于脱口而出:
“这是从我朋友那儿听来的事儿,绝对是真的!”
跟在“绝对是真的”后面的故事,可以有成百上千种,就像绝大多数聚会上的话题和段子一样,没人会真的拷问真假。但纵使如此,不妨暂且先来听其中一个故事,这个故事你很可能听过,就算与你熟悉的那个版本细节有所出入,也是八九不离十。
都市夜传说,公交车去无踪
这个传说实在经典,大部分读者应该知道它的一个甚至几个版本,所以没有必要赘述其中的细节,只要撮其大概就足以引起颅腔内的回响。那是在一个深夜,接近零点,某辆末班车从公交总站驶出。为了增加故事的可信性,有些讲述者还会特意加上具体的时间或是公交车的车次。在开始的几个站点,上来了四名乘客,包括一对夫妇,一个年轻人和一个老人,在不同的版本中,这个老人可以是个老太太,也可以是个老头,总而言之,这对年龄上成反比的一老一少将在这个传说中充当主要角色。
下面的地点很重要:一个偏僻的公交站。善于讲故事的人会特别提示这个公交站即使在白天上车的人也很少。而在这个晚上,在这个公交站上来了三名不速之客。不同的版本中,这三名乘客的衣着各异,但一致的特征是身穿古装,并且面色低沉,上车后便坐到最后一排,沉默不语。
故事在这里达到了高潮部分:那个老人自从三名乘客上车后,就满脸犹疑地不住回头张望。突然之间,他脸色大变,硬找理由跟年轻人大声争吵,并要求司机停车。在将年轻人拉下车后,老人才告诉这个仍然不知就里、满面怒容的年轻人,他刚刚救了他一命,因为他发现后来刚上车的那三个乘客没有脚。直到此时,年轻人才陡然转怒为惊,后怕地望着那辆公交车滑进岑寂的黑夜中,从此消失无踪。
末班公交车上疲惫的乘客。都市生活中的疏离与陌生感是都市传说诞生的心理原因之一。
这个故事就是流行最广的都市传说之一“消失的公交车”。在这个梗概基础上诞生的版本有无数个,不同的版本甚至还添油加醋,加上更荒诞离奇的结尾,从而让这个故事显得更加不可信。每个听众都知道,这种来路不明的故事当不了真,但它确实可以让自己的心脏感受一下微颤后的小小刺激。
这个故事听起来确实足以引人注目,但实际上,它并非望空虚构,而是有其原型。它可以追溯到东晋文士干宝撰写的志异小说《搜神记》中糜竺路遇美艳妇人请求搭车同乘。在这个最早的版本中,搭乘妇人乃是上天差遣火烧糜家的使者,因为糜竺德行高尚,因此决定减轻灾祸。
与异类同车而行,是民间故事中重要的母题之一。东晋时代的民间传说,直到一千六百年后仍然出现了新的版本流传于世,只不过古人乘坐的牛车,成了现代人乘坐的公交车。除此之外,主要元素只是略加改动,增加了富有生活经验的老年人与懵然无知的年轻人以加强戏剧冲突。但万变不离其宗。
人类之所以成为人类有许多原因,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是一群会讲故事的动物。早在茹毛饮血的时代,这些毛比同类少不少的灵长类物种就聚集在篝火旁分享一个接一个故事,其中有些流传至今,经过历代传颂、记录、改写,成了我们最耳熟能详的神话传说。而我们作为这些会讲故事的少毛灵长类的后代,在聆听先辈传下的故事传说的同时,也创造和讲述着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故事传说。与先辈身处的乡野村落相比,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都市成为了社会、经济和政治的中心枢轴,形形色色的人汇聚于此,生活于此,故事传说也在这里流传碰撞。所谓“都市传说”,也就顺理成章地于焉诞生。
都市中闲聊胡侃是都市传说形成和传播的主要方式。
都市传说听起来像是个新鲜的词语,因为传说总是跟乡野农村联系得更加紧密。坐在村口闲聊神侃的老头老太太们几乎每个人肚子里都装满了各式各样的传说,在专业学者眼中,这些乡野村夫可谓民间传说的宝库。自上世纪二十年代起,中国的第一代民俗学家们,便兴致勃勃地发起了到民间去的运动,他们深入田间地头,向村夫乡妪打听当地流传的民间传说,就像鲁迅所说的那样“农民们有一点余闲,譬如乘凉,就有人讲故事”。他们深信那些清新质朴的传说就刻在乡民的脑子里,因为他们天真善良,勤劳忠厚,不像城市中人,在所谓都市文明的熏染下变得精明狡诈。
这种观念直到20世纪80年代仍然执着地存在于民俗学者的脑海中。不妨看一看自1984年发起的中国民间故事集成编纂工程,这一浩大工程直到如今尚未整理完毕。随便翻开《中国民间故事集成》的任何一页,查看故事的采录地点,百分之九十九都是来自乡村,只有像北京、天津、上海这样的大都市搜集的民间传说,采录地点才更多位于城市之中,但其中不少也几乎能看出是乡村民间传说的异文翻版,它们往往都刻意带着古朴的印记。
然而都市传说,却一定是发生在当下都市中的故事。就像消失的公交车的传说,就是一个典型的都市传说。它的发生地点,是都市中的交通工具公交车;故事的人物,是都市中生活的男女乘客,发生的时间是都市的夜生活。它们在都市人群中传播扩散,被或是调侃,或是一本正经地口耳相传,也惟有都市生活中人会对此产生更强烈的共鸣:因为都市传说中的事情,很可能就发生在自己身上——身处偌大的城市里,蜗居在某个城乡接合部的高层出租屋中,通勤乘坐公共交通的时间几乎占据了都市生活中的重要部分。加班到深夜,为了省下几个出租车钱,只能去追赶深夜中驶来的末班车。疲劳的上班族孤独地面对着车窗外深夜孤寂的城市,每天上下班的熟悉路线在此刻也变得分外陌生,熟悉与陌生之间的不安,犹如都市夜晚灯光与暮色的交迭,悄然潜入心灵,于是脑海中陡然浮现出在聚会或是午休闲谈时听来的这个消失公交车的都市传说。纵使到站车门开启的那一瞬间,多少会让人陡然寒毛倒竖。但这种代入感,多少能让人感到至少在这一刻,在这个听来的都市传说中,自己是这个都市的主角。
《都市传说百科全书》(增补版),作者:[美]扬·哈罗德·布鲁范德,译者:李扬、张建军,版本:魔宙出版|生活书店出版有限公司,2020年12月
因此,不得不说,民俗学家终于将目光瞄上都市传说这个领域可谓明智之举。在关注了多年乡野传说之后,自己居住的大都市反而长期处于“灯下黑”的地位,确实很说不过去。研究越是深入其中,就越会发现个中乐趣所在。美国民俗学家扬·哈罗德·布鲁范德(Jan Harold Brunvand)即是将都市传说推入民俗学堂奥最重要的学者。1981年,他的第一部都市传说的专著《消失的搭车客》出版,成功地使“都市传说”成为家喻户晓的时髦名词。许多在社交圈里胡聊闲谈的都市人在读了这本畅销学术书后,才意识到自己道听途说的奇闻轶事,原来竟成了民俗学开拓的新领域。
虽然遗憾的是,“消失的北京330路公交车”这个中国版的都市传说在他撰写此书时尚未成形,而在他于2012年增订编纂的《都市传说百科全书》中,也未收录这则传说。但如果他能知晓远隔重洋的异域大陆,竟也流传着这样一则与他的成名作《消失的搭车客》关系如此紧密的都市传说异文版本,一定会倍感兴趣。而他在《都市传说百科全书》收录的数以千计的都市传说,也已经有不少在中国脍炙人口。相声演员郭德纲,以他的老搭档于谦家里事儿创作的相声段子里,处处可见都市传说的影子:于谦喝尿的段子,即《都市百科全书》编号U18“科罗娜啤酒中的尿”的异文,把鸭肉当羊肉串烤的段子,可以说是F5“快餐”中的类型,于老爷子“老有所为”出门劫财劫色的段子,则是出自D32“迷奸”和G2“迷晕遭抢”这两条的改造版本。尽管可以肯定郭德纲和于谦绝对没有读过这本书,但这些段子确实可以证明都市传说渗透能力之强,而这两位相声演员也不自觉地通过他的相声,成了都市传说传播扩散的载体。当你晚上难以入眠,打开手机某站的小程序,打算听段相声放松心情时,你也在不自觉中,成了都市传说的受体之一。
都市传说正是这样在都市人的日常生活中往来奔走,通过聚会上的社交谈论,街头巷尾的道听途说,从餐厅聚会,到企业工间,再到大学宿舍,不断繁殖、复制和变异,透过各式各样的载体,不知不觉之间潜入都市人的心灵,你周遭日常生活的万事万物,都有可能成为都市传说的对象。
甚至是你身上穿的这件旧衣服。
这件旧衣服是哪来的?
