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们现代人来说高考是我们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场开始,这场考试或多或少都会决定我们将来的命运,而对于古代人,科举就如同我们现在的高考,寒门士子只能通过这一途径来做官,以实现他们理想。清代是科举曾提出“南北分闱”这么一项改革措施,对当时湖南的考生意义非凡,那么“南北分闱”到底是什么?对湖南考生又有什么影响呢?
进入隋代后,由于士族阶层的迅速兴起,以及维护王权统治的需要,中央政府迫切需要一种人才选拔制度以取代陈旧的“九品中正制”,以此将权力由过去的门阀家族掌握过渡到中央集权。由此,科举制顺应时代产生了,其始于隋代,正式制度化于唐代,通过科举选拔制度,王朝迅速完成了集权化,从中央至地方构建起了一套严密的统治程序。正如唐太宗李世民所言:“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
科举制经过历朝历代的不断完善,俨然已成为王朝的“血液”,但在进入清代后,由于考试地点的原因,给一些考生着实造成了一些不小的麻烦,尤以湖南考生最为突出,针对湖南考生,清代实行了南北分闱。清代实行同元朝一样的“省”治模式,但在南北分闱前,湖南湖北两地并为一省,即湖广省,其省会为武昌(今为武汉),因此不论湖南还是湖北地区其乡试考试地点都在武昌,湖北考生去武昌不用费多大脚力便可到达,但湖南考生却十分费力,因为要经过洞庭湖,在清代洞庭湖地区仍为十分荒芜的地区,因此湖南考生参加乡试险阻重重。
根据《清朝文献统考》记载,康熙三年(1664年)湖广省一分为二,分为湖南以及湖北省,治所分别为长沙和武昌。照此湖南地区考生只需赴长沙地区考试便可,但由于长沙建制刚出,因此主管教育的提督学政并为设立,路途的遥远以及一省以分为二,南北分闱的声音开始出现。
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举人郭远上表《呈请南北分闱》,自此之后分闱之声越发强烈。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时任偏沅巡抚的赵申乔奏请朝廷分别制定湖南湖北地区的考试试题以及录取名额,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继任的偏沅巡抚潘宗洛上书康熙《题请长沙分闱乡试疏》,请求南北分闱,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继任潘宗洛的偏沅巡抚李发甲继续上书朝廷《请分议湖南分闱疏》,要求南北分闱。但清廷经过审议以合闱已久在分不便,所以没有通过。
虽然赵申乔和潘宗洛以及李发甲的上书没有批准,但已引起清廷重视,雍正元年(1723年)御史吕谦恒再次上书请求南北分闱,最终雍正皇帝批准南北分闱,在得到此消息后,布政使宋致迅速建造了贡院,经过赵申乔、潘宗洛、李发甲、吕谦恒、宋致五人前仆后继的努力,雍正二年(1724年),湖南终于举行了自己的首次乡试。
南北分闱之后,湖南人才辈出,如曾国藩、左宗棠、刘坤一。为纪念五人对南北分闱所作出的努力,光绪四年(1878年),湖南专门修建了五贤祠以纪念他们对湖南科举的贡献,并专刻《五贤祠碑记》,其中碑文对五人所作出的贡献评价是:“集数公之心力,展转以求成。部议愈坚,请之愈勤。非有以表章而崇祀之,则又乌知百余年科名之盛,人才之奋起,所以成就之若是之艰难也。”
参考资料:
1.高淑兰:《清代湖广“南北分闱”考析》,《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1期。
2.彭大成:《清朝两湖“南北分闱”与湖南人才之兴起》,《船山学刊》1996年第2期。
3.王文琴:《试论清代“两湖分闱”对湖湘人才崛起的影响》,《科教文汇》2016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