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至秦汉时期,无论大学还是基层的乡学,都规定有体罚制度,对违反学校纪律者,施以“教刑”,感化教育仍不悔改者,摒弃于远方,也就是开除了,而且终身不能在入学。
对于考试不认真的学生,还有“喝墨水”的奇葩惩罚。据《隋书》记载,监考的官员,如果发现哪个考生的卷子书写得一塌糊涂,要罚他喝一升墨水。喝少了还不行,要由考官亲自查看墨水喝了多少,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喝得不够还要继续喝。这个处罚今天看起来非常荒唐,却流行了几个朝代,虽然后来废除了,但喝墨水这个有趣的说法却流传了下来,用这三个字表示知识的多少。墨水喝得越多,知识越多;喝得少,说明文化水平不高。
唐代中央官学有系统的学校管理制度,学生不服从教导,轻者降级,重者开除,并有严格的请假制度。到了宋代,已经有了严格的学籍管理制度,出现了接近于现代的操行记分手册,并且有体罚和罚款充作公用的详细规定。
明代,“挞罚”便为乡村小学普遍采用,严重时连学生家人都跟着受罚。明黄佐《泰泉乡礼·乡校》中规定,“如若无故而逃学一次,罚诵书二百遍;二次,加朴挞,罚纸十张;三次,挞罚如前,仍罚其父兄”。
当然,也有的老师很人性,如给学生开“免打条”,表现、学习都不错的“三好生”免打。明代理学家沈鲤就主张,“学生勤学者、有进益者、守学规者,给免帖一纸,遇该责时,姑免一次”。体罚其实只是古人规范学生行为的方法之一,古人同时还会采取多种手段教育孩子。有时甚至直接请家长、年长者坐进教室,参与班级教学秩序管理。明代良吏叶春及在惠安办学时即如此,其《石洞集·惠安政书》中这样记载,“轮笃实老成者二人,平旦坐左右塾,以序出入”。
此外,古代还很注重对学生日常行为的稽考,以约束学生行为。如明代有的小学设立“扬善簿”“改过簿”“记过格”,好事坏事均记录在案,作为学生升学录取时的参考。
这种“功过簿”并非一定由老师填写,如明代儒学家刘宗周,其家塾修业课程中,要求学生早上起来第一件事就是填“记过格”,上面列出数百种日常行为,有“微过”“隐过”“显过”“大过”“丛过”“成过”6项评语,让学生自己评价昨日表现。
清朝的教育管理则更加细化,中央和地方学学校都有详细的校规。影视剧中经常出现的戒尺,在明清私塾中是老师常用的惩戒工具。一般就是两指宽的竹片,背书一想不起来就要挨打一下,半本书背下来,手掌肿的半寸高,可见现在的学生多幸福!
古代认为“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学生一般不敢触犯校规,大多发奋学习,期望出人头地。现在与之相比,虽然社会情况有很大不同,但是很多学生不思进取,还是和现行的学校惩戒制度宽松有关。校园欺凌问题也是如此,当学生的心思不在学习上,就要想其他的事情,欺负同学没有惩罚,就会变本加厉,适当的体罚教育是应该存在的。
古代殴打老师,是会被砍头的。现在的学生有恶性犯罪,却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古代的教育惩戒制度是值得我们学习的。