每个人的衣柜里都会有不少旧衣服,我们大都对它们的来源知根知底,因为它们绝大多数都是被我们自己穿旧的。太熟悉的东西很少能诞生出传说——传说往往正是横跨于陌生与熟悉之间灰色地带的产物。陌生是因为对它不了解从而产生好奇心,而熟悉则是能够被自己接受。但如果有一件你不清楚来源的旧衣服到了你的手里。捧着它时,你的心中自然会生出某种好奇,甚至是疑虑:它原先被谁穿着过?原先的主人穿着它曾经历了怎样的事情?它为何会离开它的旧主人之手到了我这里?
这些疑问像乱线团一样纠结在心里,找不到头绪,也找不出来源。这团乱糟糟熟悉又陌生的思绪,就有可能成为都市传说诞生的沃壤,当然,孵化出的传说,或许并不那么讨喜。
流传在大西洋两岸的“毒衣”就是这样一则都市传说,收录在《都市传说百科全书》编号P29。布鲁范德提供了一个基于1945年搜集出版的故事版本。在这个故事中,女孩穿着一件新的长裙礼服参加舞会,但在晚上,她有好几次感到头晕,尽管她被人送到户外呼吸新鲜空气,但最后还是在卫生间里倒地而死。事后调查发现,造成她猝死的原因,正是她穿着的这条裙子。因为这条裙子曾经用作年轻姑娘的丧服,在下葬前被脱了下来,然后被送进了商店里。衣服上吸收的用来防腐甲醛渗进了女孩的毛孔,从而导致她中毒而死。
这则都市传说虽然听起来有鼻子有眼,许多版本还提供了女孩买衣服的那家商店的名字,说不准是不是暗中使绊的竞争对手故意造作的谣言给对方抹黑。当然,就像绝大多数都市传说一样,追查始作俑者是不可能的事情。但美国的民俗学家们注意到这则“毒衣”的都市传说有个古老的原型,来自于古希腊家喻户晓的神话“涅索斯的衬衣”。涅索斯是古希腊神话中的半人马,大力士赫拉克勒斯曾命他背着自己妻子德伊阿尼拉渡河,不料涅索斯贪爱人妻美好,竟生歹心,想将德伊阿尼拉劫走。盛怒之下的赫拉克勒斯向他射出了一支毒箭。中箭垂危的涅索斯为了复仇,诓骗德伊阿尼拉说沾有自己血的衬衣拥有神奇魔力,可以令变心之人回心转意,重燃爱火。不知是计的德伊阿尼拉信以为真。
不久之后,赫拉克勒斯俘获了一位美貌女奴,对她心生爱意。德伊阿尼拉眼见丈夫移情别人,于是想起涅索斯的衬衣,就满心期望地将它送给赫拉克勒斯。不想赫拉克勒斯一穿上这件衬衣,衬衣上沾染了毒箭剧毒的血液就渗进了他的毛孔。赫拉克勒斯就这样中了自己射出的毒箭之毒,痛苦难忍,跳进火堆被活活烧死。
涅索斯的衬衣神话传说是后世艺术家喜欢表现的主题,这幅画表现涅索斯被赫拉克勒斯射中的那一瞬间。
从带毒衬衣的角度来看,古希腊的“涅索斯衬衣”传说与20世纪四五十年代在欧美流行的“毒衣”都市传说确实有相同的元素。但都市传说的形成从来就不是弱水三千,只取一瓢,而是满天撒网,四处取材。这则“毒衣”都市传说很可能还有一个传说的原型,就是“亡者衣物”。关于“亡者衣物”传说,最著名的传说,便是日本自江户时代流传至今的著名怪谈《振袖和服》。这则传说因为收入20世纪初爱尔兰裔日本作家小泉八云的经典名著《怪谈》中而广为人知。江户时代,一位富商的女儿在礼佛烧香途中,对一位俊秀的青年武士一见钟情。尽管她的心上人隐没人群之中,杳然不见踪影,但他身着的亮丽服饰,却成了少女相思的寄托。于是,她决定制作一件与心上人质地、颜色、纹路一模一样的振袖和服,满心期盼穿着这件衣服,可以在茫茫人海中,迅速吸引到武士的注意。
但她穿着这件和服,日思夜想,那位心上人却再未寻见。情思之苦灼烧着她的身体,她很快便缠绵病榻,香消玉殒。她寄托了缠绵爱恋的那件和服,则被布施给寺院拍卖,作为追渡亡魂的功德。但谁曾想,先后有四位少女买下了这件振袖和服,但一穿上这件和服,便无缘无故地生起怪病,时而哭闹,时而痴呆,口中喃喃自语要去寻那俊秀的郎君,不久就撒手人寰。最终,寺院住持决定将这件害死了四名少女的振袖和服烧毁,但火刚一点起,这件和服便像燃放的烟花一般,将火星带到四面八方,最终引起了1657年的那场几乎烧遍整座江户城的大火,江户人也将此称为“振袖火事”。
《怪谈》,作者:[日]小泉八云 译者:郭睿 王如胭 孟令堃,版本:捧读文化 | 中国致公出版社。2019年4月
逝者曾穿过的衣物,被出售给少女,穿上后患上怪病终至死亡。1945年在美国搜集的“毒衣”都市传说,与三百年前日本流传的“振袖和服”怪谈,在主要元素上几乎完全一致。从某种意义上说,日本江户时代“振袖和服”的怪谈传说,更适合作为1945年欧美“毒衣”都市传说的原型。
但是,且慢,日本与美国两个传说虽然相似度如此之大,但两者之间却有着一个重要差别,那便是衣服受害者的死因。美国“毒衣”版的死因尽管荒诞,但听起来更“科学”,是甲醛渗入毛孔导致的中毒;而日本“振袖和服”怪谈却充满了超自然的灵异色彩,导致四名少女死亡的原因,是原主人痛苦爱恋的疯狂执念附在了和服上,导致每一位穿上这件和服的少女,都被亡魂的执念所纠缠,因而身死。两种不同的死因,正代表了欧美与日本在文化传统上的深刻差别,而这也使得两个传说在流传过程中向着不同的方向发展。美国的“毒衣”都市传说在传播过程中,随着时代的演进,更新式的防腐液会取代早期版本中的甲醛——它总是沿着貌似“科学”的轨迹,向着可信的方向发展。而在日本,这则传说在传播过程中,却始终沿着超自然的轨迹亦步亦趋,不稍逾矩。
直到时间进入21世纪,它演变成当代的都市传说,仍然保持着自己怪谈的灵异本色。日本作家小野不由美在她编写的当代都市传说集《奇谈百景》收录了一则题为《军装》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军事宅”,喜欢收藏与军事相关的物品。在他的收藏中有一件他认为“了不得的东西”,那是一套军装,“胸口到腹部有吓人的污渍,还有好几处弹孔”。这名军事宅洋洋得意地告诉他的朋友:“据说这套军装属于一个含恨而死的士兵,是从他的尸体上扒下来的。”说着,便将那件军装挂在了纸门前。
那天深夜,在军事宅家留宿的朋友突然醒来,瞥见昏暗的房间里有个人影站在纸门前,那人影低着头,面对着纸门,只在军装下露出一小块侧脸,“那是个男人,正咬牙切齿地瞪着远处的某一点”。毫无疑问,这是士兵怨恨的执念附在了这件军装上。
《奇谈百景》,作者:[日]小野不由美 译者:曹逸冰,读客文化 | 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2014年10月
“亡者衣物”的传说当然不止这两个主要版本。它还有第三个版本,来自18世纪中国最负盛名的文士纪昀的私人志怪笔记《阅微草堂笔记》。纪昀的前辈戈东长的父亲曾经在市场买了一件惨绿色的袍子。一天,他锁门离家,回来的路上发现找不到钥匙,担心落在床上,于是回家隔着窗户窥看,竟然看到这件袍子“挺然如人立”,听到人声呼叫才落下。戈老爷子本来打算烧了这件衣服,但与他住在一块的一位朋友刘啸谷却劝他说:“此必亡人衣,魂附之耳。鬼为阴气,见阳光则散。”听了这话,戈老爷子便把这件死人身上的衣服拿到烈日下反复曝晒了好几天,之后再放在屋里,隔窗窥看,这件袍子就不再趁人不在立起来作祟了。
纪昀记录的这则异事,来源、地点、人物一应俱全,发生地北京,正是18世纪世界最大的都市。从结构上可以称得上是18世纪中国的都市传说。从故事母题和元素的角度分析,似乎和日本17世纪的“振袖和服”传说差不多,都是亡者的灵魂或是执念附在了衣服上,只不过中国版的故事中,没记述穿上这件衣服的后果,并且及时驱散了衣服上附着的鬼魂罢了。但这则故事值得思考之处在于,既然已经知道它是死人身上的衣服,又出现了如此可怖的超自然现象,为何不干脆烧掉或是遗弃,却非要用阳光曝晒处理,最后还把它留下来了呢?
