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水寺遗址位于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许堂乡大桥村大桥集,紧邻润河的支流沿岸。遗址为平面近圆形的台墩,总面积约为4000平方米。为配合305省道拓宽工程的建设,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联合武汉大学考古系、阜南县文物管理所于2018年3月至7月,对被工程占压的遗址西侧部分进行了抢救性考古发掘工作。
根据前期考古调查并结合遗址现场实际情况,拟定发掘面积为400平方米,布设5×10米探方8个,实际发掘面积约350平方米。共清理遗迹有灰坑103个、房址8座、墓葬1座。遗址堆积的主要年代为龙山晚期、商代和西周时期。
迎水寺遗址龙山时期的遗存在发掘区内发现的较少,仅揭示有少量的地层和小型房址类遗迹。房址从结构方面可以分为两个类型,一类是垫土上挖长方形基槽,以F7为代表,平面呈方形;另一类为垫土上只发现有排状柱洞,以F8为代表。从出土遗物中侧装扁三角形鼎足的形制特征以及其他陶片的情况来看,其文化属性应为“王油坊类型”遗存。
夏商之际时期遗存在淮河流域北部地区的首次发现
本次发掘有10个灰坑层位上打破龙山时期遗存,同时又被商代遗存所叠压,以H26、H101为代表。H26位于T1917的西部,被商代灰坑H5打破。平面呈椭圆形,直壁近平底,深约90厘米,坑底发现曲肢人骨1具,出土大量陶片、动物骨骼及蚌壳等遗物,可辨识器型有有鬲、大口尊、缸、捏口罐等,已修复小件陶器有陶鬲2件、深腹罐1件和陶甗1件。H101位于T1920西北部,被商代地层第⑦层叠压,平面为椭圆形、剖面为弧形寰底,深约58厘米,出土大量动物骨骼、陶片、红烧土块以及蚌壳等遗物,可辨识器型有鬲、罐、爵等。这些灰坑中出土陶器同时包含岳石文化因素、二里头文化因素和商文化因素,从器物形制特征判断其年代应该在二里头文化晚期到二里头-二里岗之际。
灰坑H26坑底人骨情况
与台家寺遗址同时期商代遗存的新发现
商时期遗存是迎水寺遗址遗存中最为丰富的部分,和皖西北地区其他商时期遗址一样,迎水寺遗址的商时期遗存年代大体上属于早商最晚至晚商最早阶段,即洹北商城时期。遗迹发现有较为丰富的房屋、灰坑等。房屋遗存以F1为代表,该建筑有经过微夯修筑的垫土地基,地基从已揭示的部分来看,其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此外,还发现有与该建筑相联系的奠基坑,编号H8,位于F1垫土的南部,平面为近椭圆形,剖面为斜直壁平底,深40厘米。坑内出土1具完整的猪骨,其头向西,尾向东,面朝上,四肢在上,背在下。
F1奠基坑H8
在此次发掘区内,大体以F1为界,可将商代遗存分为南、北两个功能区。其中,房屋以南的区域主要遗迹类型为灰坑,坑内主要填埋生活垃圾,出土陶器以灰陶为主,器类包括鬲、甗、罐、瓮、豆、大口尊、爵等。此外,在南区28个商代堆积单位(以南部灰坑为主,F1内亦有出土)内发现有卜甲,在其他7个堆积单位内发现有卜骨,另有较多龟甲出土。此类祭祀遗存在整治、钻、凿和灼烧等方面均体现出较强的中原商文化传统。
房屋以北的区域则是手工业生产区,大量灰坑中出土有铸铜和制骨手工业遗物。铸铜遗物包括陶范、坩埚残片、炼渣等。还发现有铺垫白石灰的红烧土原生烧结面,应为一建筑遗迹,编号F6,烧结面内经检测发现有丰富的含铜类物质,推测可能与铸铜活动相关。从出土陶范中可以辨认出的器型包括箭镞和锛凿,未发现铸造青铜容器的遗存。制骨手工业遗存都和角镞的生产相关,包括各种原料、坯料、边角料和切割鹿角产生的废料等,从遗物种类分析基本能复原角镞生产的各个环节。
较为丰富的西周时期遗存的新发现
迎水寺遗址的西周遗存也保存较好,除了地层堆积外,遗迹类型主要为灰坑和墓葬。M1位于T1918中部,长方形竖穴土坑墓,直壁,单棺,头向朝正北方,墓圹南北长226厘米,宽度为78厘米,棺宽约55厘米,深约26厘米。葬式为仰身直肢,在盆骨附近和头骨口腔内发现有海贝,另随葬铜箭镞1件。墓葬头顶部随葬陶器3件,器物组合为鬲、罐、簋。从陶器判断其年代应当在西周中晚期至两周之际。陶器反映出的文化面貌与淮河流域其他遗址差别不大。
西周墓葬M1
西周墓葬M1出土陶器
重要意义
根据目前掌握的资料,迎水寺遗址应当是目前淮河以北地区已发掘的台墩遗址中,保存最好的一个,其早期文化层厚度一般在4.5米左右。在时空框架方面基本完整保留了从龙山到西周的文化序列,这对于建立淮河流域及皖西北地区新石器时代至商周考古学文化谱系有重要意义。
商代灰坑H4、H7出土陶器
迎水寺遗址商代遗存最为丰富,且与以台家寺遗址为代表的相关遗址年代相同,两者直线距离约10公里,均位于润河沿岸,依河道测量其相距也仅约15公里,本次迎水寺遗址的发掘收获对讨论淮河流域商代遗址等级与布局有重要意义。
就发掘所揭示的情况来看,迎水寺遗址比较完整地揭示了商代房屋、生活垃圾区与手工业区的位置关系,是讨论商代台墩遗址内部布局的重要材料。商代铸铜和制骨手工业遗存的发现,对研究商周时期铸铜和制骨手工业生产的布局和区域特点也提供了新的重要线索。
以H26为代表的夏商之际的遗存,在淮河以北地区尚属首次发现。而在同一堆积单位内发现有岳石文化因素、二里头文化因素和商文化因素共存的现象,也为我们认识淮河西北部地区这一阶段考古学文化的分布态势与交流融合提供了新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