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牍是对我国古代遗存下来的写有文字的竹简与木牍的概称。用竹片写的书称“简策”,用木版写的叫“版牍”。超过100字的长文,就写在简策上,不到100字的短文,便写在木版上。写在木版上的文字大多数是有关官方文书、户籍、告示、信札、遣册及图画。
主要内容
从已出土的简牍来看,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文书类,一类是著作类。
文书类
20世纪40年代以前出土的简牍文献,除了孔子旧宅的壁中书和西晋时发现的汲冢书以外,大都属于此类。在战国时期的楚墓出土的竹、木简,几乎都是随葬品的清单。
云梦秦简,大部分是法律文书,由于中国唐代以前的法典,除了古籍中引用的一些条文外全部亡佚,所以这批秦简是研究秦代法律仅有的资料。
居延、敦煌等地出土了皇帝的诏书、中央政府和各级组织下发的一些文书 破城子遗址出土了一些向上级递呈的公文(如《燧长病书牒》)和同级组织之间的往来文书(如《塞上烽火品约》)等等。
著作类
内容相中国古代以经过整治的竹、木为记录载体的文献。“简”是用竹、木削成的长条;“牍”是用木间或用竹剖成的板片。上面的文字是用毛笔书写的。甲骨文和金文中已有"册"字,故有学者认为殷商时期已利用简为书写材料。已发现的时代最早的简是战国初期的。
根据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可知,简牍文献流行于先秦,两汉时期最盛,直到东晋末年才被已发明四五百年的纸质文献所取代,作为主要的文献形式在中国使用的时间长达千余年。
出土历史
从西汉至宋代,简牍出土约八九次。其中影响较大的有两起:一是汉武帝时鲁恭王在孔子旧宅发现《尚书》、《礼记》、《论语》等数十篇用战国时的文字书写的简册,即所谓"壁中书",从而引起了长达两千年的经学今、古文学派之争;二是晋武帝太康二年(281) 汲郡一个名叫不准的人盗掘战国魏襄王墓时,发现有竹简数十车,这些竹简被整理成16种古书共75篇,这就是所谓“汲冢书”。
它们除了极小部分现仍传世外,几乎都散佚了。
19世纪末至20 世纪初,瑞典、英、日、俄等国以“探险队”的名义在中国边疆和境内进行盗掘,在楼兰、敦煌、酒泉等处发现很多汉晋简牍,这些实物至今仍流散在英国、印度、瑞典、苏联等国。
1930~1931年间中国学术协会与瑞典组成的西北科学考察团在今甘肃额济纳旗居延地区发掘出1 万余枚汉代简牍,这是居延汉简的第一次发现,同时也是在这时期以前出土最多的一次,实物现藏于台湾。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至80年代末,完全由中国考古学家独立进行的科学发掘,有几十次。出土实物都用科学方法保存,大部分已整理出版。比较重要的发现有:
1951年长沙五里牌406号战国墓,出土竹简38枚, 这是楚简的首次发现。
1959年甘肃磨嘴子6号东汉墓出土竹、木简504枚,其中有《仪礼》469枚,这是在所发现的简牍中现存第一部较完整的古书实物,在此以前发现的简牍大多属于文书、遣策,只有极少一部分古书,实物都荡然无存。
1972年山东临沂银雀山西汉1号墓出土竹简4942枚,2 号墓出土32枚,都是先秦古籍与古佚书,这是考古发掘中第一次出土这样多的古籍 (称银雀山汉简)。
同年,甘肃武威旱滩坡一座东汉初期墓出土木简92枚,是前所未有的医书。
1972~1976年原出土居延汉简的遗址又发掘19637 枚简牍,其数量之多,内容之丰富,是空前的。
1973 年河北定县40号汉墓出土大批简牍,共有《论语》等8种珍贵古籍。
1975年湖北云梦睡虎地11号墓出土1155枚竹简,这是自发现简牍以来第一次出土的秦简。
1977年在湖北隋县战国早期曾侯乙墓出土竹简200余枚,这是迄今发现的时代最早的简。
1977年安徽阜阳双古堆 1号汉墓出土《苍颉篇》、《诗经》等10多种珍贵古籍。
1979年青海大通县上孙家寨 115号汉墓出土约400枚木简,其中有《孙子兵法》佚文。
1983年湖北江陵张家山3座汉墓中发现西汉早期木简千余枚,其中有《汉律》等汉代法律古籍。
2010年8月6日,工作人员清理出又一片简牍。
长沙市五一广场地铁2号线施工工地发现大量东汉简牍的新闻,震惊了海内外考古学界,各路学者纷至沓来,希望参与研究和考证简牍的价值和意义。专家表示,将采用最利于文物保护的“整体切割法”抢救性发掘这批东汉简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