这个答案很简单,因为买到亡者衣物的事,在当时的中国很常见。就在纪昀记下这则故事之后不久,就发生了一起惊动乾隆皇帝的刨坟剥尸案件。根据《驳案新编》记载,1771年10月31日,两个乞丐王学孔和敖子明在路上看见一家富户出殡,陪葬丰厚,于是在当天晚上,“携带锨镢,齐抵坟所,将坟刨开,撬起棺盖,剥取尸衣,携至敖子明家,当钱花用”。同样刨坟剥取死尸衣服的案件,这两人连续做过两次,直到三年后,才被抓获归案。刑部官员本意想从重判处这两名刨坟惯犯斩立决。但奏报乾隆皇帝时,却被下旨改判绞监候。皇帝在谕旨中说道这两人虽为刨坟重犯,“然皆贫民,无奈为此,有司民之责者,当引以为愧”——让老百姓穷到被逼无奈去刨坟扒衣,这是官员治民无能,才应该惭愧。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不知市面上有多少旧衣服是这些被逼无奈铤而走险的老百姓从亡者身上扒下来的。这也是纪昀前辈的父亲戈老爷子为何明知这件衣服是亡者衣物,还晒晒继续用的原因。
清末《点石斋画报》中的插图,描绘一个盗墓贼正在剥取亡者衣物,被抓了个正着
直到20世纪,鲁迅在小说《白光》里,还以一种淡然的口气写道:“剥取死尸的衣服本来是常有的事”。当人们穷到一件旧衣服可以不问出处,只求裹身暖体的时候,是没有心思为这件旧衣服再编出些值得散布流传的故事传说的,纵使像纪昀笔下的奇闻异事,尽管它具备成为都市传说的诸种要素,也仅止于墨下纸端而已。都市传说的形成需要一个相对富余的社会环境,有足够多的人有富余时间在社交场所里胡侃闲谈,交换自己所知的传说故事,并且愿意发动自己的脑细胞,帮助这些传说故事与时俱进,变得脍炙人口。而这些条件,在“剥取死尸的衣服本来是常有的事”的时代,是无法达成的——直到来路不明的旧衣服已经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的今天,再在旧衣服上做文章,似乎也令人兴趣寡淡,因此也没有人愿意把它发掘出来,编造成一个值得众口相传的都市传说。
不过,也请不必担心,即使没有这个都市传说,还有其他的都市传说排队等着提供茶余饭后的谈资。
嘿!我腰子哪儿去了?
每个都市传说都有属于本地的版本。故事原型犹如四处游走任意排卵的蠕虫,这些卵在不同的社会文化环境中也会孵化成不同的样子。下面这个都市传说,可以说是全球范围内流行。其中一个流传最广泛的版本,相信你或许已经听过一个属于本地的“真实”故事了,为了代入感强一些,不妨直接用第二人称来讲述这个故事:
你终于清醒过来,视网膜花了好一阵子才勉强适应了眼前的一切。大脑就像被洗劫打砸过一番,头疼欲裂,只有些零星碎片在断断续续地闪现:酒吧、新认识的陌生女郎、酒杯碰撞、旋转的天花板和东倒西歪的地板,还有几个幽灵般围绕在自己身边的白大褂,还有这个看起来像卫生间的陌生房间……就在这堆杂乱的思绪艰难地想要拼凑在一起时,一阵刺痛从后庭偏上方传来,带着下半身的阵阵寒气顺着脊柱直冲后脑。直到此时,你才猛然意识到自己躺在浴缸的一堆冰块里,胸前还放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给自己叫个救护车,你的肾没了。”
“盗肾传说”(《都市传说百科全书》编号K3)可以说是全球流传最广的都市传说之一。自1991年这个故事在欧洲出现后,迅速传播到各个国家。最初的故事版本是一名到第三世界旅行的游客,在酒吧里被一位妙龄女郎引诱迷醉,第二天早晨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血迹斑斑的床上,那个女郎已经消失无踪,身后却多了一个被缝合的伤口。医生经过检查告知他自己的一个肾脏已经被摘除,很可能已经被卖到器官黑市上了。躺在一浴缸冰块里的版本出现较晚,除了冰块可以镇痛这个点让这个传说更具有“科学性”外,还更多了一层低成本电影的戏剧性镜头感。然而,就像布鲁范德所指出的那样,很少有人质疑为何随便一个陌生人的肾脏恰好就能和需要肾脏移植的人相匹配。当然,“怎么可能有人在旅馆里弄到足够多的冰块来填满浴缸而不被注意到呢?”这一点也从未被解释过。
不过,这个传说倒是有几分真实性依据,那就是世界上确实存在着非法器官交易和移植的地下黑市,规模庞大,而支撑这一器官交易地下黑市的主体,就是肾脏交易。根据世卫组织在2013年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96个组织成员国共进行了大约10.7万例器官移植手术,却只能满足全球所需的十分之一,估计至少有一成来自非法器官买卖。每年全球黑市的器官买卖至少有一万起,几乎相当于每小时就卖出一个器官,而其中近75%为肾脏。在第三世界国家,特别是南亚地区,卖肾甚至被一些贫穷的年轻人视为获得大笔收入的便捷选项之一。肾脏地下交易黑市甚至也将魔爪伸向中国。2014年9月12日,一位90后年轻人来到南京白鹭洲派出所报警,他告诉民警自己和朋友一时冲动,在几天前曾通过QQ群联系地下卖肾组织,险些为了购买新上市的iPhone6而卖掉自己的一个肾。这则新闻也让iPhone6获得了“肾6”这一谑称。《新京报》记者曾经探访过一个位于河北邢台新河县的地下肾脏交易非法窝点,这一窝点从2018年8月至11月29日被公安机关端掉为止,在新河县境内进行非法肾脏移植手术多达九次。每名受体的买肾费用从50万元至60万元不等,但出卖肾脏的供体只能得到4.5万元左右。
韩国电影《中国城》中的一幕,这部电影中盘踞在首尔中国城的韩国黑帮组织,从事地下器官交易活动。演员朴宝剑饰演的善良少年锡贤,最终成为了地下器官黑市的受害者。
盗肾传说很可能正是依托于这一真实存在的地下肾脏交易黑市而在全球传播蔓延。中国自然也产生了中国式的版本。民俗学家施爱东搜集整理从2002年到2012年十年间流行的17则盗肾谣言,其中只有2012年的一则应聘大学生被迷晕割肾,醒来发现自己躺在浴缸里的谣言,与流传于欧美的盗肾传说版本结构一致,其他16则盗肾谣言,无一例外都是被割肾人遭到拐卖被割取肾脏。其中13则被拐卖者都是中小学生或是年龄更小的儿童。这与欧美版本的主人公是被引诱迷晕的成年人迥然不同。而且在欧美版本的盗肾传说中,没有人因肾脏被盗而死,就算两个肾脏都被盗走,对方还是会“体贴”地安排一个装满冰块的浴缸和一张让他醒来后赶紧报警自救的纸条。而在施爱东收集的17则盗肾谣言中,竟有10则是盗肾者失踪或惨遭杀害。
为何盗肾传说在中国会发生这样的变异?从某种程度上说,盗肾传说的欧美版本更多充满了某种道德训诫的意味,被盗肾的成年人不是粗心大意,就是花花公子,所以才会被美色所惑,乖乖喝下迷魂汤药。而中国版本则多了一种令人不安的恐怖意味,更像是大人在吓唬小孩不要和陌生人搭讪以免被拐走。它的功用一如中国古代的“呼名怖儿”习俗,也就是大人故意呼喊某个令人生畏的名字好让小孩乖乖听话。这一习俗从南北朝时代开始出现,《魏书》记载北魏大将杨大眼统兵勇猛,“南贼所遣督将,皆怀畏惧,时传言淮、泗、荆、沔之间童儿啼者,恐之云‘杨大眼至’,无不即止”。再如南朝大将恒康,为人暴虐,“所经村邑,恣行暴害”,因此“江南人畏之,以其名怖小儿”。当然,在中国儿童心中长久留下阴影的,当属“麻胡”这个名字。唐人笔记《朝野佥载》记载麻胡是后赵石勒手下将帅,本名叫麻秋,因为是胡人,所以被称为“麻胡”,其人暴虐好杀,因此有儿啼哭,母亲就会吓唬他说“麻胡来”。随着时间的演变,麻胡也从一个残暴的将军变成了一个可怕的妖鬼,《会稽录》记载“会稽有鬼号‘麻胡’,好食小儿脑,遂以恐小儿。”食小儿脑与盗肾,都是对人体器官的可怖攫取。从这一角度来看,中国版盗肾传说的故事原型之一,正是这位由暴虐将军演变成食小儿脑妖鬼的“麻胡”传说。
但就像前面所提到的那样,都市传说犹如海绵,在形成过程中会不断吸收各种元素让自己变得更加丰富。盗肾这个元素,也与一个已经消失多年的古老名词联系在一起:“采生折割”。
采生折割,虽然今天看起来语义不明,但对中国古人来说,却是个一见心惊的词语。它的意思是“取生人耳目肺腑之类,而折割其肢体”。采生折割源于宋代湖广一带的杀人祭鬼习俗,所谓“巴峡之俗,杀人为牺牲以祀鬼,以钱募人求之,谓之采生”。《宋会要辑稿》中曾记载了一宗发生在峡州长杨县的杀人祭鬼案件,990年9月18日,两名县民向阼与其兄收取富人十贯钱,“谋杀县民李祈女,割截耳鼻,断支节,以与富人”。采生折割的案件中,最令人震怖的,当属元人陶宗仪在《南村辍耕录》中记载的“中书鬼案”。在这宗发生在1342年的案件中,一名叫王万里的术士,先后将三名童男童女,用“活割鼻、口唇、舌尖、耳朵、眼睛,咒取活气,剖腹,掏割心肝各小块”的方式杀害,用法术禁锢他们的灵魂,作为自己役使的鬼奴。
