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牍,中国古代书写用的竹简和木片,为未编成册之称。实际是几种东西的总称,指的是竹简、木简、竹牍和木牍。
在纸发明以前,简牍是中国书籍的最主要形式,对后世书籍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直到今日,有关图书的名词术语、书写格式及写作方法,依然承袭了简牍时期形成的传统。
简牍制作
把竹子、木头劈成狭长的小片,再将表面刮削平滑,这种用作写字的狭长的竹片或木条叫做竹简或木简,较宽的竹片或木板叫做竹牍或木牍。
简的长度不一样,有的三尺长,有的只有五寸。经书和法律,一般写在二尺四寸长的简上。写信的简长一尺,所以古人又把信称为“尺牍”。每根简上写的字也不一样多,有的写三四十个字,有的只写几个字。
较长的文章或书所用的竹简较多,须按顺序编号、排齐,然后用绳子、丝线或牛皮条编串起来,叫做“策”或者“册”。
简牍形态
简牍形态各异,文献记载名称亦多。较重要的有简、牍、觚3种。
简
由竹或木加工而成,通常是削成长条形,将写字的一面磨光;竹质的还要在火上炙干,这道工序叫做" 汗青"或叫" 杀青",目的是使其易于着墨和防蠹。简的宽度一般为0.5~1厘米,厚数毫米,长度根据需要而定,在汉代有3尺、2.4尺、1.2尺、0.8尺(以上均汉尺)等。
汉代似有定制:儒家经典和政府颁发的律令用长简,诸子百家著作用短简。
各时代所用简的尺寸不尽相同。
每枚简上书写一行字。也有少数简加宽约一倍,书写两行,径称为"两行"。很多枚简用麻绳或丝绳编连起来,叫做"册"。一般编2~5道,也有个别编1 道的,通常视简的长度而定,大多数是先编后写。简册这种形制(或称简册制度)到汉代已臻于完善。
例如编连以后,书写时除少数的以外,大多上下都留有少许空白,犹如纸质文献的天头地脚。简册的最前面的两枚一般是空白简,叫首简或赘简,这是后世书籍扉页的起源。有的简册在每段文字之前有小题,末简有尾题和总计本篇字数,有的在每枚简末或简背上都标有"页码"。
还有的简册以扁方框、圆点、圆圈、三角形等符号标明篇、章、句的所在位置。简册的存放方式,是以最末一简为轴心,将有字的一面向里卷起来。为了不打开即知该卷内容,在首简背面从右到左题有篇名和篇次。现已发现的秦代简册,有的却以第一枚简为轴心,故篇名题在末简的简背上。
牍
多为木质,与简不同之处是加宽好几倍,有的宽到6厘米左右,个别的达15厘米以上,呈长方形,故又叫做"方"或"版"。
牍多用来书写契约、 医方、 历谱、过所(通行证)、书信等。书信多用1尺(汉尺)的牍,所以人们常将书信称为"尺牍"。皇帝诏书用尺一牍 (汉尺1.1尺)。
牍也用来画地图,这是后世称一国疆域为"版图"的由来。牍同时也用来书写一部书内所包含的篇名,这或许就是后世一书中目次的起源。更多的
牍是用作书写随葬品的名目(清单),称为"赗方"(如写在简册上则叫"遣策")。
觚
用木头削成多面的棱形, 可多至七、 八个面。一般都较长,有的长至80多厘米,容字较多,常用来抄写《急就篇》、《苍颉篇》等字书(见字典),也可用作记事、打草稿或练字。居延、敦煌出土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