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域,是根据飞行训练和作战的需要而划定的一定范围的空间。通常以明显地标或导航台为标志。
训练空域分为、驾驶术飞行空域,射击飞行空域,低空、超低空飞行空域,海上飞行空域,等待空域等。作战空域分待战空域、会合空域和巡逻空域等。
空域分类
空域分类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共运输航空、通用航空和军事航空三类主要空域用户对不同空域使用需求,确保空域得到安全、合理、充分、有效的利用。
空域分类是复杂的系统性标准,包括对空域内运行的人员、设备、服务、管理的综合要求。国际民航组织(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简称ICAO)标准中把空域分为七类,分别为A、B、C、D、E、F、G类,由A到G空域的限制等级逐渐递减。
A类只允许IFR飞行,所有航空器之间配备间隔,提供ATC服务,要求实现地空双向通信,进入空域要进行ATC许可;
B类允许IFR和VFR飞行,其它同A类;
C类只要求IFR飞行之间、IFR和VFR飞行之间配备间隔,对IFR飞行之间、IFR和VFR飞行之间提供ATC服务,其它同B;
D类只要求IFR飞行之间配备间隔,对IFR飞行之间提供ATC服务,对VFR飞行提供飞行情报服务,其它同C;
E类只需要IFr飞行实现地空双向通信,VFR飞行进入空域不需要ATC许可,其他同D;
F类空域对IFR飞行提供交通资讯和情报服务,VFR飞行提供飞行情报服务,所有航空器进入空域都不需要ATC许可,其它同E;
G类空域不需要提供间隔服务,对飞行提供飞行情报服务,只需要IFR飞行是实现地空双向通信,进入空域不需要ATC许可,其它同F。
特殊用途空域
危险区:可以由每个主权国家在权据需要陆地或领海上空建立,也可以在无明确主权的地区建立,它在所有限制性空域中,约束、限制最少。ICAO规定,在公海区域,只能建立危险区,因为谁也无权对公海飞行施加更多的限制。
限制区:是限制、约束等级较危险区高,又比禁区低的一种空域,在该空域内飞行并非是绝对禁区,而是否有危险,已不能仅仅取决于飞行员自身的判别和推测。
此种类型的空域的建立一般不是长期的,所以最重要的是要让有关各方知道,该区何时开始生效,何时将停止存在,赖以建立的条件、原因是否依然。
禁止区:被划分为永久性和临时性禁区两种,是在各种类型的空域中,限制、约束等级最高的,一旦建立任何飞行活动被禁止,除非有特别紧急的情况,否则将遭受致命的灾难。
放油区:围绕大型机场建立的供飞机在起飞后由于种种原因不能继续飞行,返回原起飞机场又不能以起飞全重着陆时而划定的一片区域。
设计该区域的主要目的是放掉多余燃油,飞机着陆时不超过最大允许着陆重量,对飞机不造成结构性损伤,大大减少其它可能事件的发生。这样的区域一般规划在远离城市的地带。
预留区:一般分为两种,参照地面相互位置不动的空域即为固定性,相互位置移动的空域即为活动性,前者往往涉及到这样一些飞行活动如军事训练、飞行表演等。后者往往涉及到空中加油、航路编队飞行等。
无论是哪种,在预留区的外围应建立有缓冲区,以便于ATS机构能有足够的裕量保证其它飞行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