事实上,这种残杀儿童割取器官用作祭祀的个案,并非中国独有。在欧洲,罗马帝国时期,就有杀害儿童盗取器官制作催情春药的记载。基督教刚刚兴起时,罗马的多神教徒也曾编造出基督徒在仪式上会将婴孩钉上十字架,割肉放血祭神的谣言。而讽刺的是,当基督教最终在欧洲占据统治地位后,又将杀婴祭神的无端罪名加到了犹太人的头上。1144年复活节前夜,英国诺维奇一名叫威廉的小男孩的尸体在森林中被发现,人们因此指控居住在当地的犹太人艾莱亚萨为了逾越节的祭祀而杀害了这名小男孩,在他的犹太同伙的帮助下,艾莱亚萨捅了小威廉许多刀,以便收集他的血祭神。1470年,莱茵兰恩丁根镇,三名犹太人被控在逾越节残忍杀害了一名小男孩进行祭祀,在酷刑之下,这三名犹太人被迫承认罪名,在众人的欢呼声中被活活烧死。1475年,特伦特也发生了同样针对犹太人杀婴的指控,市政当局指控当地犹太人杀害了一位名叫西门的小男孩,在酷刑之下,六名犹太人被迫承认自己残忍杀害小西门,将其剖心、阉割、沥血祭神的无端罪状,只求一死。
但这些指控犹太人杀婴祭神的集体狂热行为,到17世纪末几乎就销声匿迹。启蒙时代的理性之光涤荡了这一旨在迫害犹太人而罗织的荒诞谣言,除了在纳粹反犹主义盛行时代一度死灰复燃,再无人会相信这种荒诞行为的真实性。尽管犹太杀婴传说直到今天,仍然是欧洲许多地方的历史记忆,但这种记忆更多是对这场狂热迫害行为的反思,很少由此形成新的都市传说。
而在中国,直到19世纪末,采生折割的恐惧仍然流传在中国人的信中,随着西方文明挟坚船利炮之威进入中国,中西方冲突中,采生折割话语再度甚嚣尘上,并且成为晚清盛行一时的公共话语。1883年,两名西方人打算在闽西龙岩州租赁民房建造医院时,当地便出现了揭帖,将西方人妖魔化为“猴形番兽二只”,而他们开设医院的目的,也并非“医士救世”,而是“实欲盗我人体之宝,诈称医生,实欲刺人心肝,盗人脑髓,取人眼目,破人膳子”。所谓“膳子”就是男性外肾。1899年,福建建宁,因为有妇女在七星桥附近西方人开设的医馆看病不治身亡,同时又发生了一起割草儿童在荒野被杀的案件,因此城内便四处谣传“洋人有挖人眼睛,镂人心肝”。在奉天多年的英国人司督阁,因为行医济世在民众中口碑极好,但同样也遭遇过类似的流言中伤。1884年夏天,一名法国神甫来他的医院拜访,因为他身穿黑色长袍,当地人很快喧传他的黑袍下夹带着一个小孩,进入诊所后,在一间黑屋子里将这个小孩称了重量,挖出心眼,商定价钱。而他离开时乘坐的马车里,就放着被害小孩的眼睛和心脏。
种种谣言的集大成者,当属一名叫周汉的文人编写刻印的《谨遵圣谕辟邪全图》,图文并茂地描绘了各种洋人剖腹刳胎、剜眼割肾之类的谣言。其中仅《鬼教该死》在湖南便印了80万册,利用善堂作为发行机构,遍及全国,成功地系统性地煽动民众对西方势力的恐惧和仇恨。其中一幅便是《小儿失肾图》,画面中,一个婴孩被全家人抱着,他的下体血迹淋漓,已经被洋人盗走了外肾。而这幅画可以说是中国版盗肾传说最形象的来源。而萦绕着《小儿失肾图》而形成的一种集体心态,则在之后的一个多世纪中,塑造了中国版盗肾传说的特质。
《小儿失肾图》
然而,无论是犹太杀婴的案件,还是晚清采生折割的谣言,虽然与流传于当下的盗肾都市传说,都有着迷拐小孩和盗取器官的共同元素。听起来似乎今天的都市传说,不过是这些古代原型故事添加了现代元素的翻版,但这两者之间却有着一个本质上的区别。发生在今天的割肾传说,尽管流传再广,但它很少引发公众的集体狂热,媒体或是官方权威部门会围绕这一热点给出一个理性的答案。明确无误地告知公众这只是个传言,而非事实,会尽可能地用理性方式平息公众的疑虑和恐慌。而人们也几乎没有因此去刻意找寻某个特殊群体作为替罪羔羊来发泄内心的恐慌和疑虑。当事件本身被证明是传言,情绪也会随之平息。但古代的犹太杀婴与采生折割的传言,造成的后果却截然不同,犹太杀婴传言甚嚣尘上的十五、十六世纪的欧洲与采生折割谣言广为流布的19世纪末的中国,正分别处在瘟疫盛行、天灾频繁、社会动荡之时。面对危机,犹太人或是外国人会被当成罪魁祸首成为民众恐慌不安情绪的发泄对象,而官方也会有意顺应甚至煽动民众将其当成灾难的罪魁祸首,以转移民众的注意力,将民众与官方的矛盾转移到某个社会边缘或是外来群体上。它就不再仅仅是个人畜无害的传说,而成为了一种通过传言支配民众情绪和注意力的政治手段。
尽管一个世纪前的荒诞谣传,成为了今天都市传说的故事原型,但都市传说之所以是都市传说,正是因为它发生在当代的都市之中,它的传播者并非古代无知的乡民,而是接受了科学与理性洗礼的都市人,现代大都市本身就是科学文明的成果。面对那些介于或有或无之间、真假难辨的都市传说,纵使听起来再可信,也会保持着一份潜意识里的质疑,不会轻易将其当成真人真事。更不会像数百年前的人们那样,轻易地在荒诞谣言的煽动下,任凭情绪肆意发泄,去做出种种后果不堪设想的狂热行为。
毕竟,都市文明的特质之一,就是不断提醒生活在其中的人要时刻保持一个相对清醒的头脑,去应对这座水泥丛林中会发生的种种最现实不过的事务。无论是乘坐地铁公交上下班,在公司里完成额定的工作任务的小职员,抑或是整天趴在电脑前编写代码搞得发落知多少的IT男,抑或是在大学宿舍里通宵准备考试和毕业论文的大学生,都市挤压着幻想的空间,碾压着发泄情绪的机会,不断地用繁忙的工作与劳碌的生活驱赶着都市人面对再真实不过的现实。
因此,都市传说存在的意义,或许正是为这个过于现实的都市生活,增添那么一撮不那么现实的幻想佐料。尽管它常常显得奇特诡异、真假难辨,而且查无实据,全是道听途说之辞。但我们并不会去像处理学业或是工作那样去认真求证,而宁愿去姑妄言之姑妄信之。把它作为一种现实生活的调剂品。
无论是言之凿凿的伪科学,还是虚无缥缈的鬼神论,现实才是最终的胜出者,一切都要经过它的终极考验,才能登台亮相。都市传说的活力,正来自于它与当下现实的关系。它越是贴近现实生活,越容易找到倾听的对象。尽管它很可能有着古老的原型,但若是不能在现实的洗涤下脚踏实地,脱胎换骨,它就无法存活于世。就像那辆消失的末班公交车,必须把握好时间下车,让双脚踩在坚实的现实地面上。
不然,它就会随着那辆公交消失在暗夜的深处。这样,就再也没有人能讲述这个都市传说了。
撰文|李夏恩
编辑|肖舒妍 李阳
校对|付春愔 赵琳
我的姥爷作文700字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我的姥爷作文7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的姥爷作文700字1清明节马上要到了,更加思念天堂里的姥爷。您在那里过得好吗?天堂里一定不会有疾病,有痛苦,一定是充满了快乐和吉祥。
每次和妈妈去上坟,脑海中总是想起苏轼的词”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孤坟一座,无处话凄凉“。
姥爷的坟地在本村的一块土地上,那时姥爷留下遗言:老了以后,葬在姥姥家门前的土地上,姥姥喜欢劳动,整个不在家,姥爷为家里守望。就这样,每次出了姥姥家的正门,一直朝南方望去。就可以清晰的看见姥爷的孤坟。
记忆中的姥爷格外的疼我,我每次去他家,都会给我买好吃的,好玩的,只要是我想要,不管合理不合理,他都满足我的要求,因此,我和姥爷的感情最深。
记忆中的姥爷瘦瘦的,高高的,身体一直不好,心脏的哪个部位出了毛病,一直治疗也没有得到缓解,每次妈妈带我去姥姥家串门,晚上,总能看见姥爷经常是彻夜不能躺下,整夜整夜的坐着,听妈妈说:“姥爷的臀部都坐出了厚厚的茧子,身子瘦的好像搓衣板,走在大风中,似乎姥爷会被风刮倒……
姥爷在病重期间,姥姥妈妈爸爸一直在医院照顾,姥爷住多少天医院,妈妈爸爸就陪着多少天,姥爷总是觉得有妈妈这样孝顺的女儿感到自豪,而妈妈总觉得没有照顾好姥爷而自责。
时光飞逝,一晃姥爷离开我们已经有7。8年了,没到佳节,妈妈总是到姥爷坟前烧纸,寄托哀思。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不知道是天公有情,还是人和人之间的缘分不能因为亲人的离开而隔断,没到清明节,妈妈总会梦到姥爷,经常是从梦中醒来。
随着我渐渐的长大,我知道终有一天,亲人们一个个会离我们而去,活着的时候,加倍的珍惜,不枉人世走一遭。
姥爷,我想你了!泪如雨下!
