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曾发生过一起震惊全国的案子——“复旦投毒案”,这起案件是复旦医学院的研究生黄洋因被投放了致死剂量的N-二甲基亚硝胺死亡的案件,凶手是与之朝夕相处的室友林森浩。这件事一出,网络上也传出一句经典的流传语“感谢室友不杀之恩”。
复旦投毒案并不是个案,这起案件使人们一度回想起发生于90年代的另一件投毒案。同样是发生于著名高校,同样是成绩傲人的高材生,也同样是朝夕相处的身边人,1994清华朱令案却至今未破。受害人朱令因铊中毒终身瘫痪,而凶手至今逍遥法外。很有可能,这个凶手现在还在平静地生活,也有可能与朱令还有联系,甚至——他还生活在朱令的视线下。
1992年,朱令考入清华大学化学系。优秀的她,是学校中的佼佼者,家长的骄傲。然而,本应有个美好未来的学霸和天才,前途却在大三的时候戛然而止。1994年的冬天,朱令生了怪病。她美丽的秀发大把大把掉落,全身疼痛难忍。
家人立马把她送到了同仁医院救治,然而治了两个月,医生都没找出症结。这在当时是非常罕见的,因为同仁医院治疗水平很高,有着丰富的诊断经验。后来因为病症慢慢减轻,最后出了院。
结果,第二次噩梦也马上来临,且朱令直到现在都没有从噩梦中醒来。1995年3月9日,朱令的病又发作了。这次异常凶猛,而且发展很快,朱令被安排在协和医院的ICU观察病情。协和医院神经内科的主任李舜伟想到一个不寒而栗的病因——铊中毒,他回想起60年代同样发生在清华的那起铊中毒事件,患者同样有脱发、全身疼痛的症状。
这在当时是令人无法理解的。重金属中毒本就很少人钻研,当时就连清华的文献库内仅仅只有一篇关于铊中毒的论文。这时,站出来了一个男人。他叫做贝志诚,是朱令高中同学,之前在北京大学就读,后来因故退学。贝志诚听说了朱令的事情后,非常热心地把朱令的事迹发在网上,依靠网友的力量,铊中毒这个说法得到了一些论证。
最后,朱令的家属带着朱令的相关材料到职业病防治所去做了检查,检查结果使当时所有人悲痛又震惊,朱令真的是铊中毒。铊中毒的处理方法很简单,只需要用廉价的普鲁士蓝颜料就可以解毒,但是铊对于人体的伤害却是永久性的。朱令患上严重的后遗症——全身瘫痪,智商只有7岁孩童的程度,生活不能自理。
如此严重的案情,让当时警方非常重视。事发当时,警方有过好几个怀疑对象,基本都限制在朱令周围,也就是她认识且最亲近的人。因为凶手能够不知不觉两次下毒,加上清华大学管理制度非常严格,很难有外人能够与学生接触,再排查朱令的交际圈后,警方认定:下毒的是朱令身边的人。
是多么心狠的人,能够残害如此一个花季少女?当从受害者中毒前后的时间线分析,警方又有了新的进展。朱令第一次中毒是在1994年11月24日,第二次中毒在1995年3月6日。尤其是第二次中毒的时候,那段时间朱令几乎一直呆在宿舍,出去的机会很少。因此,警方又将范围缩小至宿舍。
之所以宿舍内人员会成为重点怀疑对象,还有一个非常大的疑点,在3月6日朱令中毒到4月28日警方接到报案这一段时间内,朱令的洗漱用品离奇丢失。能够拿她洗漱物品的人,无非是住在宿舍内的人,外人要进宿舍是很难的。
在宿舍中的人里,有一个格外引起警方怀疑,那就是孙维。她曾受到警方的调查,因为孙维是唯一能够接触到铊而又能同时密切接触朱令的人。但是至今,警方未有确凿证据能够证明孙维就是真凶,这也是孙维至今没有被当成通缉对象的原因。
孙维确实是嫌疑最大的人,朱令的家属也对其非常怀疑,要求警方调查孙维。曾有传言说,孙维床底的箱子有朱令的咖啡杯,咖啡杯被清洗得非常干净。不过这并不是正规渠道的证据,只是谣言,是否真实还未得到证实。
朱令案直到现在还未破获,这不仅是因为当时办案环境简陋,更重要的是,人们对于重金属中毒还没有较明晰的研究。不过,我们都始终相信,害人性命者终将受到制裁。《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本案的凶手,在主观上肯定具有故意杀人的意向,但是故意杀人未遂;在客观上,凶手所犯的是“故意伤害罪”的加重罪。无论是这两种罪中的哪一种,都是非常严酷的,也是刑法重点惩罚、打击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