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礼是一种古老的礼仪,可以追溯到周代。冠礼表示男青年至一定年龄,可以婚娶,并从此作为氏族的一个成年人,参加各项活动。历史上冠礼多次经历变迁,但仍延续至今。
周
周公制礼作乐为此后的中国文化定下了“礼乐文明”的基调。《礼经正义序》:“周公摄政六年,制礼作乐,颁度昌于天下,所制之礼则《周官》、《仪礼》也。”
周公对既有的夏、殷礼乐加以损益,改变了礼乐的性质和社会功能,《周官》统心、《仪礼》履践,外内相因、首尾是一,奠定了华夏礼乐文明的基础。周代的文化呈现出了与殷商文化不同的特质,中国从此走出了原始信仰,走上了非宗教的人文道路。
自周公“兴正礼乐”,冠礼就成为周代通行数百年的礼仪。《国语》、《左传》、《史记》中都不乏周代天子、诸侯行冠礼的记载。
“彭名御戎,蔡景公为左,许灵公为右。二君弱,皆强冠之。”(《左传·成公二年》)“赵文子冠。”(《国语·晋语六》)“晋悼公冠襄公于卫。”(《史记·鲁周公世家》)“惠文君三年,王冠。”(《史记·秦本纪》)
对于帝王而言,冠礼具有特殊的意义。周代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在位之王去世,嫡长子无论年长或年幼都可以即位,但若未成年行冠礼则不可亲政。周成王幼年继武王之位,但周公摄政直至其成年。嬴政十三岁即秦王位,但也是直到二十二岁,“冠,带剑”,方才亲政。从天子至士庶,冠礼都是“成人之资”,未行冠礼,“不可治人也”。
汉
汉代极重冠礼,《后汉书·儒林列传》载,周防年十六,仕郡小吏。世祖巡狩汝南,召掾史试经,见他“尤能诵读”,欲拜为守丞。而周防“以未冠”,不能从命。
汉代皇帝冠礼称加元服,汉惠帝行冠礼,宣布“赦天下”,开帝王行冠礼而大赦天下之始。汉昭帝加冠,大加赏赐、减免税赋、普天同庆。昭帝加元服,为与臣下冠礼区别,还专撰冠辞,为后世帝王另撰冠辞之始。
汉代士庶冠礼,据东汉与“经神”郑玄齐名的“学海”,经学家何休所制冠礼,参用《仪礼·士冠礼》而简化,为一加。
魏晋
魏晋时,皇帝的冠礼在正殿举行,并且开始以乐伴奏。从南北朝到隋唐,冠礼一度废而不行。南北朝时,南朝宫廷还有一些皇家冠礼,中原则完全陷入五胡乱华的空前动荡。
隋唐
隋唐恢复了汉家礼仪,唐天子、皇太子、亲王、品官等,都制定了各种等级的冠礼。不过,实行的并不是很多。经过汉后数百年的冲击,冠礼衰弱之势明显。
柳宗元在《答韦中立论师道书》中谈到,“冠礼,数百年来人不复行”,说当时有一位名叫孙昌引的人,“独发愤行之”,冠礼毕,仿当年赵文子见栾书等的故事,次日上朝,希望众卿士能对他有所教导。到外廷后,孙氏荐笏对卿士说:“某子冠毕。”不料众卿士莫名其妙,京兆尹郑叔则怫然曳笏却立说:“这与我有何相干?”文武大臣哄堂大笑。可见,朝廷的大臣已不知冠礼为何物。
宋
宋代的一些士大夫痛感佛教文化是对大众的强烈冲击,主张要在全社会复兴冠、婚、丧、祭等礼仪,以此弘扬儒家文化传统。司马光痛心疾首地说:“冠礼之废久矣。近世以来,人情尤为轻薄,生子犹饮乳。巳加巾帽,有官者或为之制公服而弄之。过十岁犹总角者盖鲜矣。彼责以四者之行,岂能知之?故往往自幼至长,愚騃如一,由不知成人之道故也。”
为了顺应时变,司马光将《仪礼·士冠礼》加以简化,使之易于为大众掌握。此外,还根据当时的生活习俗,将三加之冠作了变通:初加巾,次加帽,三加幞头。《朱子家礼》沿用了司马光《书仪》的主要仪节,但将冠年规定为男子年十五至二十,并从学识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要求,“若敦厚好古之君子,俟其子年十五以上,能通《孝经》、《论语》,粗知礼义之方,然后冠之,斯其美矣。”
元
元朝蒙古入主中原,史载,“元之五礼,皆以国俗行之,惟祭祀稍稽诸古。”宫廷没有冠礼,而民间仍有保存。
明
明朝迅速恢复了被破坏的华夏礼仪制度,冠礼实现了第二次复兴。明洪武元年诏定冠礼,从皇帝、皇太子、皇子、品官,下及庶人,都制订了冠礼的仪文,总的来看,明代冠礼比较盛行。
清
清军入关,华夏衣冠文化再度遭受了空前严重的破坏,冠礼进入了自南北朝以来第二次长时间的沉沦期。清初剃发易服政策直接摧毁了华夏衣冠礼仪的文化土壤,衣冠发式俱毁,成为至深的民族耻辱和伤痛。
清廷颁布“十从十不从”政策,其中,“老从少不从”使清初幼儿仍可保留汉族发式、著童子服,及至成年,还可勉强行冠礼,但行礼之日即剃发之时,汉民族从此告别了延续几千年的加冠礼仪。
在社会整体全面文化环境下,冠礼逐渐湮灭在历史之中。近代西风东渐、西化思潮冲击下,冠礼被中国人彻底遗忘。到了今天,整个中国社会,早已不知冠礼为何物。
现代
诞生于21世纪初的汉服运动和华夏复兴运动发掘了冠礼这一宝贵的民族文化遗产,冠礼在沉沦360多年后将迎来其历史上第三次复兴。
周始、汉盛、南北沦、唐继、宋兴、元沉、明复、清灭、近亡、今而重生。随华夏文明的起落而沉浮,经历了两次长期沉沦和两次复兴,正处在第三次复兴的过程中,这就是汉民族传统文化——华夏冠礼——历史演变的基本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