我的姥爷作文700字2姥爷今年八十多岁了,虽然已经步入耄耋之年,但姥爷精神矍铄走路步履生风,整日都神采奕奕的。姥爷身材挺拔,背很直,面色红润,花白的头发下有一双眼亮的眼睛,流露出和蔼慈祥的`目光。
姥爷是个凡事爱“较真儿”的人。小时候姥爷陪我去大广场玩儿,到了回家的时间我还不想走,就会央求姥爷“再玩儿一会儿”,可是姥爷非常认真地说:“那可不行。一会儿是多长时间啊?你得给我一个准确的时间才行。”没办法,我只好说“再玩儿十分钟”,然后再到约定时间,我就只好乖乖跟姥爷回家了。
姥爷很关心我的学习,经常询问我的学习情况。有一次考完试,姥爷问我考试情况,我随口回答到:“考得不错!”姥爷笑着说:“你这‘不错’是怎么个‘不错’法?是按什么标准说的‘不错’?这么含糊地回答可不行。你得说你考了多少分,满分多少分,和其他同学相比你的分数能排到多少名?然后才能说明你这次考得不错啊!”遇到这么爱“较真儿”的姥爷,我真是想蒙混过关都不行啊!
姥爷对待自己的文章更是苛刻地“较真儿”。姥爷退休前是市委党校的教授,专门研究党史。即使退休了,也常有党史刊物的编辑向姥爷约稿。姥爷对待每篇稿件都会认真仔细地翻找史料,无论是时间、地点还是人物,绝对不许出错。每次去姥爷家,我总能看见姥爷戴着老花镜,拿着放大镜,笔直地坐在书桌前查看书上的资料。有时会拿笔在书上写写画画,有时会把书上的资料工整地誊写到本子上。我问姥爷:“文章已经写好了,为什么还要改来改去的?”姥爷认真地说:“好文章是改出来的!我得对自己写的东西负责啊!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一点错也不能出。你看造火箭的,更得认真,一个小数点都不能差,万一出错,火箭就没法升空了。对不对?”“嗯,对!”
我也要学姥爷爱“较真儿”的劲头,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我的姥爷作文700字3我的姥爷今年70多岁了。他瘦瘦的,高高的。好似一根木棍。他平常看着都很严肃,但是一见到我就乐开了花。
他喜欢钓鱼,养花,打台球……用他的话来说,他就是一名优秀的老党员。
在前几年的一个暑假,姥爷带我去了一个夏令营。这是一个音乐夏令营。我姥爷一到这就像蜜蜂闻到了花蜜似的东转转,西转转,来寻找自己喜欢的乐器。我当然就选我的特长——长号。而姥爷却像小孩似的拉着我一起学口琴。我只好一起学了。
我们到了教室里,就开始拿着口琴学了。由于口琴用的是简谱的形式,我很快就不想学了。于是我对姥爷说:“姥爷,我不想学了。”而姥爷却露出对我少有的严肃,说:“不行,你既然学了,你就要坚持,要做一个好学的孩子,懂吗?”我听完这番话后,无奈地点了点头。
过了半个多小时后,我看到大家都累了。有的人躺在椅子上;有的人趴在谱架上;还有的人直接走了出去透透气。而我姥爷和几位同学还在孜孜不倦地学着。他我发现我姥爷在学习新事物时特别的努力。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打动了我,于是我也跟着姥爷一起学起来。我想:姥爷可真是好学啊!
之后的几天,姥爷一直都是这样好学的状态学了许多首曲子。每天人们看到我姥爷时都会说:“这老大爷可真是爱学习啊,我也要好好学学我自己的乐器啊!”姥爷好学的精神打动了我们口琴班人的心,于是我们所有人都一起下定了一个决心:要学好口琴!
到最后一天时,举办者让人们上台表演时,没有几个人上去。当我姥爷举手时,它在我心中的地位又升高了一些,因为他勇敢,无畏!
这就是我的姥爷,一位好学的老党员!
我的姥爷作文700字4我老姥爷生前最喜欢羊。
圣井山区的老家,植被茂密,气候适宜,十分适合养羊。所以,在我老姥爷家的后院,总是养着一群羊。羊儿的毛洁白无瑕,就像天上的白云一样,与老姥爷花白的胡子相互映衬,十分美。
小时候,他常常摸着羊的脊背,对我说:“我小时候没上过学,没文化,你可一定要上学,好好学习,为我们农村争光。”那时的我想:这不是废话嘛?我当然得好好学习了。但是好好学习争了光也不是你的,是我的!
长大了些以后,我就帮他喂羊,当然,那也只是偶尔的事。每次我喂羊的时候,他都显得特别高兴,喋喋不休地讲每只羊的习性、品种、名字,我也总是耐着性子听完。有时候也只顾喂羊,心里还嫌:给羊起什么名字,啰嗦!
等我再长大一些,我和他去山上牧羊,他连羊鞭也不拿,就带着我和那几只羊上山了。一路上,他哼着小曲,身后有一群心地善良的羊和我跟随,在蓝天白云之下,尽情地享受着天伦之乐。这时,我想:在诗人笔下的隐士是不是就像他这样呢?
在我眼中,他就是一名隐士。他没有屈原的文采,却也没有屈原那深仇大恨;他没有陶渊明般脱俗,却比陶渊明多几分“超然于物外”;他没有陶弘景的运筹帷幄,却比陶弘景多领悟了几分人生在世的清闲。他生活的全部就是那几只羊,那几只羊的全部也是他。
有一天,他走了,永远地离开了我们,永远地离开了他的羊。看到他的笑容定格在黑白相框里的那一刹那,我的泪落了下来,顺着我的脸颊滑进了舌尖,又苦又涩,这大概就是失去的味道吧!我不愿过多的失去,于是开始珍惜,珍惜一切!
清明时节雨纷纷,我在回圣井的路上看到了一群羊,我又想起了老姥爷,他教会了我珍惜,让我发现点滴的美好。
我的姥爷作文
我的姥爷作文1一提到姥姥、姥爷,我就倍感幸福。
姥姥在我的心里是最温柔的象征。每当我和妹妹做错了事的时候,从来不会大声地批评我们,而是小声告诉我们哪里错了,一脸的慈祥。姥爷的脾气呢,有那么一点点急,而且特别喜欢与我们开玩笑,想吃什么都会给我买。
姥爷比姥姥大1岁。姥姥今年69岁,姥爷也已经70岁了。由于时间的流逝,所以他们的头发都已经花白了。但是,你别看他们年纪大了,走起路来可一点都不比年轻人差哩。
现在,我们全家搬到了赤峰,见到姥姥姥爷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了,还真挺想他们的。
就在前几天,姥爷开车带着姥姥、三姨和哥哥来赤峰看我们,我们高兴极了。刚见没一会儿,我就发现了姥姥、姥爷那令人惊喜的变化。
变化一:姥姥姥爷居然会玩微信了,还会刷“抖音”,看新闻,看电影,听音乐。呵,看他们拿着手机,动作娴熟的样子,玩得还不错呢!
据我所知,以前姥姥姥爷经常因为一些小事而发生矛盾。而现在,手机成了他们各自忙碌的“工作”,几乎没时间去“拌嘴”了。听说是老姨教会他们的,老姨英明!
变化二:姥姥姥爷居然穿上了情侣运动装。嘿!还是阿迪达斯牌的呢!听说这身“行头”,花了好几千呢。这要放在以前,他们可是舍不得呢!别说,姥姥姥爷穿上情侣运动装,一下子变得又时尚、又精神,年轻了好多。
姥姥姥爷变了,变得与时代接轨,我打心眼里佩服。
我的姥爷作文2我老姥爷生前最喜欢羊。
圣井山区的老家,植被茂密,气候适宜,十分适合养羊。所以,在我老姥爷家的后院,总是养着一群羊。羊儿的毛洁白无瑕,就像天上的白云一样,与老姥爷花白的胡子相互映衬,十分美。
小时候,他常常摸着羊的脊背,对我说:“我小时候没上过学,没文化,你可一定要上学,好好学习,为我们农村争光。”那时的我想:这不是废话嘛?我当然得好好学习了。但是好好学习争了光也不是你的,是我的!
长大了些以后,我就帮他喂羊,当然,那也只是偶尔的事。每次我喂羊的时候,他都显得特别高兴,喋喋不休地讲每只羊的习性、品种、名字,我也总是耐着性子听完。有时候也只顾喂羊,心里还嫌:给羊起什么名字,啰嗦!
等我再长大一些,我和他去山上牧羊,他连羊鞭也不拿,就带着我和那几只羊上山了。一路上,他哼着小曲,身后有一群心地善良的羊和我跟随,在蓝天白云之下,尽情地享受着天伦之乐。这时,我想:在诗人笔下的隐士是不是就像他这样呢?
在我眼中,他就是一名隐士。他没有屈原的文采,却也没有屈原那深仇大恨;他没有陶渊明般脱俗,却比陶渊明多几分“超然于物外”;他没有陶弘景的运筹帷幄,却比陶弘景多领悟了几分人生在世的清闲。他生活的全部就是那几只羊,那几只羊的全部也是他。
有一天,他走了,永远地离开了我们,永远地离开了他的羊。看到他的笑容定格在黑白相框里的那一刹那,我的泪落了下来,顺着我的脸颊滑进了舌尖,又苦又涩,这大概就是失去的味道吧!我不愿过多的失去,于是开始珍惜,珍惜一切!
清明时节雨纷纷,我在回圣井的路上看到了一群羊,我又想起了老姥爷,他教会了我珍惜,让我发现点滴的美好。
我的姥爷作文3坐在花园的石阶上,仰望星空,妈妈告诉我,天空中最亮的那颗星是姥爷的家。姥爷走了,他去了天堂,那一年我四岁。
模糊的记忆里,在医院的病房里,妈妈让我亲吻一位老人慈祥的脸。姥爷脸上乐开了花,我偷偷擦了擦嘴巴。这一吻也成了永别。
姥爷是一位坚强乐观的老人。他的到来让整个病区充满希望,他常笑眯眯地跟医生打趣:“你们说这个大机器辐射会很痛苦,我感觉还挺自在的呢。”大家没有告诉姥爷他正在接受放化疗。妈妈哭着说:“抗美援朝时,子弹都没有打死姥爷,姥爷不会走的。”现在回想起来,战争年代姥爷是一名侦察兵,以他的智慧,他对自己的病情也许并不是一无所知。
姥爷一直都相信自己会好起来,放疗结束要出院回家的那个晚上,姥爷很高兴,他给我们讲了几个故事,从淮海战役到南京解放,再到他卸甲归田开垦北大荒。妈妈说,她很后悔,那一夜她没有用影像记录下姥爷讲的故事。
姥爷说妈妈给我起的名字不好,他要给我起一个有福气的名字。回到家,姥爷苦思冥想了好久,打电话来颇为得意地告诉妈妈:“我给小丫头想好名字了,叫东山。”
大家都在心里盼着姥爷好,姥爷还是没能迈过84岁的这道坎,姥爷走了。病魔把姥爷折磨得瘦骨嶙峋,但姥爷从来没有放弃过活着的信念!
四岁的记忆太模糊,模糊到我已经想不起他的容颜。我爱我的姥爷,我很想再亲亲他的脸。
我最亲爱的姥爷,您在天堂过得怎样?妈妈说,好好地活着,是我们对生命的承诺!
我的姥爷作文4姥爷今年六十四岁了,看东西时眼睛总是眯着,但姥爷个子高、身体壮、头发黑,走路比我还要快。最让我佩服的是:他是一个“万能高手”!
星期天,我和爸爸妈妈去东湖滑冰,那里没有租冰鞋的,出租的冰车太重,妈妈怕我一个人滑不了,就和我挤在一辆冰车上一起滑。回到家后,我和姥爷说起了租冰车的事。姥爷说给我做一个冰车,只用三天时间就做好了,还是双人座的。我坐上去试了试,感觉还不错,轻巧又好玩儿!
再说说姥爷精心打造的小菜园,铁栏杆做的围墙、竹板做的拱形棚、砖瓦砌的地花边、整齐划一的排排地垄……都是他自己做的。贴着围墙内侧有月季、葡萄、杏树、樱桃等花草树木,地垄里有菠菜、油菜、辣椒、茄子、黄瓜、茼蒿、香菜……也都是他自己栽种的。路过的邻居看见都夸他:“老温真勤快,种出的绿色蔬菜真新鲜,味道肯定好!”听到别人对姥爷的肯定,我的心里美滋滋的。
一年中,姥爷做了很多东西:车胎爆了姥爷补,发卡折了姥爷修,鞋带坏了姥爷粘,水管坏了姥爷换,线路坏了姥爷接……就连他晚上去军校广场打的五彩音乐陀螺,也是他买材料自己做的。陀螺虽然又大又重,但转起来却能发出各种好听的声音,就像美妙的音乐,还会变幻出五彩斑斓的迷人色彩。路人看了都羡慕不已,还有人要出钱买呢!姥爷的“万能”是出了名的,邻居们有大事小情的,都经常找姥爷帮忙,姥爷总是乐此不疲。
我为有这样一个“万能姥爷”而感到自豪!我也要像姥爷一样,爱学习、肯钻研、多动脑、勤动手,争取早日成为一个“万能高手”!
我的姥爷作文5我的姥爷是一位普普通通的老百姓,同时也是一位美容师——环卫工。
姥爷非常勤俭节约,他从不乱花钱。虽然老爷他认真工作,但总有人捣乱破坏卫生,害得他常常被罚钱,所以工资是少的可怜了。
有一次雨后,我去看望姥爷,刚进门就看见院子里摆满了大大小小的盆儿,里面接满了水。我很好奇:“姥爷姥爷,你把盆里装满水干什么呀?再说了,这么多盆儿,多占地方呀,倒掉不就好了?”姥爷一听,立马严肃起来,说:“现在国家缺水,我们应该节约着点儿这些水源,这些水用处可大着哩!”我听完姥爷的话,心想:“雨水用处也真是不小,能浇花,洗菜,拖地板,这大概就是姥爷留着它们的原因吧。”
姥爷还有一个爱好,那就是练字啦。姥爷的字很好看,方方正正,只是写的啥我认不出来罢了。
还记得那一回,我在姥爷家住了一段时间。快考试了,姥爷认认真真辅导我做作业和复习。我也没有让姥爷失望,在姥爷的耐心辅导下,我考回来了一个第一名,当时我们班主任奖励了我七八个写着“奖”字的本儿。我想:“要不是姥爷,我怎么能考的这么好,姥爷的功劳不小。”我分给姥爷三个本子,姥爷却说:“你拿着吧,考好是你自己的努力,可不能骄傲哇。”我坚持要给姥爷,姥爷拗不过我,就只好收下了。其实,我是看姥爷喜欢写字,每次都写在了旧报纸上,没有本儿,就打算送给姥爷几个本儿练字。
我非常敬佩我的.姥爷,因为他勤俭节约、实在、不计较。
我也要学习姥爷的品质,做一个优秀的小学生。
我的姥爷作文6我有一个很多爱好的姥爷。他住在农村,而我住在城里,所以我不常见到姥爷,今天我要去农村看望姥爷。
我才在姥爷家住了一天,就深深感受到了他的爱好:抽烟,下棋,踢足球。
姥爷的一大爱好:抽烟。有一次,我跟姥爷玩下棋的时候,姥爷一抽烟,把烟一往我这吐,呜呜……我被吐来的烟熏得蹲地上了。呜呜……
姥爷二大爱好:下棋。有一次姥爷把我找来对我说:“外孙子,跟我来下棋吧。”“好的,姥爷。”我爽快地答应了姥爷。可是我被姥爷打得连连败退,姥爷虽然爱我,可是下棋的时候他一点也不让给我。呜呜……
姥爷还有一个爱好:踢足球。今天姥爷叫了几个村里的人们去踢足球。“姥爷,我要去。”“不行”姥爷说。“不,我就要去。”我求道。最终,姥爷答应了我。玩踢足球之前,姥爷就开始分队,姥爷分到了1队,我则分到了2队,我当了守门员,1队的一个人把足球踢到了2队的球门这边了!我以为会进球,所以我一防,摔了一个“嘴啃泥”可是,球没进,我一看,原来1队是用“声东击西”来攻击我们2队,接着又用“调虎离山之计左右夹击”。呜呜……我们输了。
今天姥姥做了一桌超级好吃的菜,有肉、有包子……今天的姥爷竟然只吃肉!什么都不吃,姥姥让他吃点别的,姥爷就不吃。我忽然发现姥爷的又一个爱好:吃肉!
我喜欢这个有很多爱好的姥爷。
我的姥爷作文7清明节马上要到了,更加思念天堂里的姥爷。您在那里过得好吗?天堂里一定不会有疾病,有痛苦,一定是充满了快乐和吉祥。
每次和妈妈去上坟,脑海中总是想起苏轼的词”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孤坟一座,无处话凄凉“。
姥爷的坟地在本村的一块土地上,那时姥爷留下遗言:老了以后,葬在姥姥家门前的土地上,姥姥喜欢劳动,整个不在家,姥爷为家里守望。就这样,每次出了姥姥家的正门,一直朝南方望去。就可以清晰的看见姥爷的孤坟。
记忆中的姥爷格外的疼我,我每次去他家,都会给我买好吃的,好玩的,只要是我想要,不管合理不合理,他都满足我的要求,因此,我和姥爷的感情最深。
记忆中的姥爷瘦瘦的,高高的,身体一直不好,心脏的哪个部位出了毛病,一直治疗也没有得到缓解,每次妈妈带我去姥姥家串门,晚上,总能看见姥爷经常是彻夜不能躺下,整夜整夜的坐着,听妈妈说:“姥爷的臀部都坐出了厚厚的茧子,身子瘦的好像搓衣板,走在大风中,似乎姥爷会被风刮倒……
姥爷在病重期间,姥姥妈妈爸爸一直在医院照顾,姥爷住多少天医院,妈妈爸爸就陪着多少天,姥爷总是觉得有妈妈这样孝顺的女儿感到自豪,而妈妈总觉得没有照顾好姥爷而自责。
时光飞逝,一晃姥爷离开我们已经有7、8年了,没到佳节,妈妈总是到姥爷坟前烧纸,寄托哀思。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不知道是天公有情,还是人和人之间的缘分不能因为亲人的离开而隔断,没到清明节,妈妈总会梦到姥爷,经常是从梦中醒来。
随着我渐渐的长大,我知道终有一天,亲人们一个个会离我们而去,活着的时候,加倍的珍惜,不枉人世走一遭。
姥爷,我想你了!泪如雨下!
我的姥爷作文8今天,我给大家夸夸我的姥爷。我的姥爷是个精神矍铄的小老头,他种着几个蔬菜大棚,平时干活勤勤恳恳,很辛苦。姥爷在生活上省吃俭用,唯独对我却从不小气。
记得有一次去看姥爷,也没提前打电话,到家的时候都中午了,姥姥姥爷也来不及给我准备好吃的。可我肚里的小馋虫已经“咕咕咕”直叫了。姥爷当机立断,决定全家一起去下馆子。这可是姥爷破天荒第一次请我从外面吃饭,我高兴极了。
进了餐馆,服务员给了我们一份菜单。我给姥爷开了个玩笑,说:“姥爷,我想吃最贵的油焖柴鸡。”姥爷一听,毫不犹豫就在菜单上打了勾。我赶忙向姥爷解释是开玩笑的,但姥爷说:“我的大宝贝爱吃,姥爷不嫌贵。”姥爷一下子点了好几道我爱吃的菜,我大口大口地吃起来。过了一会儿,我对姥爷说:“姥爷,我吃饱了。”姥爷说:“再吃点吧,你都瘦了。”好吧,我又在姥爷殷切地注视下吃了好多东西,肚子都鼓起来了。
老爷不仅对我大方,还非常幽默。记得上次,小姨带妹妹来看姥爷。妹妹口渴了,对姥爷说:“姥爷,喝点水。”姥爷眼珠一转,微笑着回答:“姥爷不喝水。”逗得我们哈哈大笑。直到妹妹改口说:“姥爷,是我想喝点水。”他才笑嘻嘻地给妹妹倒水。
这就是我那既大方又幽默的姥爷,看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喜欢我的姥爷了呢?
我的姥爷作文9我的姥爷今年70多岁了。他瘦瘦的,高高的。好似一根木棍。他平常看着都很严肃,但是一见到我就乐开了花。
他喜欢钓鱼,养花,打台球……用他的话来说,他就是一名优秀的老党员。
在前几年的一个暑假,姥爷带我去了一个夏令营。这是一个音乐夏令营。我姥爷一到这就像蜜蜂闻到了花蜜似的东转转,西转转,来寻找自己喜欢的乐器。我当然就选我的特长——长号。而姥爷却像小孩似的拉着我一起学口琴。我只好一起学了。
我们到了教室里,就开始拿着口琴学了。由于口琴用的是简谱的形式,我很快就不想学了。于是我对姥爷说:“姥爷,我不想学了。”而姥爷却露出对我少有的严肃,说:“不行,你既然学了,你就要坚持,要做一个好学的孩子,懂吗?”我听完这番话后,无奈地点了点头。
过了半个多小时后,我看到大家都累了。有的人躺在椅子上;有的人趴在谱架上;还有的人直接走了出去透透气。而我姥爷和几位同学还在孜孜不倦地学着。他我发现我姥爷在学习新事物时特别的努力。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打动了我,于是我也跟着姥爷一起学起来。我想:姥爷可真是好学啊!
之后的几天,姥爷一直都是这样好学的状态学了许多首曲子。每天人们看到我姥爷时都会说:“这老大爷可真是爱学习啊,我也要好好学学我自己的乐器啊!”姥爷好学的精神打动了我们口琴班人的心,于是我们所有人都一起下定了一个决心:要学好口琴!
到最后一天时,举办者让人们上台表演时,没有几个人上去。当我姥爷举手时,它在我心中的地位又升高了一些,因为他勇敢,无畏!
这就是我的姥爷,一位好学的老党员!
我的姥爷作文10我有一位爱玩手机的姥爷,你想认识他吗?请跟我来看看吧!
记得一天晚上,我正在床上睡觉,迷迷糊糊中被一阵新闻声吵醒了,我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过去,结果走到了姥爷的房间门口。我轻轻地把门推开,悄悄地走到姥爷旁边一看,原来是姥爷在用手机看新闻啊!我拍拍他的被子小声说:“姥爷,把手机声音关小点,要不然我就睡不着觉了。”但是姥爷当我没有说一样,依然懒洋洋地靠在床头,津津有味地看着屏幕,用手在上面不停地滑来滑去,还在玩手机。我又加大声音,扯着嗓门喊:“姥爷,手机声音关小点!”姥爷听到了我喊的声音,半天才抬起头,轻轻地嗯了一声,终于把手机调小了!
我还记得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4点我就要去学街舞。一看时间,还差二十分钟时间就到了,我赶忙抓起书包,像脚下踩着风火轮似的,一溜烟儿冲到正在玩手机的姥爷身边催促到:“姥爷,快点送我去跳舞!”姥爷头都不抬,看着手机不慌不忙地说:“才三点四十分,别慌!”我急地直跺脚,带着哭腔吵道:“二十分钟根本不够!”姥爷还是不理我,一直盯着手机,好像手机有魔法,把他定住了,像个木头人一动也不动!直到三点五十,姥爷才慢悠悠地站起来送我去跳舞。到了我学街舞的地方,已经迟到了,我在心里不停地埋怨他:就知道玩手机!
这就是我那爱玩手机的姥爷!你们说,他是不是已经走火入魔了!
我的姥爷作文11我的姥姥姥爷与许多老人一样,都爱互相顶嘴,而且性格更是迥异:姥姥爱干家务活,还喜欢旅游;姥爷酷爱听收音机,更愿意在家睡觉!但他们却有一个共同点,便是都很关心我。
姥姥今年60多岁,但却依旧能干,什么拖地、扫地、擦桌子样样精通!而且她更是我的好玩伴。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从小在姥姥姥爷家长大,饮食起居全部由姥姥照顾,因此我常常跟在姥姥后面,成了姥姥的小尾巴!
小时候与姥姥的记忆早已化作时光匆匆离去,我虽与姥姥生活了三年,但却总不想长大!有一次,姥姥住院了,当我听到这消息的当晚,我居然在梦中泪如泉涌!早晨起来枕上还有点点泪花,而我又在知晓姥姥已出院,并恢复后高兴得又蹦又跳!房顶都快被我掀起来了。
姥爷又胖又矮,肚子因为胀气特别大,脸还因为工作原因面瘫了。但姥爷在我心中却是那般慈祥。
姥爷每次跟我说话都用他那不太标准的普通话和我交流,因为他知道,我听不懂武汉话。姥爷跟别人说话时声音很大,显得有点凶,但对我则不一样,轻言细语,目光柔和。小时候,姥爷总抱着我唱歌,唱的什么我至今还记忆犹新,我常常在他的歌声里睡着了。姥爷就是用那和蔼的目光与温和的声音伴随着我长大,而他却在慢慢老去。
姥爷特别看重我的学习,每次见面第一句都离不开学习,当他知道我成为数学课代表时候乐得合不拢嘴;当听说我的学习退步时,又是急得不得了。
不管是姥姥,还是姥爷;不管是关爱,还是批评。我都很感谢他们。生活中的点点小事都充满他们对我的爱!而我要做多少事才能报答姥姥姥爷对我的爱呢?
我的姥爷作文12家住在魏县王也冲村里,在乡下他很勤劳。
这天我来到姥姥家,在乡下的老人们差不多都剃的光头(包括我姥爷)。他们把头巾捂在头上,角对角一系就成了帽子。我姥爷很早就起床,扛着这锄子,背着一个菜筐子,去田里干活,干活的人们的衣着十分很特别。夏天,头戴竹子编制的帽子,身穿朴素的农家衣裳,肩膀上还耷拉着一块洁白的毛巾,脚上穿着媳妇儿做得布鞋。家里田地大概有两三公里路,路上有许许多多的小石子,走起来磕磕绊绊的,有位老大爷摔了好几脚呢!到了地里,他们用锄子翻开土地,让那些可口的水果,新鲜的蔬菜都茁壮成长,使秋天有一个很好的收成。他们从清早忙到晌午。连一口水都没顾的喝上一口,就算干活累了出了汗,也就是拿毛巾擦汗罢了。中午,回了家,便吃饭。下午,和我姥爷是朋友的,好在我姥爷家院子里打牌,即使输了,他们也会开心。傍晚,他们喜欢在我姥爷家对面的土地庙前聊天,那是相当的开心。晚上,妈妈煮好了晚饭,该吃晚饭了。然而,我姥爷还在小面前聊天,聊得还挺开心的。于是,妈妈就让我去叫姥爷来吃饭:“姥爷,姥爷,吃饭了。”他苦的脸回来了,我以为他死心塌地得来回来吃饭了。谁知,他在碗里夹了几样菜,一手端着碗,右手拿着筷子,又去庙前了。一边聊天,一边吃饭,这真是两样不误啊。
你喜欢我这个聪明、勤劳的姥爷吗?管你喜欢不喜欢,我喜欢就好。
我的姥爷作文13我的姥爷已经七十多岁了,但他依然身体健壮,耳不聋,眼不花,说起话来声音洪亮,走起路来健步如飞。而做起事来姥爷又是一个心灵手巧,精益求精的人,而姥爷最擅长的是做各种美食。
有一次,我们全家去吃披萨,我回来后总是年念念不忘,姥爷就决定亲自做给我吃。他先在网上搜集了各种制作方法,并采购了高筋粉,低筋粉,芝士,香肠,培根等各种食材按照教程一步步的制作。第一次制作失败了,烤出来的的面饼很硬,咬都咬不动。姥爷仔细对照各种教程,发现面饼发酵的时候扎孔不够均匀造成的。第二次,面饼没有问题了,可上面的奶酪都不拉丝,又失败了。姥爷并没有放弃,再继续参考各种资料的同时,还专门到了一家披萨店,在窗口专心的观察大厨师是如何制作披萨的,一边看还一边用一个小本子记下来。揉面的次数,发酵的时间,码放奶酪的顺序,烤箱的温度变化。就这样整整一个上午,直到姥爷感到心中的疑问有了答案,才走出披萨店。
回家以后姥爷又一次尝试,这回做的披萨松软可口,香气四溢。我吃了一块又一块,连连说好吃好吃!姥爷看到我狼吞虎咽的样子,满意的笑了,说:这就是功夫不负有心人。
这就是我的姥爷,一个勇于尝试的人。我爱我的姥爷,打心里佩服他。
我的姥爷作文14到北京天安门看升国旗是我一直的梦想。今年“五一”节前夕,爸爸妈妈为了满足我这个美好的愿望,让姥姥和姥爷带着我登上了大连直达北京的Z79快车,于30日清晨来到了祖国的首都——北京。
为了让我有充足的体力看升旗,晚上早早地睡了觉。“五一”这天,外面天刚蒙蒙亮,姥姥就把我叫醒,早早的来到了天安门广场。啊!好大呀!这么早,就已经有好多人守在了广场中央,警察叔叔叫前来观看升旗的人们有秩序的站好队。幸运的是,我们站到了一个靠近升旗的位置,耐心地等待着这个激动人心的时刻。这时候人越来越多,我从来没有看过这么多人集中在一起,眼前全是人,其他什么也看不到,我太着急了,这可怎么办?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突然,人们都动起来了,在地上蹲着的人都站起来了,翘着脚朝着一个方向望去。姥爷为了让我看到这个壮观的场面,把我举过了头顶,我就骑在了姥爷的肩膀上。啊!我看到了,国旗班的解放军叔叔迈着整齐雄壮的步伐走向了天安门,走过了金水桥,穿过长安大街沿着规定的升旗路线走过来了,只见大人们手里的“长枪短炮”都对准了一个方向,“咔咔咔”闪光灯闪个不停。
伴随着嘹亮的国歌声,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啊!我真的是太激动了!这是我第一次感到升国旗的庄严,祖国的伟大!我会永远记住这一天。
我的姥爷作文15“世上只有姥爷好,姥爷的心中我是宝。投进姥爷的怀抱,幸福少不了。”我的心里一遍一遍地唱着这首歌。每当我看着姥爷的时候,心中就有一股莫名其妙的幸福感受、亲切感油然升起。
我的姥爷今年70岁。长着浓浓的眉毛,眼睛虽不大却发出慈祥的目光,一张总是乐呵呵的嘴巴,还有一头花白的头发。
我的姥爷很疼爱我,每当我来到姥爷家的时候,姥爷总是很“隆重”地欢迎我。有时我的妈妈自己去姥姥家,因为姥爷太想我了,所以妈妈一进门总会听到姥爷笑呵呵的喊声:“乐乐过来啦!”或 “带乐乐了吗?” 姥爷虽然非常勤俭,有时恨不得把一分钱掰成两半花,而对于我到姥爷家里,姥爷总是把早早为我准备好的一大袋一大袋的好吃的塞进我手里。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在姥爷家的桌子上出现了一把画着花儿的小水壶,里面总是盛满了清爽可口的凉白开。我好奇地问姥爷:“姥爷,那个壶是干什么用的?” 姥爷笑眯眯地说:“为你准备的呀! 你不是喜欢喝凉白开吗?姥爷每天早上都给你晾一壶水,你下午来时喝,如果乐乐今天不来了,姥爷就自己喝完,也不浪费。明天换上新水等乐乐来。”
“谢谢姥爷!我……”我感动地说。
“快喝吧!” 姥爷高兴得不得了!
我拿起水壶,一口一口地喝着清爽的凉白开,眼角湿润了。一滴小珠滚了出来,我赶紧擦干,生怕它再流出来。端着水壶,我看着姥爷脸上的笑容。
姥爷呀!我每次喝的不是爽口的凉白开,而是一份心意和一份沉甸甸的您对我的爱啊!
我爱我的姥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